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貼牌合同
1. 求食品貼牌加工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產品貼牌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此處是你們雙方協議好的內容寫下來就可以了。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單位(蓋章) &n..
2. 已經有意向一家化妝品OEM廠家做貼牌,簽合同的時候要注意什麼
化妝品品牌商簽訂化妝品代加工合同的主要目的是:
化妝品品牌商簽訂化妝品代加工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化妝品加工廠能夠按照品牌商的要求指定的規格、式樣、設計或圖紙等要求生產並供應相關產品,且規定其付款方式,交貨時間以及後期服務,例如出現品質問題之類的。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合同上具有體現。當然合同是雙方平等的,今天跟大家交流下簽訂相關合同時應該注意什麼?
以下內容中的甲方指:化妝品品牌商,乙方為:化妝品加工廠。
1.訂單
訂單的定義:合同所稱訂單,是指甲方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或郵件向乙方發出的產品訂貨文件。該文件必須包含訂貨時間、產品名稱、規格、式樣、數量、價格、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其他必要事項,且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解析:以上是化妝品加工廠對品牌商的訂單要求,這樣才會生產客戶要求的產品。
2.倉儲及庫存(化妝品加工廠對化妝品品牌商的要求)
2.1 甲方產品的生產材料(包括客供和自供),自入庫日起乙方為其免費保管三個月。三個月期滿後發至甲方倉庫或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予以接收,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與乙方協商繼續存放的,應額外向乙方支付保倉儲管理費(倉儲管理費按2.1元/m⊃3;/日計算)。若甲方超過12個月仍未做處理,則視為甲方自願放棄該等貨物,並同意乙方自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報廢)上述生產材料、產品並承擔相應費用,且乙方無需承擔任何違約或侵權責任。
2.2乙方為甲方生產的產品自生產完成且檢合格後一個月內出庫給甲方或甲方指定地點,超過一個月未出庫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倉儲管理費。
解析:以上內容,很多的化妝品加工廠的要求都不同,但是都會體現來,不過實際操作起來,也是有點難度的,如果去收客戶的費用的話,基本這個客戶就算合作完了。
3.出庫與交付
3.1 乙方交貨期一般為訂單生效之日起15日。雙方應在訂單上明確出庫日期,乙方則按期出庫,但發生以下情形時,乙方產品出庫期限相應順延:
a) 甲方未在訂單生效之日前與乙方確認產品配方、設計、包材等;
b) 由甲方提供材料的,甲方材料未在訂單生效之日起1個月內交付給乙方並檢驗合格的,或甲方提供材料數量、質量等不符合要求;
c) 甲方未按時足額支付貨款;
3.2 甲方要求乙方出具第三方檢驗報告的,乙方應當出具,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檢驗不合格,費用由乙方承擔。
1.3 因甲方原因影響產品出庫的,乙方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因甲方未按要求及時提供合格材料至乙方,出庫則為合格材料入庫後順延十五個工作日或更長時間(按材料送達乙方且乙方驗收合格入庫所需時間計算)。若因其他原因未在期限內完成出庫,雙方可另行商議出庫期限。
3.4 乙方應按照訂單上指明的地點交付貨物,如甲方臨時要求乙方變更交付地點的,則乙方應當接受,雙方以實際交貨的地點為准,且貨物風險(包括貨物損毀、丟失等風險,由於乙方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風險除外)自乙方將貨物卸下甲方倉庫之後起轉移至甲方。原則上,如交付地點在廣州市轄區內,由乙方承運,運費由乙方承擔;如交付地點在其他地區,則由乙方代辦托運交付至廣州市內的承運人或由甲方自行安排提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3.5 乙方或其承運人將產品送達甲方指定地點,應同時交付送貨單或其明細表,甲方以此為檢驗依據。甲方指定接收人應在乙方出示的送貨單或其明細表上簽字確認以作為收貨憑證。乙方及其承運人對甲方指定接收人有確認義務。
解析:以上是客戶對化妝品加工的出貨時間要求,以及相關物流的安排。在廣州的工廠,,比如廣州美亞化妝品有限公司,常規的時間是包材到位後10天的時間。
4 驗收
4.1 驗收標准:乙方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該產品的通用質量合格標准或產品書描述的質量狀態。如雙方另有約定的,則應以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
4.2 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貨後的五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
4.3 驗收異議: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數量、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僅是單個產品個別情況者除外),應在妥為保管產品的同時,自收到產品後兩周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對於產品內在質量方面的異議則應在2周內提供有關部門的檢測報告。若有確鑿證據證明確實屬於乙方提供產品存在問題,則乙方負責為甲方調換產品,運費由乙方承擔。收貨後一周內,甲方未提出異議,視為乙方交付的產品通過驗收。
4.4 對於產品在長期保管或流通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一般性問題,按照化妝品市場通用的質量管理標准等通常性標准處理。
4.5 乙方提供的產品自封裝之日起,保質期一般為叄年,但因配方獨特性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解析:一般情況下是按客戶確認的成品標准樣品生產,如果收到的成品大貨與樣品不一致,當然完全可以要求化妝品加工賠償的。
5 費用及結算
5.1 產品供貨單價按產品類別在本合同附件或訂單中予以明確。但因經濟環境變化等不得已情形需調整產品單價等內容時,經雙方協商後方可變更本合同或訂單,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
5.2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項下產品供貨價格為含稅價,乙方開票時在供貨價格的基礎上另行計算其他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5.3 結算方式:
5.3.1 付款方式:
1.3.2 甲方於訂單生效當日支付乙方訂單總金額的50%作為預付款,在出庫前一個工作日內根據雙方確認的對賬金額支付剩餘50%的餘款。
1.3.4 如甲方對乙方產品存在異議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應就合格產品進行對賬並開票付款,異議產品則由雙方協商處理。
解析:對於定金,很多的工廠收的不一樣,常規為30%,出貨前付清尾款。
6投訴
6.1 甲方投訴
6.1.1 甲方在產品流通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應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應予以立案調查;經雙方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則甲方投訴成立,甲方有權退回問題產品並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相應產品;乙方應自行承擔損失並支付上述檢驗費用及物流費。
6.1.2 甲乙雙方對於產品質量存在異議且經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的,則可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如雙方均有責任的,則雙方按照責任劃分承擔相應費用。
6.2 消費者索賠
6.2.1 消費者對產品進行索賠時,首先由甲方交涉解決,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的解決工作,並與甲方共同改善以避免此後發生類似事件。
6.2.2 經雙方確認或經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檢測確認,明顯屬於因乙方過失導致的產品基本質量問題時,乙方應予以賠償。如雙方均有責任的,則雙方按照責任劃分承擔相應費用。
6.2.3 若因個別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或由消費者使用不當引起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處理,乙方需協助甲方調查事宜。
解析:對於成品的售後服務,規定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7.其他
其他的像知識產權,保密協議都會在合同上體現。
以上的內容確認了,雙方都會有責任以及義務的規定,當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況,都有相應的懲罰措施以及處理爭議的方法,也會在合同上體現。
總的標準是:雙方都需要公平公正,這樣就不會產品太多的爭議
3. ODM貼牌的協議具體是怎麼寫
2.XXXX電器廠確保XXXX電器廠ODM貼牌產品的結構及關鍵元器件與原CCC認證產品一致;3.產品型號版對照表如下:權公司名稱產品型號備注XXXX電器廠A-01XXXX電器廠B-014.雙方合作期限10年,10年以後按照雙方商議再續簽。5.乙方申明甲方生產的產品的產品設計、關鍵原材料/元器件的供應商及型號規格、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工藝流程、檢驗試驗等,與乙方的獲證條件完全一致;四、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五、本協議有效期三年。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日期: 日期: 以前一直是這樣寫的,現在不知道為什麼不行了,很郁悶啊,協議改了N次了還是不對!請知道的大俠賜教下,萬分感激,謝謝!
4. 關於貼牌加工的計劃和協議書
貼牌生產即商家利用自己或廠家的品牌委託廠家進行加工,而自己內完成市場策劃、容推廣、銷售過程.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經銷商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最恰當的營銷方案,當發現方案或市場出現問題或變化時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調整方案、制定對策,同時,利潤空間可以自行掌握,免去廠商意見不一等諸多麻煩,在復雜多變的商戰中以最快的反應,最高效率來從容應對,而廠家可以更充分的利用自己的資源,從而達到提高效益的目的。這種方式可以做到真正的廠商互補、實現雙贏。
1,你要和貼牌生產商簽定合同-委託合同,你們只能是委託關系,你委託他.
2,應該不具備
3,應該重點說明,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關系,①受託人與第三人的關系,涉及你是否授權他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②費用③報酬④損失陪賞...具體你參照一個合同法中的委託合同吧
4,個人認為價格方面應該由你控制,你可以讓他先出個市場參考價,經過協商來確定,主動權在你方,你可以授權給他一定的價格浮動.
5,以上資料竟供你參考,本人只是個學生,多恐有錯誤之處,請諒解.
5. 貼牌生產合同範本
標題;XXX代加工協議 內容:甲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生產XXXX共XX件,交貨期間XXX天,生產用貼牌XXX由X方提供。共計XXX費用(含XXXX設計費等),生產規范,附一特此立據甲乙方簽字XXXXXXXXx
6. 白酒貼牌生產合同
因為涉及到食品安全、商標的諸多問題,建議委託律師代書,以便維護雙回方的合答法權益。
白酒貼牌模式分為兩種,一種為OEM(貼牌生產),第二種為ODM(全案輸出),ODM是OEM的升級版。所謂OEM,其實說穿了就是「授權貼牌生產」或「委託加工」。
貼牌產品逐年增加的原因在於生產商和貼牌商都會獲利:一方面,通過貼牌模式廠商可以利用貼牌商的資本力量和市場資源擴大產能,實現大范圍擴張;另一方面,貼牌商可以藉助廠商帶來的品牌優勢進一步搶占市場份額。
貼牌模式讓生產商的產能得到充分的發揮,擴大了產值,實現低成本擴張;貼牌商良好的渠道資源、優秀的營銷團隊資源、雄厚的資金、深厚的背景和關系資源能彌補生產商能力不足、精力不夠等短板;通過貼牌產品佔領白酒市場的中低端領域,擴大市場佔有份額。
7. 企業有關委託貼牌生產需要注意的問題
貼牌生產常見的商標侵權問題:
貼牌生產糾紛中,經常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1、定作方不是合法的商標權利人,既不是商標所有權人,也不是商標使用權人。
在這種情況下,貼牌生產企業如果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未作到合理審查義務,沒有要求定作方提供商標所有權證書或商標使用權相關證明,勢必存在侵犯商標權的極大風險,捲入假冒他人商標生產商品的侵權行為中。如果定作方的行為構成侵權,那麼貼牌生產企業是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
2、定作方允許貼牌生產企業生產和銷售目標商標下的商品。
有時候,定作方許可貼牌生產企業使用自己的商標,從中收取商標使用費,而不再支付加工費等費用。這種情況下,貼牌生產企業實際上是貼附目標商標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貼牌生產合同轉化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加工方實際成為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一旦雙方的合作關系發生變化,貼牌生產企業則應按照商標許可的程序進行備案,否則易違反法律規定。有時候貼牌生產企業雖然經過了定作方的同意並訂立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但在市場上銷售時,未在產品的包裝上標明自己的廠名和廠址,也違反了相應的法律規定。
3、貼牌生產企業沒有經過定作方許可,擅自銷售貼牌產品。
有的時候,定作方一方面不但繼續要求貼牌生產企業生產貼牌產品自行銷售,同時又委託貼牌生產企業銷售貼牌產品,雙方另行簽訂委託銷售合同。在定作方允許貼牌生產企業銷售貼牌產品時,雙方又形成了新的生產和銷售的關系,貼牌生產企業應當在許可的范圍和銷售數量內進行,否則不但構成違約,還會構成商標侵權。如果沒有經過許可擅自銷售貼牌產品,則構成了商標侵權。
4、貼牌生產企業未按照規定進行標注。
《商標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這就要求貼牌生產企業按要求標注自己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否則也會違反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