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銷售是不是以所有權轉移
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取得的收入是可以免收增值稅的。
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1.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
2、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託,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3、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
4、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受託方)根據技術轉讓或開發合同的規定。
5、為幫助受讓方(或委託方)掌握所轉讓(或委託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應當開在同一張發票上。
二、免徵增值稅審批程序:
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徵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試點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並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國家稅務局備查。
(1)增值稅銷售是不是以所有權轉移擴展閱讀:
一、減稅申請
納稅人申請減免稅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書面資料:
1、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的依據、范圍、年限、金額,企業的基本情況等。
2、填寫《政策性減免稅申請表》等相關減免稅申請表。
3、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報表。
4、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5、根據不同減免稅項目,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減免稅的申請、申報和審批實施
納稅人申請報批類減免稅的,應當在政策規定的減免稅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報送以下資料:
(一)減免稅申請報告,列明減免稅理由、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
(二)財務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
(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納稅人報送的材料應真實、准確、齊全。稅務機關不得要求納稅人提交與其申請的減免稅項目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
第十條 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也可以直接向有權審批的稅務機關申請。
由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受理、應當由上級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直接上報有權審批的上級稅務機關。
⑵ 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需要交增值稅嗎
轉讓商品使用權,屬於營改增服務業項目,繳納6%增值稅;出租包裝物,屬於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繳納17%增值稅。
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應納營業稅額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轉讓無形資產的營業稅稅率為5%,營改增之後適應增值稅稅率6%。
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轉讓即無形資產出租,而無形資產所有權的轉讓主要表現為出售無形資產,此外,也包括用無形資產抵償債務、用無形資產換入非貨幣性資產等。
(2)增值稅銷售是不是以所有權轉移擴展閱讀
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轉讓將部分使用權讓渡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出讓方仍保留對該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仍擁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受讓方取得無形資產的使用權,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合理使用而無權轉讓。
在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的情況下,由於轉讓企業仍擁有無形資產的所有權,不注銷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轉讓取得的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發生與轉讓有關的各種費用支出計入其他業務支出。
⑶ 開發商把房產辦理房地產辦理房產證要不要交增值稅
要交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等。
辦理房產證首先了解房產證的提交條件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買賣合同(原件);
3、不動產發票(交易聯);
4、購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5、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雙方共同填寫);
6、房屋平面圖1張,加蓋開發商公章並註明房號;
7、售房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如已進行預售備案的,還需提交合同備案回執單。(注:若購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及復印件;若有共有權人,請在《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中註明。)
辦理房產證需要交哪些稅費
如果是新建的房屋一般只有登記費和工本費!如果是新購買的商品房,就多了。
(一)買商品房需要交的稅:
1、交易手續費(售房人交納):①住宅:3元/平方米;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記稅(購房人交納):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 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物業管理公共資金(購房人交納):①住宅:磚混結構15.6元/平方米,框架結構16.8元/平方米;②非住宅不交納。
4、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由購房人交納): 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印花稅:5元/本
6、契稅(購房人交納):①住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144㎡以下)按交易額的1.5%交納,非普通住房(144㎡(含)以上)按交易額3%交納;單位購買按交易額的3%交納; ②非住宅:按房產交易額的3%交納。
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稅費的發票;
2、個人購房需持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單位購房需持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3、收件清單。(注: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取證的,需提交委託或公證書。)
⑷ 根據增值稅發票確認收入是否合理
根據增值稅發票確認「所有權」是否合理:是的,合理。
除非有合同另有規定。發票,不論是增值稅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只要發票是真的,那麼它具備法律效力,發票已經開出,表明貨物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此時,是否結算貨款,不影響所有權的移交問題。
「第十九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
「一、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一)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確認條件,採取下列商品銷售方式的,應按以下規定確認收入實現時間:
2.銷售商品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銷售商品如果提前開具發票,開具發票的當天即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規定繳納增值稅。但企業所得稅上要求銷售商品時需同時滿足國稅函[2008]875號文第一條(一)規定的條件,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因此,貴公司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先開具發票,雖然商品未發出,但按規定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上不需要確認收入。
⑸ 商品借用,如果所有權不發生轉移,是不是不視同於銷售 增值稅暫行條例中,有詳細規定嗎
不是。
應該是做進抄項稅額轉出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借用應屬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所以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不懂可以追問。
⑹ 委託著作權轉讓所有權不收增值稅嗎
這個規定是單獨指軟體著作權還是所有知識產權?轉讓劇本使用權,個人是個稅,企業是收增值稅嗎,稅率是多少6%還是25%?委託劇本創作,劇本著作權屬於委託方不需要收增值稅嗎,和軟體一樣嗎?劇本只能轉讓使用權嗎,是否還有著作所有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著作權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44號)規定,擁有無形資產所有權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所有權人」)授權或許可他人(以下簡稱「受託方」)向第三者轉讓「所有權人」的無形資產時,如「受託方」以「所有權人」的名義向第三者轉讓無形資產,轉讓過程中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由「所有權人」承擔,「所有權人」應按照「受託方」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轉讓費依「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受託方」取得的傭金或手續費等價款按照「服務業」稅目中的「代理業」項目繳納營業稅。如「受託方」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者轉讓無形資產,轉讓過程中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均由「受託方」承擔,「所有權人」向「受託方」收取的全部轉讓費和「受託方」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轉讓費,均按照「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如受託方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在我國境內使用,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的規定不繳納營業稅。
⑺ 不轉移貨物所有權的買賣,是否涉及虛開增值稅發票
屬於虛開增值稅
⑻ 為什麼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納稅人在銷售時一並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不徵收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在銷售時一並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計算機軟體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從上面的通知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徵收增值稅是為了「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與國家給予專利強保護,對專利技術個人壟斷相似的!技術換保護!
⑼ 買二手房 房管局為什麼收增值稅發票
買二手房對於非一線城市,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所以在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時,需繳納增值稅;如果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9)增值稅銷售是不是以所有權轉移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⑽ 有增值稅發票是否等於有所有權
是否取得增值稅票和所有權的轉移沒有直接的關系.
所有權的轉移由合同約定,沒約定的按民法的一般原則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