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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音樂版權

發布時間: 2021-02-06 19:21:21

Ⅰ 為什麼現在的音樂版權非得要搞獨家

加入曲投投共享歌曲收益
有利有弊,不少音樂人在通過商演賺錢的時候,也多數疲於版奔命。不少樂權隊或者歌手一年中有大半年是在全國巡演,用於創作的時間其實很少。

如果音樂人能通過音樂付費提高自己的收入的話,那麼他們將有更多的時間用於音樂創作,這對於整個中國音樂環境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幫助。

而且目前國內侵權現象嚴重,很多歌曲明明音樂人沒有授權,但卻被莫名冒用。

Ⅱ 為什麼QQ音樂很多歌別的軟體都有版權,他還老說是獨家

你好!其實這個很好理解,就是版權公司把這個音樂的管理、銷售許可權(獨家版權)授權給了騰訊,騰訊可以把音樂對外進行轉授權。所以你看有一些騰訊獨家版權的歌,為什麼其他音樂平也台會有呢?其實就是騰訊授予的。

Ⅲ 音樂版權不應搞獨家授權,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有多久

小編告訴你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有多久。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有多久著作權保護期限自國家版權局2015年開展網路音樂版權專項整治以來,我國網路音樂的版權秩序明顯改善,盜版問題基本得到遏制,網路音樂正版化已成為行業共識。但最近網路音樂版權市場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如網路音樂服務商紛紛采購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有的甚至哄抬版權授權費用搶奪獨家版權,有的未經許可侵權使用音樂作品。我們認為,網路音樂服務商搶奪獨家版權、哄抬授權價格,這不利於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不利於廣大網民和聽眾對音樂的使用,不利於本土音樂的創新創造,也不利於網路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獨家授權的模式還可能導致盜版的反彈,會破壞來之不易的網路音樂版權良好秩序。實際上,獨家授權這種模式並不是國際網路音樂行業的慣例,在國外唱片公司很少出現將整個曲庫授權給一家音樂平台獨家使用的情況,即使某張專輯在某個時段存在獨家授權,一般時間也較短,像中國這樣整個曲庫的獨家授權是不正常的。著作權法規定的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指的是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改編、翻譯等創作者對其創作的音樂作品享有專有權的保護期限。保護期限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過了保護期的音樂作品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修改權等人身權永遠受保護。

Ⅳ 如何看待音樂的「版權獨家」

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版權注冊
MORP數字音樂在線注冊系統,該系統可對音樂的詞、曲、編曲、翻唱等音樂作品進行在線的版權注冊。作品注冊成功後,MORP系統將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ISWC臨時碼,該代碼是全球性音樂著作權代碼。通過版權注冊號碼,各個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保護,該作品在這些國家內被使用,當地音樂著作權協會將代理收取著作權費,並通過中國音著協將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同時,在注冊作品出現版權糾紛的時候,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專職法律團隊可提供作品的注冊信息,注冊時間精確到秒,為版權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實的保護版權人合法權益.在保護的同時,協會還將聘請資深音樂人對作品進行篩選,在經過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好的作品通過協會的在線交易平台發布,提供給協會戰略聯盟的唱片公司、演藝經濟公司、各大音樂網站進行購買推廣。協會會將購買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著作權法規定的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指的是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改編、翻譯等創作者對其創作的音樂作品享有專有權的保護期限。保護期限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過了保護期的音樂作品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修改權等人身權永遠受保護。
人們所說的「翻唱」實際上是指將已經發表並由他人演唱的歌曲重新演唱,其中根據自己的風格重新演繹但不改變原作品的一種行為。
如果所翻唱的音樂作品已經以錄音製品的形式出版發行過,再以CD、卡帶等錄音製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屬於法定許可的范圍,不需要經著作權人事先許可,但要在兩個月內按照法定許可的付酬標准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找不到著作權人的,可以向中國著作權協會支付報酬。如果在錄像製品、電視音樂(MTV)或現場表演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屬於非法定許可的使用方式,須經作者本人或協會的許可,音著協負責對會員的作品有權發放翻唱使用許可。如果翻唱外國歌曲一般會涉及到是否要將外文歌詞翻譯成中文的情況,我國著作權法把這項權利規定為作者享有,如果翻唱外文歌曲需要將歌詞翻譯為中文的話須經作者本人同意,並合作者協商有關報酬。
法律人士,「音樂侵權」似乎無法可依,法官綜合各方面意見得出的判斷成為決定性依據。對此律師表示,包括影視作品的侵權,很多判斷標准都是十分模糊的。對於如何杜絕類似侵權案件,律師認為在相關法律並不完善的情況下,唯有進行行業自律,「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你的作品確實是抄襲的,那麼即使法律不給你定罪,你的音樂作品也會被歌迷所唾棄,這對你又有什麼好處?只有踏踏實實做自己的東西才有市場,這個世界也才能真正『清靜』。」
據了解,在音樂圈中,認定抄襲也有將「8個小節雷同」作為判斷音樂作品是否抄襲的標准。而律師對此明確表示,我國並無相關版權法,版權法律都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之下,而《著作權法》中根本沒有類似「8小節雷同即算抄襲」的相關法律,「法律中對音樂侵權並不像商標專利,它沒有量化的標准,因此類似官司更多的是靠法官的『自由裁定』。說白了,這還一定程度上取決於法官本人對音樂的理解。」

Ⅳ 如何正確看待音樂獨家版權

在中國音樂正版化進程中,除了國家層面的政策指導,數字音樂平台青睞獨家購買版權內容形成版權庫,再通過分銷的方式將內容轉授權給第三方平台,即「獨家版權+轉授權」的中國轉授權模式。
10月26日,《人民日報》刊發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段玉萍接受采訪的內容「音樂版權不應搞獨家授權」引起熱議。

國家版權局提出網路音樂作品應全面授權、避免采購獨家版權,是為了中國網路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著眼於這一點,我們必須正確地看待「獨家」。
如何看待「獨家版權+轉授權」的中國版權模式?
與歐美音樂市場成熟的行業環境不同,中國音樂行業長期處於不完善不健全的版權環境下,比如監管缺位、用戶版權意識不強,意味著中國難以像歐美那樣採取全平台授權方式,實際上,幾年前中國音樂市場某種程度上正處在這種方式下,然而尷尬的是,「每個平台所有的歌都能聽,但很多卻是無授權的盜版音樂」。
因此,在中國音樂正版化進程中,除了國家層面的政策指導,數字音樂平台青睞獨家購買版權內容形成版權庫,再通過分銷的方式將內容轉授權給第三方平台,即「獨家版權+轉授權」的中國轉授權模式。
一方面,獨家版權模式,解決了音樂權利人授權和收取版權費用渠道分散的問題,通過授權一家信譽較好、市場影響力較大的平台獨家使用、進而通過該平台的分銷渠道來擴大市場,不僅降低了交易成本,也有助於提高權利人獲得版權費用的可能性,授權主體唯一讓其維權更加容易也更有針對性和目的性。
另一方面,良性的競爭能夠促進音樂市場的有序發展,獨家版權+轉授權模式使各音樂平台自身競爭力不斷提高,優質資源得到合理分配,用戶得到高品質的音樂享受,付費習慣慢慢養成,音樂人也有了如今的價值體現。
在中國數字音樂行業,如今轉授權已經是行業常態,獲得優質音樂作品獨家授權的平台,往往都會考慮通過合理價格向其他平台開放授權,而不是只會緊緊攥在自己手中,也沒有任何一家版權公司希望自己辛苦打造的音樂內容封閉在某單一平台中,分享、傳播才是最好的結果。自從2015年QQ音樂與網易雲音樂達成版權轉授之後,已經有多起行業轉授案例,比如今年初滾石唱片的版權也轉授給了網路音樂、以及9月份騰訊音樂與阿里音樂的相互轉授權。另外,雖然沒有新聞,但網易雲音樂、太合音樂的獨家音樂內容也都有轉授。
在阿里應用分發平台的調查中,96.7%的用戶會因為尊重音樂版權而願意付費下載版權音樂。國內音樂市場逐漸形成良性發展趨勢,音樂付費時代已經來臨。在「獨家版權+轉授權」模式的推動下,開啟了中國音樂版權開放共享的新時代。

Ⅵ 為何要提出網路音樂平台避免采購獨家版權

據報道,近日,國家版權局約談境內外音樂公司及國內幾大網路音樂服務商,要求對網路音樂作品應全面授權、避免獨家授權。

但是網路音樂服務商搶奪獨家版權、哄抬授權價格,這不利於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不利於廣大網民和聽眾對音樂的使用,不利於本土音樂的創新創造,也不利於網路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獨家授權的模式還可能導致盜版的反彈,會破壞來之不易的網路音樂版權良好秩序。

分析人士稱,家授權這種模式並不是國際網路音樂行業的慣例,在國外唱片公司很少出現將整個曲庫授權給一家音樂平台獨家使用的情況,即使某張專輯在某個時段存在獨家授權,一般時間也較短,像中國這樣整個曲庫的獨家授權是不正常的。

音樂是大家的,希望保護正版的同時考慮消費者的感受!

Ⅶ 如何看待音樂的"版權獨家

「獨家」這個概念對我來說並不陌生,因為每當我做了一個獨家的內容,也會在標題上標上「獨家」兩個。
之所以這么做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內因: 1.這個內容只有我有,如果你還想看,需要關注我;2.我能做到「獨家「,證明了我的」實力「;二是外因:因為有外部的競爭者,所以我才會想這么做。
無論是什麼原因,「獨家」都意味著內容的「稀缺」,並在商業上生成等價交換的價值。如果你需要我的「獨家」內容,那就得拿東西來交換:對於消費者來說,意味著「消費」(時間或貨幣);對於競爭者而已,「獨家」意味著壁壘。它如果想要參與競爭,就得付出更多成本去完成資源獲取或產品開發。
作為「獨家」的受益者,「我」在這個過程中將獲得更多的「收益」,也許是交換過來的貨幣,也許是在時間成本上的優勢,總之,擁有「獨家」的一定是具有相對優勢的。
所以,大家才會那麼喜歡「獨家」。

Ⅷ 網易有人要租我歌怎麼把我的音樂版權租給他我的歌版權簽的是獨家三年

可以委託律師辦理,他們會更專業的處理有關知識版權方面的問題,確保你的收益不被侵犯,相信專業的力量。

Ⅸ 騰訊音樂究竟憑什麼能夠長期獨佔三大音樂公司的獨家版權

我認為是因為騰訊作為中國比較大的互聯網產業,用戶數量肯定是非常之多,因此作為因為的版權方也當然願意去和這樣的公司來合作,況且騰訊音樂有QQ作為用書數量的保證,所以騰訊音樂才有資本去和那些大型的音樂版權商去談獨占的合作,而且在得到版權之後的日子也證明了騰訊音樂確實也有用戶保證。

近年來,隨著網易雲等音樂服務商的音樂版權越來越少,在騰訊音樂憑借資金實力占據絕大部分市場的情況下,用戶產生騰訊音樂壟斷的質疑和恐慌自然不可避免。事實上,對於用戶而言,商業競爭無可厚非,但是用戶更希望看到獨家版權的授權能夠真正落實,因此就這次因為壟斷而被調查,看來用戶們可以使用一個音樂軟體去聽歌指日可待了。

Ⅹ 如何看待音樂的」版權獨家「

「獨家」這個概念對我來說並不陌生,因為每當我做了一個獨家的內容,也會專在標題上標屬上「獨家」兩個。
之所以這么做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內因: 1.這個內容只有我有,如果你還想看,需要關注我;2.我能做到「獨家「,證明了我的」實力「;二是外因:因為有外部的競爭者,所以我才會想這么做。
無論是什麼原因,「獨家」都意味著內容的「稀缺」,並在商業上生成等價交換的價值。如果你需要我的「獨家」內容,那就得拿東西來交換:對於消費者來說,意味著「消費」(時間或貨幣);對於競爭者而已,「獨家」意味著壁壘。它如果想要參與競爭,就得付出更多成本去完成資源獲取或產品開發。
作為「獨家」的受益者,「我」在這個過程中將獲得更多的「收益」,也許是交換過來的貨幣,也許是在時間成本上的優勢,總之,擁有「獨家」的一定是具有相對優勢的。
所以,大家才會那麼喜歡「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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