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隱私權侵權行為
A. 學校行為是否侵權
恩是的
好像還侵犯了 你的榮譽權
這未經允許的事情你可以去和你 的 主任談談
B. 求當下中國對網路環境下名譽權、隱私權進行保護、規范的法律法規條文,求出處和詳細內容~~
最直接的就是2010年7月1日實施的《侵權責任法》。
《侵權責任法》第36條: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因網路行為導致的侵權行為包括隱私、名譽等所有民事權益,都能以本條作為請求權的法律依據。不過在舉證上要對網頁的內容進行固定,會比較麻煩。
C. 被網路暴力了怎麼辦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一種在網上發表具有誹謗、污衊、侵犯名譽和煽動性的言論。
網路暴力的解決方式:
(1)收集網路暴力的證據。
(2)向相關部門報案。可向公安部門、互聯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消協、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3)委託律師維權。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咨詢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律師給予肯定的答復,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路上的並且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這五個特點的言論、文字、圖片、視頻,這一類言論、文字、圖片、視頻會針對他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人們習慣稱其為「網路暴力」。網路暴力能針對當事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而且它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亟待運用教育、道德約束、法律等手段進行規范。網路暴力是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網民們若想獲得自由表達的權利,也要擔當起維護網路文明與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觀。
D. 簡歷倒賣單份最低僅1元,相應的泄密平台是否需承擔責任
保障用戶個人信息隱私安全,既是各個平台的法定義務,也是法定責任,相應的平台泄密,是必須承擔責任。
一、刑法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五、根據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的不同情形,對入罪標准作了明確: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具體從違法信息數量、傳播范圍等方面加以判斷;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屬於嚴重違法行為。
E. 1119221145 電子商務
商助復習題
第1 題:亞洲最早的電子商務法是( D )制定的。
A. 中國
B. 日本
C. 新加坡
D. 馬來西亞
第2 題:
( B )是規范網路信息鏈接的重要法律,該法是調整工商企業在經營活動競爭中的行為准則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A. 《著作權法》
B. 《反不正當競爭法》
C.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D. 《專利法》
第3 題:
個人隱私偏好平台英文縮寫是( C )
A. OPA
B. P2P
C. P3P
D. OPA
第4 題:
我國域名注冊實行的原則是( B )
A. 優先注冊
B. 先申請先注冊
C. 商標注冊
D. 自動注冊
第5 題:
1999年Intel公司在推出奔騰3處理器中放置了用以識別用戶身份的序列號,這種網路隱私權方式屬於( B )
A. 監視軟體的濫用
B. 濫用識別機制
C. 第三方泄露或共享
D. Cookies 文件的濫用
第6 題:
調整對象是立法的核心問題。電子商務法的調整對象是( A )
A. 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
B. 互聯網交易中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
C. 電子商務交易中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D. 網路消費者的權利維護
第7 題:
對資料庫除採取著作權保護外,還提供「特殊權利」保護是( A )頒布的相關法律。
A. 歐盟
B. 美國
C. 日本
D. 中國
第8 題:
同一商標的兩個合法擁有者都想以他們的商標做域名的行為屬於( C )
A. 域名搶注行為
B. 域名混淆行為
C. 域名混淆行為
D. 反向域名侵奪
第9 題:
我國電子簽名立法採用了( C )
A. 技術特定型的立法模式
B. 技術中立型的立法模式
C. 折中型的立法模式
D. 不同於其他三種任何一種的立法模式
第10 題:
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網上銀行設立規定的立法是( D )
A. 《網上銀行法》
B. E條例
C. 《網上銀行設立規定》
D. 《虛擬銀行認可規則》
第11 題:
著作權人指控侵權不實,被控侵權人因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措施遭受損害的,有權向誰請求賠償( A )
A. 提出警告的人
B. 著作權人
C. 網路服務的提供者
D. 人民法院
第12 題:
TRIPs對商業秘密作出的規定不包括( C )
A. 受保護的信息作為整體或作為其中內容的確切組合,不是該信息領域人員普遍了解或容易獲得的
B. 因構成秘密而具有的商業價值
C. 電子商務經營人在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新型網路經營方法
D. 權利人為保密採取了合理的措施
第13 題:
SET協議的信用卡支付屬於( C )
A. 無加密的信用卡支付
B. 簡單加密的信用卡支付
C. 專用協議信用卡支付
D. 通過第三方驗證的信用卡支付
第14 題:
電子認證機構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是(D )
A. 司法部
B.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C. 商務部
D. 信息產業部
第15 題:
現代意義上的隱私權概念起源(D )
A. 英國
B. 法國
C. 瑞典
D. 美國
第16 題:
《電子資金劃撥法》和E條例中對卡類存取工具的發行的規定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哪項權利( A )
A. 消費者選擇權
B. 消費者知情權
C. 消費者財產安全
D. 消費者隱私權
第17 題:
美國第一部關於網上隱私的聯邦法律《兒童在線隱私權法案》於2000年4月21日起生效,從即日起在網上搜集( C )以下兒童個人信息的行為將被視為違法,可處以上萬美元的罰款。
A. 10歲
B. 12歲
C. 13歲
D. 16歲
第18 題:
下列不符合商業秘密主要特徵的說法是( C )
A. 不為公眾所知悉的信息
B. 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的信息
C. 屬於網路專利方法的一種
D. 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第19 題:
已經獲得Internet工程組標准認可的電子支付安全協議是( A )
A. SET協議
B. SSL協議
C. SSH協議
D. PKI協議
第20 題:
網站在搜集13歲以下兒童的個人信息前必須徵得其父母的允許,否則,每違規一例將被處以11000美元罰款。此規定出自( D )
A. 英國《數據保護法案》
B. 美國《電腦匹配和隱私權法》
C. 歐盟《個人數據資料保護公約》
D. 美國《兒童在線隱私權法案》
第21 題:
收集網路個人信息資料聲明應包括的主要內容如下:(AB C D E )
A. 收集網路個人信息資料目的的聲明
B. 網路個人信息資料的共享或再利用的聲明
C. 查閱、修正及更新網路個人信息資料的聲明
D. 網路個人信息資料的保護措施及隱私權保護政策鏈接的聲明
E. 其他選項都對
第22 題:
以下為商業秘密主要特徵:(A B D E )
A. 不為公眾所知悉
B. 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C. 一般為專利技術
D. 具有實用性
E. 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
第23 題:
網路個人信息資料的使用行為按使用方式可分為:( A B E )
A. 內部使用
B. 外部使用
C. 直接使用
D. 間接使用
E. 反饋使用
第24 題: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以下表述正確的有:( B D E )
A. 軟體的復製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該軟體是侵權復製品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可以繼續使用
B. 用戶未經許可商業使用軟體或者超過許可范圍商業使用軟體將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C. 軟體的復製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該軟體是侵權復製品的,仍然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並停止使用
D. 為了學習和研究軟體內含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體等方式使用軟體的,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E. 軟體的復製品持有人如果停止使用並銷毀該侵權復製品將給復製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損失的,復製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軟體著作權人支付合理費用後繼續使用
第25 題:
電子商務法的立法原則中的中立原則包括:( A B D E )
A. 技術中立
B. 媒介中立
C. 內容中立
D. 實施中立
E. 同等保護
第26 題:
電子資金劃撥的風險包括:( A BC D E )
A. 信用風險
B. 流動性風險
C. 系統風險
D. 欺詐風險
E. 操作風險
第27 題:
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A D )
A. 發表權
B. 展覽權
C. 表演權
D. 翻譯權
E. 攝制權
第28 題:
支付命令錯誤包括:(A B C )
A. 支付命令表述錯誤
B. 錯誤的支付命令
C. 支付命令的錯誤執行
D. 支付指令認證錯誤
第29 題:
網路隱私權保護模式主要包括:(B C )等。
A. 法律規范
B. 建設性的行業指引
C. 技術保護模式
D. 網路中介隱私認證服務
E. 安全港模式
第30 題: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哪些情況應當認定為侵權行為:( A B C D E )
A. 已在報刊上刊登,網站予以轉載、摘編,沒有支付報酬
B. 已經在網路上傳播的作品,網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但沒有註明出處
C. 已經在網站上傳播,並且聲明不得轉載的,網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
D. 已經在網站上傳播,並且聲明不得轉載的,報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
E. 其他選項都是
第31 題:
對於在國際頂級域名下發生的搶注,權利人應到英國去解決,因為此類域名在英國注冊。 ×
第32 題:
關於網路隱私權保護的安全港模式是美國兒童網上隱私保護條例中所創設的制度,僅適用於兒童網上個人隱私的保護。 √
第33 題:
英國1984年頒布的關於個人數據保護的法律是《數據保護規章》。×
第34 題:
火災是造成計算機網路安全隱患的過失行為。 ×
第35 題:
電子商務整個過程中最核心、最關鍵的環節是電子認證。 ×
第36 題:
網路中的域名絕對惟一的標識一個網路用戶的地址,其他用戶不可能再使用同一個域名來標識自己的地址。√
第37 題:
隱私權作為公民的一項重要的信息權利在19世紀後半葉獲得了法律的確認。 ×
第38 題:
具有實用性是屬於商業秘密特徵的一種。 √
第39 題:
目前,電子商務應用面最廣、普及率最高的國家是美國。 √
第40 題:
美國1974年制定的《隱私權法》的針對對象是利用電腦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 √
第41 題:
簡述網上銀行對客戶負有的主要義務。
答:網上銀行度客戶負有的主要義務:
(1)預先申明的義務:對於雙方各自的責任和義務、採用的安全技術、交易條件變更的通知等均應作出事先申明。
(2)保密的義務:網上銀行對自己所掌握的客戶自身資料和客戶賬戶交易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
(3)執行的義務:即銀行必須保證使用交易上合理的安全手段執行客戶指令的義務。
第42 題:
簡述電子商務法的基本特徵。
答:電子商務法的基本特徵是形式規范、技術規范、開放規范、多重規范。
第43 題:
簡述美國的電子商務立法的情況。
答:美國猶他州於1995年頒布的《數字簽名法》,是美國,乃至全世界范圍內的第一部全面確立電子商務運行的法律文件。2000年2月13日,美國參眾兩院分別通過了《數字簽名法案》,美國的全國州法統一委員會也於1999年7月通過了《統一電子交易法》,供各州在立法時採納。2000年6月柯林頓簽署了國會兩院一致通過的《國際與跨州電子簽名法》。
第44 題:
簡述電子商務法的立法原則。
答:電子商務法的立法原則主要包括中立原則、自治原則、功能等同原則和安全原則。其中中立原則包括:
(1)技術中立。
(2)媒介中立。
(3)實施中立。
(4)同等保護。
第45 題:
論述網路隱私權在國際上兩種主要保護模式的內容和利弊,提出你對我國保護模式的建議。
答:(1)總體上說,網路隱私權的保護對策可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歐洲的國家立法主導型,另一種是美國的企業自律主導型。
(2)歐洲國家在個人數據資料保護與跨國流動方面採取了國家立法主導的模式,這種模式是以政府為主導實現對個人數據資料的保護。美國聯邦政府在對於個人資料隱私保護的議題上採取企業自律模式,其立場所強調的精神不是政府的介入,而是從憲法對私人財產的保護來規范。
(3)歐盟採取的國家立法主導模式更有利於對個人數據資料的隱私保護,而美國採取的企業自律模式則更符合企業自由原則的要求。
就我國而言,國家立法主導模式更符合我國的國情,但同時也要鼓勵產業界建立相應的自律機制。
第46 題:
案例:
「名牌網」是一個為買、賣雙方提供商品交易的網路服務商,賣家王某於2012年3月,在「名牌網」上開設了「腔調名牌館」的網店,並在2012年8月開始在網上銷售假冒「GUCCI」、「PRADA」、路易威登等注冊商標的衣服、鞋子、箱包等商品,總計銷售假冒124個注冊商標的商品36110件,銷售金額合計人民幣1174萬余元,違法所得人民幣410萬余元。公安機關及工商管理機構在先後接到眾多在該店購得假冒名牌商品的買家投訴後,根據「名牌網」提供的買家信息與線索,查獲該網店大量假冒商品,貨值金額合計人民幣315萬余元。
結合案例材料分析回答以下問題:
(1)王某的行為是否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2)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名牌網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答:(1)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是指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行為。該案例中王某開網店專門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410萬元,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2)名牌網作為一個交易平台提供者,所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名牌網雖然提供了買家信息與線索,使得公安機關及工商管理機構得以查獲該網店,但僅從這一點,不能肯定其沒有參與該網店的侵權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名牌網在以下情況下需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①參與他人侵權行為;
②通過網路幫助他人實施侵權;
③明知該網店通過實施侵權他人權利依然縱容;
④經權利人提出警告,但卻不採取措施以消除侵權後果的。
F. 被辭退3天可以挽回嗎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合法辭退的,要不要挽回由勞動者決定,如果是違法辭退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管理部門投訴,要求給予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被辭退還要不要挽回」問題進行的解答,勞動者被用人單位合法辭退的,要不要挽回由勞動者決定,如果是違法辭退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管理部門投訴,要求給予經濟補償。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華律網向專業律師進行法律咨詢。
聲明:該作品系華律網平台整理,如有侵權,請聯系反饋。 【反饋通道】
侵權責任處理指南
勞務派遣責任 勞務派遣單位如何承擔侵權責任
承擔形式 精神損害賠償范圍有哪些
一般侵權 侵犯隱私權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網路侵權責任 網路侵權人承擔責任的方式
一般侵權 哪些行為是侵害健康權的行為
承擔形式 適用返還財產的條件是什麼
引用法條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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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退如何賠償呢
員工辭退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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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誰能提供給我有關國內網路隱私權的認知調查和重視程度的數據和報告 謝謝!
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和網路的商業化,用戶的個人資料,作為一種重要的網路資源,被收集和利用是無法避免的。這勢必會對用戶的網路隱私權造成侵害。可以說,電子商務[*2]的發展,使網路商[*3]的商業利益和個人的隱私權保護之間發生了明顯的沖突。在網路中侵犯他人隱私權是指「未經他人許可,擅自通過網站上自己或他人的主頁,將特定的他人隱私公之於眾,或擅自通過第三人、第四人、眾多他人發送E—mail的方式張揚特定的他人的隱私,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行為。」[6] 網路侵權的主要主體有以下幾種:
(一) 個人的侵權行為。
1、人未經授權在網路上宣揚、公開或轉讓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隱私。《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18條規定:用「戶不得擅自進入未經許可的計算機系統,篡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網路上散發惡意信息,冒用他人名義發出信息,侵犯他人隱私。」在現行的法律規定下,這一類侵權行為如果造成一定的影響,對他人名譽造成損害,或以營利為目的,對他人肖像權進行了侵犯,可以適用於民法規定對侵權行為其加以處罰。
2、個人未經授權進入他人系統收集獲得資料或打擾他人安寧;未經授權截獲或復制他人正在傳遞的電子信息。這類「侵權者」大多是黑客(hacker),他們可以利用各種技術手段竊取和篡改網路用戶的私人信息,被侵權者幾乎無法發現或知道黑客身份,這就需要一支高技術的網路警察部隊提供保護。黑客未經授權截獲或復制他人正在傳遞的電子信息,雖然表現形式上與傳統的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不同,但實質上與傳統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無本質區別,其情節嚴重的可以適用刑法252條規定,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3、個人製造、傳播計算機病毒及從事其它侵犯網路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黑客通過對一些網站的攻擊,也可以獲得大量的信息。對於黑客的行為《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18條規定:用戶「不得製造、傳播計算機病毒及從事其它侵犯網路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如果其行為嚴重,觸犯刑法285條、286條、287條[*4]規定,則構成犯罪。雖然刑法這三個條款沒有對網路空間侵犯用戶隱私的行為做出明文規定,卻對黑客的侵害行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且它保障了用戶隱私不會因為計算機系統被破壞而丟失,對網路隱私權進行了間接的保護。
二) 商業公司的侵權行為
1、大批專門從事網上調查業務的公司進行窺探業務非法獲取、利用他人隱私。某些網路公司使用具有跟蹤功能的cookie[*5]工具瀏覽和定時跟蹤用戶站上所進行的操作,cookie將自動記錄用戶訪問的站點和內容,並將詳細資料發送到網路公司中,網路公司根據這些資料掌握個人的情況,並建立龐大的資料庫。這可能導致某些用戶重要信息的失竊,例:股票信息、信用卡資料等。法律應該制定強制性的規范給適用cookies的網站設定義務:網站不得將使用cookies收集到的個人資料用作其它用途。如果因網站原因導致用戶信息泄露而帶來的後果,網站應承擔責任。針對從事網上調查業務的公司,刑法應對其非法行為所帶來嚴重後果予以懲罰。
2、大量廣告商帶來的垃圾郵件泛濫。消除垃圾郵件的主要依靠網站的行業自律,法律是比較難禁止的。對某些經常性、有目的性、有針對性向特定的人發送垃圾郵件的,對侵害行為可以通過侵權法調整。但是對普通商業行為郵件,法律做出明文規定是不現實的,也不具有實際可操作性,所以加強網路商的行業自律是很有必要的。
(三) 部分軟硬體設備供應商的侵權行為。
有些軟體和硬體廠商在自己銷售的產品中埋下了伏筆,用於收集消費者的隱私。例如,英特爾公司1999年就曾經在其PⅢ處理器植入「安全序號」。每個使用該處理器的計算機在網路中的身份極易識別,從而可以監視用戶接、發的信息,使計算機用戶的私人信息受到不適當的跟蹤。對於這種侵權行為的識別需要極高的技術要求,所以用戶個人是無法得知的。這就需要特定的法律對其加以規范,因為軟體和硬體在全球范圍內的流通性和其供應商的不同地域性,一部全球性的規範文件的出台對制約供應商的侵權行為是具有極大的意義。
H. 報道不真實新聞,作者該承擔什麼責任
放一堆案例做參考……
《中國新聞(媒體)侵權案件精選與評析50例》
1.有罪者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尹冬桂訴長江日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2.法院不應當成為名譽權糾紛的原告——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訴民主與法制社侵害名譽權案
3.法官名譽權的特殊保護——鄭進民訴新疆商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4.死者名譽亦受法律保護——郭小川遺孀及子女訴賀方釗與媒體侵害名譽權、肖像權案
5.針對群體的言詞不應認定為侵害名譽權——齊寶山等189名蒙古族大夫訴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侵害名譽權案
6.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住所地可作為名譽權案件的侵權結果地——上海國際電影節辦公室訴華商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7.名譽侵權構成要件是判斷名譽侵權成立與否的邏輯起點——番禺加富房地產有限公司訴羊城晚報社、汪令來侵害名譽權案
8.名譽侵權不以「點名」為要件——程國強訴煙台日報社、曲全承等侵害名譽權案
9.能被他人辨識是作品指向性的關鍵——張勇、曾清炎等訴湖北日報社、襄樊日報社、程天友侵害名譽權案
10.將活人報道成去世不一定構成侵權——陳家鏞訴科學中國人雜志社等侵害名譽權案
11.一般人認為消息來源合理可信,媒體即有豁免權——廣州僑房公司訴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雜志社侵害名譽權案
12.網路消息再傳播的求證責任區別——文清訴重慶商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13.有「事實根據」不等於有「客觀事實」——余秋雨訴肖夏林侵害名譽權案
14.蓋公章的新聞稿失實媒體難以免責——李慶、劉讓訴鶴壁日報社等侵害名譽權案
15.連續報道不是新聞侵權的「免罪金牌」——上海中遠匯麗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訴遼寧日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16.依據網路信息發表評論無須向網站和當事人核實——肖傳國訴方是民、北京雷霆萬鈞網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侵害名譽權案
17.可以大膽質疑,切勿輕下斷言——陳建民訴北京科技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18.既然是評論,就存在褒貶——唐治軍訴羊城晚報社、株洲廣播電視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19.學術批評:即使「上綱上線」,也要適度寬容——餘一中訴新聞出版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20.在學術爭議面前,司法必須保持克制——趙季平訴劉鴻志、羊城晚報社、法制日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21.演員仗義執言,何需躲躲閃閃?——中國電影集團公司、湖北省文化廳訴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吳柯藍侵害名譽權案
22.權利沖突與法益衡量——宣科訴吳學源、藝術評論雜志社侵害名譽權案
23.唯一的特許權:准確和不準確的理解與適用——劉景全訴河南省遂平縣廣播電視局等侵害名譽權案
24.「特許權」保護與「已經更正」抗辯——李基武訴深圳商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25.媒體發表政府不公開文件不受特許權保護——韓西賓訴陝西日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26.公眾人物的特殊義務:寬容媒體監督,容忍輕微損害——范志毅訴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侵害名譽權案
27.自願成為公眾人物豈能忌諱公眾批評——張鈺訴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張紀中、黃健中、於敏侵害名譽權案
28.抨擊公共官員舞弊,雖言辭激烈亦不構成侵權——吳敢訴袁成蘭侵害名譽權案
29.負面評價的評選活動有營利性傳媒應承擔相應責任——臧天朔訴兩網站侵害名譽權案
30.消費者的批評和評論不應認定為侵害經營者的名譽權——深圳富華醫療美容醫院訴張慧琴侵害名譽權案
31.患者知情權應受保護,醫療服務行為須受監督——北京中醫葯大學東直門醫院訴中國消費者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32.網路評論質疑在更正後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唐春祥訴中國青年報社、黃晉章及北京中青在線網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侵害名譽權案
33.應給媒體刊登「讀者來信」更大的法律空間——陳友貴等訴四川法制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34.主動新聞源對新聞失實要承擔法律責任——張鐵林訴周美凝、成都商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35.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者和作者的民事責任——文登培訓學校、陳文登訴北京娛樂信報社等侵害名譽權案
36.信息提供者何時對新聞失實不承擔責任——於橋等訴王任直、《三聯生活周刊》侵害名譽權案
37.轉載媒體不應承擔與原發媒體相同的責任——唐季禮訴青年時報社等侵害名譽權案
38.網站對博客負有監管責任——陳堂發訴杭州博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侵害名譽權案
39.名譽侵權賠償精神撫慰金的條件及尺度——朱江洪訴仲大軍侵害名譽權案
40.媒體侵權應著重以更正致歉的方式救濟——恆升電腦公司訴王洪、生活時報社等侵害名譽權案
41.法人名譽權受損應考慮予以一定的商譽賠償——成都輕工大廈訴商務早報社侵害名譽權案
42.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可以用答辯的方式消除影響——呼益經訴安陽人民廣播電台侵害名譽權案
43.網路隱私權可以作為他人主張名譽權時的抗辯事由——德楹、高原訴賽龍網侵害名譽權案
44.披露隱私需要權利人明示許可——李××訴郝冬白、蘭州晨報社、現代婦女雜志社侵害隱私權案
45.五十萬元精神撫慰金的啟示——張××訴湖南電視台侵害名譽權、隱私權案
46.司法審判中對隱私侵權的認定應有別於名譽侵權——李××、鄭××訴金華日報社、陳更侵害名譽權案
47.名譽權與隱私權均應單獨保護——劉×訴南方都市報等侵害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案
48.新聞人物形象合理使用與商業使用的界限——劉翔訴精品購物指南報社侵害肖像權案
49.中國新聞官司第一案:讓人一聲嘆息——杜融訴沈涯夫、牟春霖誹謗案
50.令人擔憂的刑事制裁——訾北佳製作「紙餡包子」虛假新聞被判「損害商品聲譽罪」案
I. 男人四處發前女友裸照算不算犯法
犯法。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9)網路隱私權侵權行為擴展閱讀:
感情世界裡本應好聚好散,但惠東男子馮某亮與女友分手後卻全無大度之心,不僅四處散發前女友裸照,還以此敲詐勒索。日前,惠東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馮某亮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四千元。
惠東男子馮某亮與被害人葉某如曾是男女朋友關系,此後因感情不和而分手,但馮某亮並未放下過去反而心生不滿。
此後,自2014年12月16日起,馮某亮夥同他人,在前女友位於惠東縣吉隆鎮的住宅門前、廣州市白雲區某街道的住宅門前及前女友親屬的住宅門前多次張貼前女友的裸照、噴、潑、塗紅漆油。此外,馮某亮還利用微信向葉某如的親屬發送前女友的不雅照。
期間,馮某亮向葉某如及其家人索要28900元,未果。2015年1月7日,公安機關將再次作案的馮某亮抓獲歸案。
惠東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馮某亮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潑塗紅油漆、張貼不雅照等威脅方式勒索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根據被告人犯罪未遂,當庭認罪,嚴重損害被害人的名譽權,對被害人今後的生活造成了難以消除的影響等情節,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馮某亮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