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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12 12:32:11

㈠ 09年9月與某著名出版社簽署了在其准備出版的專業書上刊登廣告的合同,但到現在書還沒出版,出版社算違約嗎

我不是抄法律界人士,但是出版界人士,合同上沒註明出版時間,只能說合同正在履行中,你方要退出算違約。但據我所知,圖書一般是不能做廣告的,經審批可以,不過類似此類標准匯編的書審批容易些,不可現在管得也不太嚴。

㈡ 在智聯招聘上刊登了公司的招聘信息,合同時間為1年,結果不到2個月就沒有服務收不到求職的簡歷 沒有人管理

一般求職者求職都是來看源近一個月內招聘信息的,因為很多企業掛著招聘信息一個月之內幾乎就可以找到合適的人了,繼續掛著只是因為合同期未滿,而且也可以當是幫企業做廣告。

沒收到簡歷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1、沒有及時刷新。職位一定要天天刷新,其實智聯有自動刷新的功能的,你進去設置一下就可以啦。

2、職位表述不準確。也就是說,你們公司的JD中並沒有清楚地表達出你們需要的崗位的名稱、描述、要求。

3、記得把公司的信息寫詳細一些。因為求職者在求職的時候,都是看重公司的名氣和合法性的,無論規模大小,是否強大的公司,你都應該做一個公司介紹,包括主營業務,辦公地址,聯系電話,成立時間等,這樣子求職者心裡才會覺得安全。

4、這個職位的人才在市場確實比較少,很難找。比如,要找一個基礎會計肯定很簡單,要找總會計師就難了。一般難找的高端職位,建議用獵頭公司。

這是我工作的體會,希望可以幫到你。

㈢ 有關合同法的問題1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問題或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需要准備的材料及程序:
一、受理事項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應提交的材料
(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式兩份,內容包括: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聯系電話。
2、用人單位的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3、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單位名稱。
(二)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系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受理和仲裁程序
(一)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二)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四)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五)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六)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並將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七)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後,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准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㈣ 告知解除合同在哪些報紙刊登有效

如果合同沒有就解除合同的方式做出約定,在任何一種報紙上刊登解除合同的通知都無效。

解除合同的通知應當向合同相對方提出。

㈤ 公司要發個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通知,說要刊登全國發行的報紙,都有哪些報紙登提供越多越好,急

全國發行的報紙挺多的哦,報社在北京,報紙全國發行的有:人民日報、光內明日報、法制日報容、工人日報、法制文萃報、中華工商時報、中國經營報、參考消息、環球時報等等!
外省市的有南方都市報、揚子晚報、南方周末、羊城晚報等等

㈥ 廣告合同終止協議,經過幾期刊登發現廣告收效甚微求解

|深圳機場:戶內廣告合同終止 預計將重新外包_網易財經, 贈與合同內 | 合同樣本 | 技術合容同 | 保險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乙方在廣告發布期間如有違法或違反本合約的行為,想知道合同終止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執行。
積分換購平台和廣告推送平台之項目合作協議及終止合作框架協議, 資源類別:對比一下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廣告合同 文件格式:DOC 資源作者: 資源合約期滿後,本合同即行終止,屆時,乙方按第七條之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廣告銷售代理合同 -實用文檔-考試吧, 北京東方海潤廣告有限公司與北京新九方廣告公司廣告提前終止合同通知書相關判裁案例專題 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終止

㈦ 您好!我一個朋友在電信黃頁公司上班,去各單位簽訂刊登的合同,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我朋友沒提費用,單位也

沒有什麼影響。

㈧ 合同法問題求解答。甲於11月1日在報上刊登廣告出售某件古佛像石雕,價金125萬元。

合同未成立,具體分析如下:
1、根據《合同法》第三十條之規定,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在本案中,甲於11月1日向乙發出以125萬元出售石雕的要約,乙於11月3日致函表示願以80萬元購買,此時,乙對要約內容作出了實質性變更,合同未成立,乙的致函應該視為新的要約。同理,甲於11月6日所作出的自願降價5萬元的函復也對要約內容作出了實質性變更,應視為新的要約。而後,乙未在規定的一周內作出表示,至此,合同尚未成立。
2、11月26日,甲致函乙,稱其願意以100萬元的價格出售該古佛像石雕,這是對乙發出的新的要約。
3、11月28日上午,願意出售的信件先於取消出售的信件到達乙處,要約未撤回,要約生效。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十七條:「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4、11月28日下午,取消出售的快遞到達乙處,此時乙尚未作出承諾,甲發出的要約被撤銷,合同未成立。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十八條「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5、補充說明:本案中,不存在要約不可撤銷的情形,因此,11月28日下午,取消出售的快遞到達乙處時,要約即被成功撤銷。11月29日,乙發出願以100萬元購買石像的信件,即便該信件到達甲處,也不能促使合同成立,只能視為新的要約,如果甲不作出相應承諾,合同便未成立。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准備工作。

㈨ 法律問題:(1)甲刊登的廣告是否是要約(2)本案中合同是否成立為什麼如成立,何時成立

應是要約邀請.合同沒有成立.甲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㈩ 續簽合同公告應刊登在什麼報紙上有法律效力

通常情況下是不需要公告的,不知道你是什麼情況涉及到公告,一般省級報刊上的公司法律上均是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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