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所有權的合法取得方式
❶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從申請到放款到需要多久時間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內是房產,比如個人容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❷ 2.市有區物合法聯務方式可分為共同財產的取得與私有財產的取得。 ( )
市有區物合法聯務方式可分為共同財產的取得與私有財產的取得。
這句話是正確的,符合法律規定。
❸ 一輛車入戶時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嗎
根據《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一輛車入戶時可以寫兩個人的名。
第七版十八條 財產可以由兩權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3)財產所有權的合法取得方式擴展閱讀:
《民法通則》
第七十一條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七十二條 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條 國家財產屬於全民所有。
國家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截留、破壞。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_中國人大網
❹ 合法取得財產所有權的方式及原因是什麼
財產所有權的取得
1、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所有權首次產生或不依賴於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物的所有權。 根據法律的規定,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 第一、生產。這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出新的財產進而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的方式。 第二、先佔。這是指民事主體以所有的意思佔有無主動產而取得其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先佔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 標的須為無主物;
標的須為動產;
行為人須以所有的意思佔有無主物。 第三、添附。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為而結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質的物。添附包括三種情形: 混合。即指不同所有人的動產因相互摻雜或融合而難以分開而形成新的財產。
附合。即指不同所有人的財產密切結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財產。
加工。即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財產加工改造為具有更高價值的財產。 第四、善意取得。又稱即時取得,是指不法佔有他人動產的人將其無權處分的動產轉讓給第三人時,如果該受讓人取得財產是出於善意,則可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包括: 須讓與人無權處分該動產。
受讓人須通過有償交換取得該動產。
受讓人取得財產時必須出於善意。
轉讓的財產須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動產。 第五、發現埋藏物和隱藏物。埋藏物和隱藏物是指埋藏或隱藏於他物之中,其所有權歸屬不明的動產。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所有權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第六、拾得遺失物。這是指發現他人不慎喪失佔有的動產而予以佔有的法律事實。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遺失物的所有權。 第七、國有化和沒收。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強行性規定,採取強制措施將一定的財產收歸國有的法律事實。 2、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是指通過一定的法律行為或基於法定的事實從原所有人處取得所有權。 根據法律的規定,所有權繼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 因一定的法律行為而取得所有權。法律行為具體包括買賣合同、贈與、互易等;
因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而取得所有權。例如繼承遺產,接受他人遺贈等。
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權。如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通過合股集資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權形式。
❺ 房子抵押貸款能夠辦理過戶手續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版人住房權、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❻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區別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本質區別是:
1、個人獨資企業可設立分支機構,員工專數量無限屬制;個體工商戶不可設立分支機構,僱工人員不得超過8人
2、個人獨資企業,經營者和投資者可以不是同一個人,以後可以上市;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投資者必須為同一個人,不具備上市資格
3、 兩者的法律地位不盡相同,個人獨資企業能以企業自身的名義進行法律活動,個體工商戶是以公民個人名義進行法律活動
❼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這句話怎麼理解,舉個例子吧。
財產所有權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為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兩種.
1、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最初取得財產的所有權或不依賴於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財產的所有權.
原始取得的根據主要包括:
①勞動生產
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勞動生產活動獲取勞動產品,以及通過擴大再生產取得其所創造的勞動產品.
②收益
指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物質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
③添附
民事主體把不同所有人的財產或勞動成果合並在一起,從而形成另一種新形態的財產,如果要恢復原狀在事實上不可能或者在經濟上不合理,在此情況下,則要確認該新財產的歸屬問題.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種方式.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財產互相滲合,難以分開並形成新財產.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財產密切結合在一起而形成新財產,雖未達到混合程度,但非經拆毀不能達到原來的狀態.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財產加工改造為具有更高價值的新的財產.
在上述情況下,關於新的財產所有權的歸屬,應由當事人協商處理,或歸一方所有,或歸當事人共有.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應歸給新財產添附價值量的一方所有,但他要向原所有人給付適當的經濟補償.如果取得新財產所有權的一方的添附行為出於惡意,即明知是他人的財產而進行加工,或有其他故意或過失行為,則原所有人除有權向他請求經濟補償外,還有權要求 他賠償因添附所造成的損失.
④沒收
國家根據法律、法規採取強制措施或強制手段,剝奪官僚資本、反革命分子或違法犯罪分子的財產歸國家所有.
⑤遺失物
遺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丟失的動產.所以,遺失物並不是無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拋棄的或因為他人的侵害而丟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佔有人不慎丟失的動產.根據《民法通則》第 79條,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同樣,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飼養動物,也應歸還失主.
⑥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隱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隱藏物,是指埋藏和隱藏於他物之中,其所有權歸屬不明的動產,此類物應歸屬於國家所有,在該物上繳國家以後,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獎勵.
2、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是指通過某種法律行為從原所有人那裡取得對某項財產的所有權.這種方式是以原所有人對該項財產的所有權作為取得的前提條件的.
繼受取得的根據主要包括:
①買賣合同
民事主體雙方達成協議,出賣人一方將出賣財產交給買受人一方所有,買受人接受此項財產並支付價款.通過買賣,由買受人取得了原屬出賣人的財產所有權.
②贈與、互易
贈與人自願將其財產無償轉移給受贈人,一方以金錢之外的某種財產與他方的財產相互交換,也可導致所有權的移轉.
③繼承遺產
繼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取得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④接受遺贈
自然人、集體組織或者國家作為受遺贈人,按照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遺贈的指定,取得遺贈的財產.
⑤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財產所有權,如參加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通過合股集資的方式組成合法經濟組織,形成新的所有權形式.
❽ 如果大公司之間想進行收購,會有什麼擔心呢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收購一般分為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股權收購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收購完成後,目標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並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購者為公司時,體現為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網友咨詢:
公司股權收購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❾ 財產所有權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為( )和繼受取得兩種。
財產所有權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為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兩種。
❿ 什麼屬於違建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目前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違章(法)建築」的含義,在學版術界目前比較認權可的一種說法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建築物和其他工作物。違章建築拆除有補償嗎,哪些屬於違章建築?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