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所有權
你不購買,只能簽放棄優先購買聲明
轉讓後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法律上叫買賣不破租賃)
如果出租方違約,違約金看合同約定或者實際損失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② 請問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出租方合法擁有」是指甲方必須有是所有權嗎非專業請勿亂答。
一般情況下說的是所有權,房屋所有權屬於不動產物權,但是擁有使用權的話也可以租啊,這並不違法法律的規定。
如果你懷疑是轉租的話,合同完全可以寫出租房的合法房屋,即當時你要求看房產證和身份證明不就成了。
單純的出租的話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都可以的。
想明確的話直接寫在合同里就可以的,當然可得記得看下相關的證和身份證明。
③ 融資租賃的出租人的所有權一定能夠得到法院支持嗎
在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中,出租人的所有權法定,但是由於租賃物往往登記在承租人名下,出租人的所有權就極易受到侵害。尤其在租賃物已經被其他債務人查封、執行的情況下,出租人提起的確權之訴將無法得到法律支持,只能通過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等方式排除查封、執行,但是由於執行異議之訴必須在執行人所在地法院進行,出租人的所有權往往很難得到支持。因此,為了避免出租人的所有權受到侵害導致租金債權失去保障,原則上必須辦理租賃物的抵押登記,同時加強對於租賃物運營的過程管理,嚴格監控租賃物的權屬狀況,並及時採取救濟措施。
對於融資租賃業務,根據《合同法》及融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規定,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但按照行業慣例為了方便租賃物的運營管理,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登記在承租人或者承租人指定的掛靠公司名下。那麼由於登記具有公示效力,一旦承租人或者掛靠公司與第三人發生債權債務糾紛或其他可能導致租賃物車輛權屬變動的情況,出租人對租賃物車輛的所有權就極易被侵犯。
現有某融資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林某、李某的融資租賃糾紛案件中,租賃物被掛靠公司的債權人在債權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進行處置,出租人在其所在地法院取得確權判決後,該法院又主動發起再審程序對原判決中已經確認的租賃物所有權進行變更。
④ 房子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不可以賣,能不能出租
需要徵得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否則,房屋所有權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⑤ 將房子出租給別人住從財產所有權來說是把什麼出租
從財產所有權來說是把不動產出租了
⑥ 出租所有權有沒有改變
不知你所說的出租,是指什麼東西的出租,以下簡稱「出租物」。
出租物,對物的所有權是不會改變的,只是對出租物的使用進行了變更,使用權是物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該物所有權人也可獲得該物的使用權。
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享有對自己的財產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將該物出租後只是將該物的佔有權和使用權進行了暫時的轉移,而你就不享有該物的佔有權、使用權,使用權人不享有該物的收益權和處分該物的權利,
⑦ 房屋租賃合同中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嗎
1、如果房屋的出租方是房屋的所有權人,那麼在簽訂合同之時,承租人最好看到其房屋產權證和身份證件,只有這樣才能夠證明房屋的所有權人為合同中的出租房,保障權利無瑕疵。
2、出租人為轉租人時,在實踐中,大部分房屋租賃合同都會約定未經出租房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房屋。但是,也不排除承租方可以轉租的情形。因此,在承租方可以轉租的情形下,次承租方就沒有必要看房屋的所有權證,只需看現在的承租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即可。這里一定要注意看租賃合同中應當有承租人享有轉租權條款。
3、也有存在房屋所有權人委託他們進行簽訂租賃合同的,一般要附委託的補充協議
⑧ 對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賃物誰享有所有權
現實困惑
某公司從融資租賃公司租用機床一台,公司繳納了比普通租賃高的租金,租賃合同履行完畢後,出租人沒有及時來收取機床,該公司認為機床的所有權歸自己,拒絕融資租賃公司來收取機床。該公司的做法對嗎?
律師答疑
融資租賃為租賃物的使用人提供方便,但自身要冒很大的風險。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不論是融資租賃、貸款或是投資,只要把資金用於添置設備或進行技術改造,首先應考慮用租賃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風險,這就需要了解產品的銷路、市場佔有率和佔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若對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調查得不細致,有可能加大市場風險。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出租人冒各種風險進行融資租賃目的就是為盈利。我國《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第二百五十條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該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租用機床合同到期後,出租公司沒有及時收取機床,但雙方沒有約定的前提下,機床的所有權屬出租公司,該公司不能主張機床的所有權人是自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第二百五十條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法理薈萃
除有特別約定,在融資租賃期間承租人並不具有取得租賃物所有權之期待權。但實際操作中越來越多的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會出於取得交換價值的利益而約定所有權歸對方所有。
⑨ 怎樣才能拿回計程車的所有權
你可以你可以跟當事人協商好,如果協商不好的話,計程車是你的話,你可以報警,警察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