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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申請人

發布時間: 2021-01-14 00:28:11

A. 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所有權變更辦理流程

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如何辦理

一.在開始辦理之前,要提醒大家的是:為了提高辦證效率,您需要准備齊全以下資料:

(一) 名稱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 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 房屋所有權證;

4.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機關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 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二) 坐落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 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 房屋所有權證;

4.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等名稱發生改變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 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三) 房屋翻建、改建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 登記申請書;

2. 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 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4. 房屋所有權證;

5. 建設工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6.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7. 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8. 房屋測繪報告和房屋測繪平面圖;

9. 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10. 其他必要材料。

(四) 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 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分割、合並的原因證明文件;

5. 房屋測繪報告和房屋測繪平面圖;

6.經相關部門批準的設計圖;

7.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8.其他必要材料。

二.辦理流程

1.申請;

2.受理;

3.審核(根據規定必要時安排現場查看)

4.核准並校對記載於登記簿;

5.發證並歸檔。

三.辦事時限

1.法定時限: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

2.承諾時限:名稱變更登記、坐落變更登記,7個工作日;房屋翻建、改建的變更登記、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變更登記,2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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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費項目

1.住房登記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

2.權證印花稅:每本5元。

3.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門牌號碼變更、權利人名稱變更而申請的房屋變更登記,登記費減半收取。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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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在什麼情況下,權利人應當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1)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2)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3)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4)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C. 什麼是房屋權屬變更登記

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權人)名稱改變、房屋坐落的地址變更、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房屋登記狀況變更的,權利人申請的變更登記。
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種類及所需材料:

一、 所有權人姓名(名稱)或身份證號碼發生改變的變更登記(當日辦結)
1、《金華市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申請表》;
2、自然人提供現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提供現有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上面需加蓋公章),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 、房屋所有權證;
4 、權利人姓名(名稱),身份證號碼變更的證明文件;(企業法人組織更名提供工商或政府登記機構的變更證明,變更前後的公司備案章程並加蓋工商檔案章;自然人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境外個人姓名變更,提交公安部門、外事部門的證明文件);
5、企業變更中,有涉及股東、股份變化和股權轉讓的需先到稅務部門申報完稅(減免稅)憑證;
6、分戶平面圖二份;
7、登記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二、房屋坐落的區劃、街道名稱、門牌號或者說住宅小區名稱發生變更的變更登記(當日辦結)
1、《金華市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地名辦出具的區劃、街道名稱、門牌號或者說住宅小區名稱變更證明;
5、分戶平面圖二份;
6、登記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同一權利人的房屋要求分割、合並的變更登記
1、《金華市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涉及權利人要求分割、合並的申請;
5、涉及面積分割的,應當出具按幢(棟)或自然間分割、合並測繪報告;
6、分戶平面圖二份;
7、登記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四、夫妻產權約定的變更登記
1、《金華市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結婚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夫妻產權約定書(公證)和變更申請;
5、分戶平面圖二份;
6、登記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五、房屋用途發生變更的變更登記
1、《金華市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規劃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用途變更批准文件;
5、分戶平面圖二份;
6、登記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六、房屋面積增、減變化的變更登記
1、《金華市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部分拆除、倒塌、焚毀後面積減少的批准文件;
5、面積測繪報告,分戶平面圖二份;
6、房屋改建、擴建、翻建後致使面積發生增加的變更登記,登記要件按初始登記的規定提交;
7、登記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D. 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和所有權變更登記有什麼區別

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是針對房屋權利人改換姓名、名稱,或房屋狀況發生變化所進行的登記。比如說你結婚了,要將你愛人的名字加入,就要進行變更登記。

又如,由於城市改建等原因,經原來的路名改變了,你的房屋也要從新登記。再如,你依法改建或者擴建了原來的房屋,改變了房屋狀況,也要從新登記。

所有權變更:是指房屋所有權主體轉移所進行的登記。如房屋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劃撥、分割、合並,以及房地產作價入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等等,因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就要從新登記。

(4)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申請人擴展閱讀:

變更登記是指土地登記機關對經過初始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發生變動而進行的登記,包括土地權利設定登記,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土地權利人名稱、土地用途、地址變更登記,注銷土地登記等。

變更登記也是指權利人名稱變更或服務現狀發生以下四種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1、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發生變更;

2、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定義

企業變更是指企業成立後,企業組織形式、企業登記事項的變化。引起企業變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種:企業合並、企業分立和公司組織變更。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載明了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因此,上述事項變更都被視為「企業變更」。

變更條件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應辦理變更登記:改變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改變住所、經營地點;改變登記類型;改變核算方式;改變生產經營方式;改變生產經營范圍;改變注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改變生產經營期限、;改變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網址)。

登記地點

原地方稅務登記機關。

登記期限及申報辦理所需資料

(一)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3、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4、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5、其他有關資料。

(二)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3、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4、其他有關資料。

稅務機關審核及辦理時限

主管稅務機關對提交資料、資料齊全、合法、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給《稅務登記變更表》;納稅人應如實填寫並交回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審核,符合規定的,即時辦理。

對提交證件、資料不齊全或登記變更表填寫不符合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予以說明並一次性告知補正內容,從資料接收到資料退回、證件發放,25日內完成。稅務部門信息輸出工作於核准稅務登記當月最後1日前完成。

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

變更稅務登記的內容涉及稅務登記證件需作更改的,主管稅務機關收回原稅務登記證件,並按變更後的內容,即時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E. 什麼是房屋的變更登記

房屋變更登記是指房屋權利人因法定名稱改變,或者房屋狀況發生變化而進行的登記。《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權利人名稱變更和房屋現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
(二)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登記程序
1、收件及收費;
2、審核產權證明資料,核准登記;
3、發出相關權證。
二、提交資料
1、房地產權登記申請書;
2、權利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委託代理人的還須提交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權利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還須提交其使用法定名稱的證件復印件(如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書;
3、《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4、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復印件;
5、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規劃部門批準的建築圖紙;
7、工程交工驗收證書;
8、建築面積計量答復書。

F. 申請辦理土地房屋產權證變更登記的程序

樓上回答的根本不對題,你的屬於土地變更登記

登記土地變更程序的辦事指南:

(一)提出申請
l、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權利人應自土地變更實發之日起30天內到土地所在縣土地管理局申請辦理土地變更手續,屬土地轉讓,需由土地轉讓方和受讓方同時申請:
(1)、權利人變更名稱、地址;
(2)、變更土地用途
(3)、變更土地權屬性質
(4)、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以土地作價入股,以土地聯營合作、贈與、繼承和企業被收購、兼並而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
2、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應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變更登記申請書》
(2)、原土地證
(3)、個人應提供身份證明或護照,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應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供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等。
(4)、企業單位變更名稱、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機關、事業單位名稱變更,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准文件,個人變更姓名的需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
(5)、屬變更土地用途、變更土地權屬性質的,需出具市、縣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的批准文件。
(6)、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應提交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的土地資產評估報告和土地轉讓合同
(7)、因企業改制處置土地,以土地聯營合作,以土地作價入股的,需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土地使用權處置文件或聯營合同等有關材料。
(8)、繼承和贈與土地的,須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證明材料。
(9)、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二)登記土地變更程序受理申請
l、受理人審核權利人所提交的證件材料是否真實、齊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需補交材料,受理人員應一次性向申請人說明清楚應補交的材料和補交期限;材料齊全又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
2、對所受理的材料進行編號,並給回執單。

(三)產權審核
l、初審 登記人員將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到實地調查核實,符合規定的,報股長核准。
2、審核 報局領導審核

(四)登記發證
l、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2、登記人員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填寫或更改土地證,加蓋公章。
3、權利人憑回執、身份證明領取土地證,委託他人代領的,還應出具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明。並復印土地證一份存檔,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號碼。

(五)登記土地變更程序立卷歸檔

G. 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需要哪些手續

除非是二來人是夫妻關源系,否則,這種變更登記不成立。不是夫妻的話,這種情況應屬於房屋轉移登記,俗稱房屋買賣,首先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完成稅收,當事人及其共有人持身份證到屬地的房屋登記機構履行房屋轉移登記程序。具體需要的登記要件,應按照當地房屋登記機構要求出具,各地略有不同。

H. 房屋所有權證如何更換所有權人

房產變更登記辦理的內容如下:

(一)名稱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機關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坐落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等名稱發生改變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翻建、改建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證;

5、建設工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四) 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分割、合並的原因證明文件;

5、房屋測繪報告和房屋測繪平面圖。

(8)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申請人擴展閱讀:

二、辦理流程

1、申請;

直接到辦證大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國土規劃分局窗口、地稅局契稅窗口以及銀行窗口。

2、受理;

3、審核(根據規定必要時安排現場查看);

4、核准並校對記載於登記簿;

5、發證並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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