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三方協議
⑴ 我是11屆畢業生,現在因為個人原因想要和華為公司解除三方協議,請問怎樣能拿到解約函,流程怎樣的謝謝
首先請確定好你的確想要和華為解約,華為可是我國通訊行業很有影響力的內大公司。
確定好後,首容先你應該打電話給華為公司,三方協議上應該有電話號碼的,照那個打過去,態度誠懇的說明理由及想法,關於這個一般可以照實說吧,他們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這事一般先不要到學校就業處去聲張,他們一般不願意學生違約,因為怕影響學校聲譽)。對方如果很爽快的答應給你把他們手裡的那份協議寄過來的話那你就高興去吧,這時拿到那份協議後一般可以去就業處換新的了,因為就業處會給單位打電話確認,口頭答應也可以的;如果對方答應你違約,不過要你交違約(至於你能和華為把違約金談到多少就是你的本事了),一般要你過去一手交錢一手給你違約金和解約函,有的要你把錢匯過去他寄東西過來,這樣也行;一般單位不答應你違約的事情很少見。
拿到兩份協議和解約函後到學校就業處換份新的就行了,你就可以和心儀的單位簽約了,不過中間難免要看別人臉色。
⑵ 簽華為到明年六月都無法毀約,就是無法拿到三方協議。我並不存在落戶的問題,想問一下沒有三方有影響嗎
如果是在短期內毀約應該是還可以到學校再申請一份三方協議的,你可以去學校的版就業辦問問看。我就有權同學一開始跟華為簽約,後來網路又要他的時候,他就跟華為毀約去了網路。不過這個可能會有點麻煩,因為學校一般不允許這樣毀約發生,所以你最好要跟就業辦的搞好關系,或者發揮一下愚公移山鍥而不舍的精神,呵呵。
⑶ 簽了華為軟體研發的三方協議···
經常加班,入職後要簽訂奮斗協議,所謂的奮斗協議就是要加班,有時候要加到晚上11點多,另外年終獎好像是兩個月月薪。
⑷ 已經和華為簽過三方協議,但是還沒去報道,現在這邊公務員又錄取了,權衡再三,絕對毀華為,我要怎麼做.
考上公務員不算違約,你跟公司商量解約就行了,這種情況一般不需要交違約金。不麻煩
⑸ 昨天簽了華為海思的三方協議,又開始糾結到底要不要去
協議都簽了,不去就是你違約了
⑹ 我與華為簽了三方協議,現在我不想去了要毀約怎麼辦
改派抄的程序和手續:原簽約單位襲出具解約函~要回已經簽署的三方協議和派遣證~回學校就業指導辦公室辦理改派手續~學校就業指導辦公室收齊手續送省教育廳申請新的三方協議表格~發給畢業生~與新單位簽署三方協議~回學校辦理派遣證。
⑺ 華為,但是華為惡意地不弄解約函,扣三方協議,怎麼辦
2、如何辦理《就復業協議制書》解約手續 由教育部學生司印製、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編號固定)。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接收單位,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單方面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如下解約手續: a、到原簽協議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b、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解約函、原《就業協議書》負責畢業生就業的副書記簽署意見並簽字、蓋章後交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 c、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審批發換新的《就業協議書》 d、畢業生領取新協議後到本學院備案 e、找新工作 時間的話,這個就說不準了!!
⑻ 華為校招的簽了三方協議以後,將個人資料拿到深圳總部還會做進一步審核嗎
過關了 如果是學校的應屆生基本上就定下來了。。回總部也只是走流程
⑼ 華為春季校園招聘一定要三方協議嗎
你可以向學校申請的,不過就是時間問題了
⑽ 華為要簽兩方協議,華為什麼時候能把三方協議寄下來
大單位就要經過合法的程序進行審查,不是隨意簽隨意廢的。
三方協議就是你在沒有畢業之前找到正式的工作單位簽訂的預備就業協議,由於此時你的身份還是學生,所以學校有監管義務,就變成了畢業生本人、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的協議。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
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
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
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註: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
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准。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