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學位協議
❶ 研究生三方協議上 學位類別 填什麼
如果是復碩士研究生就填寫碩士,如果制是博士研究生就填寫博士。
填寫的類別要與畢業證一致。
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人一份,在未確定去某單位前要仔細填寫內容。所有空格要填寫清楚。
(1)用學位協議擴展閱讀: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研究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做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協議書是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法律文書,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協議書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是畢業生辦理個人檔案和戶口的依據,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協議書。
❷ 研究生三方協議上 學位類別 填什麼
【學位類別】填復寫博士制或碩士。
《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填寫注意:
【專業】一定要與「推薦表」上所填寫專業名稱一致,即畢業證書、
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
【學位類別】博士或碩士。
【學制】與「推薦表」上所填寫時間要一致。
❸ 如果簽訂了三方協議後無法拿到學位證會怎麼樣
看你們的協議三方有沒有這方面或相關方面的具體規定(一般不會有),如果沒有,協議方是不以拒絕履行協議的,如果協議方以此為借口拒絕,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如用人單位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經濟損失。
法律對簽了三方協議未按時獲得畢業證規定首先應當了解清楚沒有拿到畢業證書的原因。如果屬於學校的問題,可以要求學校落實解決。
(3)用學位協議擴展閱讀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
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註: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准。
❹ 協議書上面的「學位類別」怎麼填
文學碩士
❺ 自建房共同所有人協商同意由其中一戶家庭的子女申請學位所用的協議書怎麼寫
(請注意「個」與「胎」的分別)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當地計生部門審批後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❻ 開發商簽學位房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是不是學位房不是由開發商決定。而是當地教育部門劃分。
就算屬於學位房,能上房產所在地學校還要看學校提供多少個學位。學位數量少於學位房數量。
❼ 怎樣和開發商簽訂附加的學位條款協議
可以簽訂比較嚴謹的協議,具體操作建議面詢律師。
❽ 把購房帶的學位協議丟了怎麼辦
看能不能補上
❾ 已經簽署三方協議,沒有學位證怎麼辦
就看你們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是否一根筋,必須要學位證(這樣的用人單位很少專),雖然屬招聘廣告說必須本科畢業,但凡事都可以通融的,我在合資單位人事部工作,如果在我們單位,像你的情況,轉正一點問題都沒有,你那不是國企吧,如果是,最好馬上找人,如果不是,你就能轉正,祝你好運。
❿ 與中國簽訂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學歷證書協議的國家有哪些
截止到目前與中國簽訂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學歷證書協議的國家好下:
歐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愛爾蘭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學歷證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奧地利共和國政府
關於互相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學位證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和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科學和高等教育部
關於相互承認文憑、學位和證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及託管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丹麥王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
關於互相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法國高等教育和科研部
關於高等教育學位和文憑互認方式的行政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荷蘭王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及入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和羅馬尼亞教育部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和學位證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瑞典王國政府
關於高等教育領域合作的框架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西班牙王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學歷學位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義大利共和國政府
關於互相承認高等教育學位的協議
美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秘魯共和國政府
關於互相承認高等學校的學位和學歷證書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古巴共和國政府
關於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證書的互認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艾伯塔省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高中後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愛德華王子島省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高中後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安大略省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高中後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高中後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學歷、學位和文憑的合作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曼尼托巴省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高中後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諾瓦斯科合省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高中後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薩斯卡徹溫省
關於相互承認高中後學歷、促進學術、研究交流及學生交換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新不倫瑞克省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高中後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亞洲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大韓民國教育與科學技術部
關於高等教育領域學歷學位互認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哈薩克共和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蒙古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
相互承認學位及其他教育證書相當的議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泰王國教育部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的協定
中國國家教育委員會與烏茲別克共和國高等和中等專業教育部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院校及其科研機構頒發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文憑)及
學位的協議
非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證書、學位和職稱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國高教部
關於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喀麥隆共和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文憑、職稱和學位證書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模里西斯共和國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證書、學位和職稱的協議
大洋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澳大利亞政府
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紐西蘭政府
關於在高等教育領域內相互承認學歷和學位的協議
中國簽訂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學歷證書協議的國傢具體情況參考:http://ke..com/link?url=-jpoTKcT0DfYZBlCTk8v2pzzJM2D-F8fJ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