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安全
㈠ 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的內容如何寫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准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對於安全施工應按照過錯原則分清安全責任,合同中不能規定所有安全問題都由乙方自負。
㈡ 施工合同中涉及安全的內容包括哪些謝謝。
1、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採取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辦理工傷保險,確保工程及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2、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施工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措施計劃,並對所有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性和安全可靠性負責;
3、採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及其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4、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組織工程實施。在緊急情況下為確保施工安全和人員安全,在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及時取得聯系時,項目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與工程有關的人身、財產和工程的安全,但應在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
5、合同履行期間,合同當事人均應當遵守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准化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承包人有權拒絕發包人及監理人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冒險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突發的地質變動、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礙等影響施工安全的緊急情況,承包人應及時報告監理人和發包人,發包人應當及時下令停工並報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因安全生產需要暫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暫停施工〕的約定執行。
6、承包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治安保衛制度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並按安全生產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如實編制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記錄,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及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7、承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施工,開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施工過程中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承包人為實施合同而僱用的特殊工種的人員應受過專門的培訓並已取得政府有關管理機構頒發的上崗證書。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認可後實施。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7天以書面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並報送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認可後實施。
㈢ 哪些合同需要簽訂對應的安全合同,有標准嗎比如施工合同、采購合同、租賃合同等
建築施工總承包要簽訂有效的勞務合同,應注意以下問題:1、勞務合同專的相對方要有勞屬務作業資質,若無資質,簽訂的勞務合同則無效。2、要注意區分勞務分包和違法分包或工程轉包。勞務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和工程轉包是違法的。3、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時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尤其是安全生產的權利與義務。4、如果要勞務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機械設備,一定要以總承包人的名義與勞務分包人另外簽訂材料委託采購合同和機械設備租賃合同,否則就會出現名為勞務分包合同,實為違法分包合同或者工程轉包合同的情形,而後兩者是違法的,是無效的。《司法解釋》第七條規定「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當事人以轉包建設工程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持。」
㈣ 安全協議樣本
甲方:*********有限公司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為加強員工安全管理,提高員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明確責任,確保車輛正常配送,員工人身安全,車輛安全,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依據有關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有義務配齊車輛配送時必要的設施設備。
2.員工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否則甲方可以依照內部規定進行處罰。
3.員工不得私自將訂單及配送物品轉交他人配送,違者視情節予以處罰,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包括個人安全、經濟損失、違章罰款)由員工個人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員工是安全直接責任人,甲方對乙方有行駛安全管理、檢查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2.員工應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3.員工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安全行車、文明行車,無違章,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4.員工按照甲方的工作特點,不脫崗、不溜班,維護公司及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5.員工應安全駕駛,謹慎駕駛,如遇交通事故,第一時間通知公司並保護好現場。車輛行駛途中遇突發情況,不及時採取安全措施給公司及車輛造成損失者,由騎士承擔保險公司賠償金外的經濟費用,交通事故責任由員工個人承擔。
6.員工因亂停亂放、工作時間飲酒、酒後駕車、駕駛故障車和超速等造成的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及其它經濟損失,員工自行賠償,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7.員工應做到上路行駛前,必須自覺檢查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得駕駛帶有故障的車上路,不帶病開車,若發現車輛出現故障應及時上報公司以便公司及時安排維修。
8.員工應熟悉公司經營的配送方式和配送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在保證配送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及時送到指定地點。
9.員工在配送過程中若出現配送物品被盜或丟失,由員工承擔一切責任;如經調查核實被盜或丟失主要責任為其他原因,根據損失情況員工承擔一定費用。
10.員工不得私自將公車轉交他人駕駛,違者視情節予以處罰。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包括個人安全、經濟損失、違章罰款)由該員工個人承擔。
11.員工應妥善保管車輛,保持清潔,根據情況進行定期保養和清洗。
12.員工造成公司配送車輛丟失的,由員工負責全部賠償。
13.員工下班、離職或其他原因離開公司,應做好車輛移交手續,原車輛員工必須把隨車資料全部上交到公司,經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下班、離職或其他原因離開公司的手續。
14.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協議雙方有違反協議的,違反方承擔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15.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㈤ 什麼是安全合同
外來施工安全責任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搞好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為工程項目合同(合同編號: )的附件。
第二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項目地點:
(三)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一)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責任人進行安全事項交底,其內容是:深圳南華氣體工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通則;項目屬地單位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並應有完備的交底資料記錄。
(二)指定專人負責監管該項目的安全工作,並配合乙方解決因甲方因素而影響安全施工的問題。
(三)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帶電運行、機械運作的危險區域內作業,事先要求和協助乙方制訂安全措施並監督實施。
(四)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對違法亂紀現象按甲方單位安全檢查考核細則規定進行違規執罰。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一)該工程項目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進場作業前需到甲方單位安全部門辦理進場許可證及作業人員胸卡證後才准允進場作業,並把進場作業人員名單報安全部門備案。
(四)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甲方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業。
(五)對復雜的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應制訂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單位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六)需使用甲方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七)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在未經甲方允許,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不安排未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的無證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九)發生人身事故或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單位安全主管部門。
(十)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本單位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第五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報甲方安全主管部門一份。
甲 方 乙 方
安全責任人: 安全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現場安全監管人:
㈥ 電子合同如何保證安全性
電子合同的安全性主要來自以下兩個方面:
1、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
《合版同法》、《電子簽名權法》等相關法律對電子合同相關概念以及技術做出規范化解釋與管理,為我國電子合同的應用與實施奠定法律基石;《電子商務法》對電子合同、電子簽名應用提出更加具體的要求與實施規范,進一步加強電子合同安全性把控;《民法典》合同編對電子合同的應用做出更全面、更系統的規定。
可以看出,電子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變現形式,其使用體系正在不斷完善與健全。
2、技術手段的不斷發展:
隨這電子合同應用場景不斷增加,提供電子合同服務的第三方服務商基於各項法律規定實施與建設,同時深耕電子合同使用需求,提供更加精細化、全面化的電子合同應用方案。
以契約鎖電子合同為例,通過提供一體化的電子合同服務,實現企業組織紙質合同、電子合同統一管理,助力用戶從紙質合同使用到電子合同應用平穩過渡,確保合同應用安全合規、高效快捷。
㈦ 如何簽訂租房合同中的安全條款如題 謝謝了
安全主要是三方復面: 1、房屋制平時一般性的維修,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擔,當然你們合同中可以約定由承租者承擔。 另外,房屋日常的管理,如陽台的花盆砸到路人的,一般由管理人承擔,即承租人承擔,但是,承租人無力承擔時,需要出租人承擔,然後,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2、對於房屋固有的危險或者已經存在結構性的危險,即使承租人在承租時知道,而還是承租了的,出現承租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出租人需要承擔責任的,同樣因此原因造成第三人損害的,也是由出租人承擔。 3、平時因為第三人侵犯,比如盜竊、入室搶劫、流氓行為等給承租人造成損害,如果出租人能夠證明其已經盡到基本的防護義務,一般情況下可責的。
㈧ 甲方與乙方簽定了安全合同,出了事故甲方要負責任嗎
你司和該村民已構成事實勞動關系(雖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也不固定,實際上是勞務關系)。按規定,公司和工人簽訂「安全生死合同」是無效的,出了事故,公司仍然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