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協議內容
⑴ 中美就第一階段經貿協議文本達成一致有什麼意義還要有第二階段經貿協議
第一階段只能覆蓋部分商品,每一類商品都要經過唇槍舌戰,准備大量的數據,所以必然要分幾次才能談完。估計後續商品談判的准備工作還沒做好。
⑵ 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就業協議書的學院地址寫那個啊
河南省鄭州市白楊路6號河南經貿職業學院
⑶ 請問在北京簽訂的合同約定爭議解決方案為仲裁,但沒有註明是北仲還是經貿仲,請問北京合同律師,該去哪個仲
根據《中華人民共來和國仲裁源法》第十六條規定,「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項;(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第十八條同時規定,律師港灣強調,「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⑷ 2008年至今台灣和大陸之間簽署的協議都有什麼
請問大陸和台灣簽署的
ecpa
協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請詳細些,萬分感謝
懸賞分:
30
|
解決時間:
2010-1-5 08:54
|
提問者:
kennidiren
最佳答案
【
1
】首先應該明確
ECFA,CECA
和
CEPA
的區別
你說的這個這個應該是
ECFA
,即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
的原來名稱是
CECA
,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英文簡稱
CEC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而
ECFA
,是受
CEPA
制定而啟發的
CEPA
指的是《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的英文簡稱,後來加上了《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
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所以這
3
者的關系是:
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制定了
CEPA
,註定會有更緊密的經貿關系
而台灣為了在經貿關繫上不被大陸、港澳、東盟以及日韓邊緣化
提出制定
CECA
(類似
CEPA
),後來這個
CECA
改稱為
ECFA
【
2
】接下來看
ECFA
的內容
ECFA
是是台灣於
2009
年提出並極力推動的經濟協議或條約。此協定名稱中的
「
兩岸
」
,系指台灣海峽兩岸的台灣及中國大陸。
緣起
2010
年,
條約內容涵蓋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個國家及中國大陸、
日本及韓國的
《東
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將生效。協定內涵蓋的該等國家,將依照條約內容,漸進
互相實施免關稅的經濟策略。
因為台灣無法加入東盟,
部分台灣政經人士認為東
盟加三將邊緣化台灣並危及台灣整體經濟。
2009
年
1
月,中國國民黨及台灣內多個工商團體開始呼籲執政政府盡速與大陸
簽署簡稱
「CECA」
的綜合性經濟協約。贊成此協定的官員及團體成員認為,應盡
早協商簽署該兩岸經貿合作協定,才可以於《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實施後,
避免台灣遭到被邊緣化的經濟危機。
他們認為:
台灣出口將近四成輸出至中國大
陸,若《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簽訂導致的東盟國家貨品免稅進入中國大陸,
⑸ 中美簽署第一階段經貿協議一體現了當今世界的趨勢有哪些
中美下周簽署第一階段貿易協商協議對科力遠來說是屬於利好的信息、這就代表中美的經濟發展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無論是對於哪一個行業都有促進經濟在發展的效用。
⑹ 兩岸合作的政治基礎是( )。 A.九二共識 B.和平協議 C.汪辜會談 D.經貿協定
我覺得選A
兩岸合作的政治基礎是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那麼就是九二共識了。
⑺ 中美達成經貿協議英文怎麼說
中美達成經貿協議。
翻譯為英文是:
An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is reached.
注:完全沒有問題!版歡迎權採納!
⑻ 台灣明鏡黨提出與大陸的經貿協議重審的背後陰謀是什麼
沒有陰謀,只有陽謀,民進黨只是兌現之前的承諾而已。早在大選以前,不分黨回派(包括馬英九也支答持兩岸協議監督機製法制化),已經有許多政治人物提出國會必須先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再逐一審查與對岸的所有經貿協定,而非對執行政部門提出的所有法案照單全收,目的在使海峽兩岸簽訂的各項協議能獲得國會與全民的監督與參與。
⑼ 世界最大世界貿易組織WTO,未來它被多個區域經貿協議替代可能性有多大
我覺得WTO被其他區域經貿協議代替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現在世界的發展趨勢就是全球化,而一個國際性的貿易組織是全球化的必然要求。
2、其他國家的需求
我們都知道,雖然像美國這樣的國家,現在不太願意進行經濟全球化,但是像發展中國家和其他亞非拉國家是非常希望WTO組織存在的。因為只有這樣它們才能夠謀求自己的發展,雖然它們的國力非常弱小,但是它們的數量相當龐大,在它們的否定下,WTO是不會解散的。
綜上所述,我覺得WTO是不可能被其他組織替代的,因為它有著自身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