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電梯使用權規定
⑴ 有電梯使用權並承擔維保工作的物業公司和業委會沒有合同,能收電梯使用費嗎
可以收取電梯使用費用,畢竟物業公司有電梯使用權,而且承擔維保工作,那麼是實際維護了小區電梯的使用,當然可以收費了,
如果物業不收電梯使用費的話,那麼就不能保證小區電梯的正常使用。
⑵ 電梯使用權
一般電梯前室屬於公攤面積,歸屬同樓層所有使用住戶,當然如果整個一層都是你家的那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一般物業都有要求,不準堆放雜物之類的,物業只是參與小區維護和管理不會擁有住戶的建築面積
⑶ 反對別人加裝電梯有什麼法律法規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十八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三十九條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准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批准文件;佔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條……,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
綜上,這三條相關法律規定的立法本意就是:要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必須先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還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大家看清楚,《物權法》寫的是「專有部分」,新建電梯的土地不屬於「專有部分」,而屬於「共有部分」。三分之二隻能決定專有部分,不能決定共有部分,更不能決定屬於國家的土地使用權。如果可以投票決定他人的土地或共有部分的土地的話,是不是我們樓就可以投票投到北京去建了?獨棟別墅是不是就可以到處建東西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本章的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根據以上法律來看,舊樓新加電梯因為使用的是新的土地塊,基本上舊樓加建電梯的業主是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應該屬於在無土地使用權情況下違建。土地使用權仍然屬於國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無論多少人投票(即使100%同意)都不能把國家的土地使用權拿來無償無程序直接使用。
⑷ 電梯房沒有電梯的使用許可權只有門禁卡,還需要交全部的物業費嗎
電梯房沒有電梯的使用許可權只有門禁卡
如果物業將電梯使用費單獨收取,就要交全部物業費。
⑸ 關於入戶電梯的使用權問題
1、如果是新房來就可以看購房合源同上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就不能限制使用電梯。但是由於是二手房,沒有跟開發商有合同關系,跟物業就很難扯清楚。電梯是公用設施,應該是大樓所有住戶共同使用,建議參考《物權法》有關條款。
2、如果電梯有IC卡控制功能,開通IC卡許可權乘坐電梯是很容易實現,
3、另外,給一筆不多的開通許可權的費用還是合理的。
⑹ 電梯使用者權和所有者權怎麼分
所有者權看物權歸誰,比如說租用辦公樓,電梯是辦公樓內設施,歸辦公樓的所有人。辦公樓可能出租給單位,並僱傭物業進行管理,單位就是使用者,物業就是管理者。所有者和使用者關於使用權一般由合同規定。小區業主的話,就是所有業主都擁有電梯所有權,也同時擁有使用權。
⑺ 電梯商品房樓頂面積使用權問題
對於樓頂的面積,按規定屬於整棟樓的公共區域,不屬於單獨的某一戶所有,版這棟樓的權每一個人都有使用的權利,不管大戶型和小戶型都一樣。而且樓頂是不會有公共面積這一說的,所有房屋層高不超過2米2都是不算產權面積的,更別說上面是空著的樓頂了。但是現在樓頂一般都是頂樓的在使用,樓下的也不會沒事跑上來看星空啊。你要是不修房子來佔用最好的辦法是:種花草~~先種上去,別人也沒辦法把你怎麼樣啊。本來樓頂你也不打算搭建出來住人的。
⑻ 2005年舊小區物業與部分業主簽訂電梯井使用權轉讓協議(有償)有效嗎現需裝電梯,物業已不知去向。
物業公司無權對物業的公共部分進行轉讓。
⑼ 物業用房和社區配套用房享有電梯使用權嗎
首先你復要清楚,電梯的制使用除了專有性質外,還有它的社會共有屬性,除非該電梯是在你家別墅里的私家電梯或特定性質的專用電梯。就像大樓的電梯難道送快餐送快遞的不能用?急救病人醫護人員不能用?警察或政府來人檢查不能用?雖然表面上住宅大樓的電梯使用維護費用都由住戶承擔,但還是改變不了它的社會屬性,也就是其他人在合理的情況下是可以享有電梯的使用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