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版權稅
Ⅰ 網路文學著作權有沒有專利的網站(如起點)給的稿費都交稅了么
你在網上寫文,如果沒有和網站簽約,那麼,你的電子版權就全部是你的,簽約之後會有一點限制,還有一類買斷文,這個就是買版權,賣了以後,你就沒有版權了。網站給的稿費一般都是稅後的,你直接收取就可以了
Ⅱ 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嗎為什麼
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和規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專題的通知》屬 國稅發〔2007〕38號 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800元(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下)或者20%(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上)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Ⅲ 公務員考試地稅局專業限制為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法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
應該是可以的,屬於管理類。
不過建議考試之前跟招考單位打電話咨詢以下,以免報錯。
Ⅳ 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取得的收入,為什麼按照特許權使用費徵收個人所得稅
1。個人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個人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可以扣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稅率。 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2。在拍賣取得的所得每次為800元以下,一年下來收入總額大於12W,應當繳納的稅費如下: 800+120000*0.2 =24800 元。
Ⅳ 投稿給文學雜志掙得500元稿費需要交稅嗎
發表的作品需要交稅。
Ⅵ 文學創作稿酬開稅票稅金多少
我以前在縱橫中文網做寫手,聽責任編輯說,整個互聯網文學創作收入的稅點都是一樣,收入的12%
Ⅶ 漢語言文學專業,檢察院和國稅哪個好
一個是督察,一個是催債,性質差不多啦
Ⅷ 關於【網路文學作家新稅】 請用最直白的大白話告訴我: 月入(15萬元稿費)的作者,應該交多少稅
希望你能採納呀
Ⅸ 在國稅局漢語言文學專業能做什麼工作
對於漢語言文學專業,在國稅局裡一般是按照相關文件的指示精神寫作常用公文,比如通知,新聞發言稿,報告等等類型的文章。
另外,還要負責單位的其他日常工作,包括日常辦公軟體的使用,來訪人員的接待等等。
Ⅹ 莫言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所得的獎金需要向國家交稅嗎
不用交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免稅條件: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將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凡滿足以下條件的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徵收對象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徵收內容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稅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1、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2、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3、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6、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