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權停班嗎
❶ 派出所是一天換班一次嗎
目前中國境內的派出所正式工對臨時工的比例差距非常大的。一個鄉鎮單位正式工可專能就幾個人。而臨時屬工卻有幾十人。你指的是正式工一天換班一次。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就算是臨時工也不可能一天換班一次。最主要的還是根據當地具體事情發案率來定的。要不怎麼會有警察幾天不睡覺的情況。
❷ 派出所有權貼封條嗎
派出所沒有權利貼封條。
如果存在有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情況,公安回機關消防機構有答權利查封。公安消防機構指的就是各地的公安消防總隊、支隊、大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
第五十四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規定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採取臨時查封措施。
(2)派出所有權停班嗎擴展閱讀:
公安中的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承擔消防監督管理責任的4種情形:
一、因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准無明確規定或者內容不一致,導致執法行為適用依據不當的;
二、因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導致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無法作出正確執法行為的;
三、責令單位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或者發現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及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已經提出整改意見並依法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的;
四、已經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消防執法依據規定的方式、程序和要求,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❸ 派出所可有權貼違章停車嗎。
派出所沒有權貼違章停車,其他政府部門沒有權利在道路上處理交通違章,只回有交警才有答執法的權利。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一百零七條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3)派出所有權停班嗎擴展閱讀:
派出所的職責概括為:管理戶口;向群眾宣傳法制,組織發動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組建治安保衛委員會;發現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管理特種行業,
維護公共秩序,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在工作中實行黨委領導下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群眾的安全防範密切結合。
❹ 派出所上班時間出去學習暫停辦業務
派出所上班時間出去學習,暫停辦業務,這是常有的事。
你可以問好什麼時間能辦理。
然後就可以去辦了。
❺ 派出所車輛有權截停正常行駛的車輛嗎
沒有權利截停正常行駛的車輛,除非有排查任務才可以,而且要有明顯的路障提示,還要在有交警配合的情況下才可以。
❻ 車子正常停車派出所有權趕走嗎
正常停車自然沒問題,但是也要看地方,如果地方不對的話,那就不可以了。
❼ 派出所有權利開停業整改通知嗎
如果違反了安防規定,派出所有權令違反者停業整頓。
❽ 派出所有權利停我的手機么
根據目前的法來律規定自,派出所無權通知電信部門停用你手機簡訊功能。
如果你確實發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簡訊,派出所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的規定,對你處罰,但不能停用你的手機功能。
你可以找派出所,要求其出示停用手機簡訊功能的依據,如果沒有,則可以依法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證據可以由電信部門出具,停用證明。
❾ 派出所上班時間
工作日上班時間:早上8點到12點,下午2點到6點。
周六周日只有值班人員,不辦理業務。上班時間為:早上8:30到下午4點。
派出所是中國公安部門的基層機構,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等工作。派出所執行全國統一的上班時間(即當地公務員、事業單位上班時間)。
派出所節假日有人值班,但不辦理身份證補辦之類的業務。只有在工作日才可以辦理。如果你在工作日到派出所補辦身份證沒時間,可和派出所戶口內勤約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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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1994年2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6號發布 根據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人事部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勞動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適當延期,但是事業單位最遲應當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最遲應當自1997年5月5日起施行。
❿ 派出所是不是有權隨便可以把人帶走調查
警察局有權帶走人們,但不能隨便帶走他們。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違反治安管理的,需要傳喚調查的,應當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傳喚。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證件後,可以當場口頭傳喚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員,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上註明。公安機關應當傳喚傳票的起因和依據。不接受傳票或者不正當理由傳喚傳票的,可以強制召集。
(10)派出所有權停班嗎擴展閱讀:
《治安管理處罰法》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適用本法的規定;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適用本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航空器內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適用本法。
第五條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採取有效措施,化解社會矛盾,增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