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部審計
Ⅰ 單位內審人員在審計合同、采購申請審計等進行審閱後怎樣簽署意見而又能更好的保護自己
想保護自己,你就要了解《合同法》,不能有明顯的對企業不利的內容,如:內能不給預付款的一定不給預付款,容能到貨驗收合格後付款的不在前付款,能送貨到家的不自提等,否則必須提供依據。另外在物料選型、采購價格等也必須拿出采購證據來(本部門應當有一套嚴格的采購流程)。總之,既然領導讓你干內審就必須對企業負責,同時對自己也是很好的保護,在滿足這些要求後你當然應當簽字,往往在簽名的同時最常見的簽字內容是:「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或註明不符合要求具體內容等」。
Ⅱ 如何利用資料庫中的合同台賬開展內部審計
是根據一定的規則在訂單指數,檢查,跟蹤注冊的整理順序,特別是社會各界的是不一樣的,這取決於您的具體合同,我必須這樣做,可以交流。
Ⅲ 內審時銷售合同金額怎麼分類
合同條款的審核是法律部門的事情,財務審核的范圍主要是進貨單價、數量、總額、到貨時間。單價審核看采購價格是否合理;數量與到貨時間審核是看庫存是否合理;總額審核是看計算是否有錯以及資金管理是否合理。
Ⅳ 我經過內部審計後被勸退如何解決
1、協商解決,同意「勸退」,獲得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見上文)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拒絕「勸退」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你同樣可以不走。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8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87條規定的2倍支付賠償金。
3、協商解決不成,賠償問題也無法與公司達成一致,如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依法辦事,總不會錯。
如果被單位勸辭,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張不上班,單位口頭同意也不行,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最好是書面證據,也可以是錄音、手機簡訊等)不上班是單位的同意才可以考慮選擇不上班。根據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任何經濟補償,因此,不要不注意這個問題導致這個嚴重的後果。
如果一旦爭議已經產生,一定想好辦法補救,證明當初不上班不是你故意曠工,而是用人單位的授意,可以通過人證,最好再輔助於其他證據,錄音往往是比較容易取得的證據。
如果單位以曠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開除你,你就要看看該規章制度指定的民主程序和是否對你有公示,如果你從來沒有見過這個規章制度,那麼依據它對你做出的開除決定你可以質疑他的合法性,提出異議。
注意的事項:
Ⅳ 如何利用資料庫中的合同台賬開展內部審計
其主要內容應包括:員工姓名,部門,崗位,入境之日起,簽訂合同的日期,生效的合同,合同到期日的日期,更新情況,問題,合同的變更,終止的的合同,該合同將被終止。
Ⅵ 如何對采購部進行內部審計
由於本審計方案內容較多,現分兩部份上傳,此為第一部份;所撰寫內容為本人總結,不代表(包涵)所有采購內容與采購風險。
具體審計程序、內容與步驟:
一、供應商的選擇與合同的簽訂
審計內容(風險點)
1、篩選供應商沒有按公司的要求與制度,沒有經過主管領導的審查與審批。
2、供應商與預選供應商名單單一,沒有及時評選更新。
3、單獨與供應商的進行談判,談判內容沒有記錄。
4、合同或訂單所列項目、規格與申請部門所列的項目、規格不符,包括數量與價格等。
5、簽訂合同或訂單的條款與談判內容不一致。
6、申請物資采購沒有核對預算項目及庫存材料,簽核手續不齊全。
7、物資采購價格的確定依據不充分、不合理,與當時的市場價相差較大。
8、采購合同條款缺乏公平、公正,公司處於被動的地位。
9、合同簽訂不按許可權規定執行,有超過許可權簽訂合同的情況。
10、急需物資、零星物品的采購超出批准自購范圍,采購金額違反《管理人員許可權》規定。
11、生產緊急物資(急件)或項目預算外增加的物資(經領導口頭同意的)購入使用後,沒有補辦相關手續。
12、物資采購不是直接從生產廠家購買。
對應的審計程序與步驟:
①、查閱並收集公司關於選擇供應商(采購)的制度及相關的操作流程,抽查所有采購部存檔的供應商名單,確定其是否經領導或關委員會批准;再從系統抽查各類物資材料供應商名單各30個,與核對的供應商名單核對,確定名單在批準的范圍內。
②、抽查各類材料、物資、土建、安裝等供應商的名單,比較歷年來的供應商名單的變化,確定其是否供應商名單較少,比較單一,沒有年度評定與考核,沒有及時引進新的供應商,名單沒有及時更新。
③、從采購部門抽查相關的談判資料50份,查看其是否有談判記錄,是否由采購員單獨與供應商進行談判,談判人員的簽字是否齊全等。
④、從ERP系統抽查各類合同或訂單各40份,根據申請部門填寫的《物資采購申請表》詳列的物資名稱、規格、數量,核對合同或請單上的物資名稱、規格、數量是否相符,如不符,要求提供不符的相關證明與文件。
⑤、了解談判的流程及有關的談判記錄,查看50份合同或訂單日及其相關的談判記錄,對比采購合同或訂單的內容及條款,確保談判內容與合同內容一致;主管領導是否適度參與談判等。
⑥、重點抽查10個大的采購項目,查閱其預算項目核對相應合同所附的明細項目,確定其是否超出預算項目,如果超出預算項目,則跟蹤檢查操作程序及索取有關的批准文件。並查閱倉庫的核查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簽署意見等。
⑦、抽查30價格較大的采購合同,確定價格及供貨條款是否經過審批,查看供應商報價和其他供應商報價的原始資料,核對價格比較審批表,證實價格確定的來源或者經采購領導小組批準的相關文件;檢查采購部的市場價格資料來源的廣泛性與准確性。並抽樣做市場信息調查,與同期同類材料市場價格比較,分析供應商報價的合理性。
⑧、抽查采購合同30份,追溯到與供應商就簽訂合同商談的詳細內容記錄,了解合同起草的過程,有否對所列條款進行研究、審定,或咨詢公司法律顧問。並根據《合同法》分析各具體條款的合理、公平、公正性。
⑨、根據公司有關的許可權表,抽查每類合同各20份,查閱合同的審批人,是否在授權的范圍內,如有超過審批許可權,則要追查其原因,並要求提供相應的授權書等。
⑩、查閱自購的訂購單與《急需物資申請表》上的物資名稱核對是否一致,有否借急用之名采購急需物資以外的設備,查看審批許可權是否按采購流程操作和有關許可權標准規定執行。
⑾抽查《急需物資申請表》有關人員簽批是否符合許可權規定,申購部門領導、采購部領導簽署的意見是否同意「先購買,後補辦手續」,對應簽批日期和補辦請購、訂單日期判斷補辦手續的及時性。
⑿抽查50份通過中間商采購的合同(10000元或以上),詢問不直接向製造商購貨的原因,查詢與製造商直接接洽的證明。如有可能直接向製造商了解購貨價格及已訂合同的價格。
集團公司采購審計方案(二)
"能產生效益的只有采購與銷售"此話說得有點過份,但是也充分說明采購與銷售在公司管理中的重在性。在此,本人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結合現代內審的風險要點,整理集團公司集中采購的審計方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編著。
由於審計方案內容較多,現分兩部份上傳,此為第二部份;所撰寫內容為本人總結,不代表(包涵)所有采購內容與采購風險。
具體審計程序、內容與步驟:
二、采購訂單(合同)的執行方面
審計內容(風險點)
1、采購合同或訂購單重復列印簽批,存在重復購進、付款的風險。
2、供應商沒有按合同規定時間發貨或發貨物不齊全。
3、供應商沒有按合同規定的品牌、生產商或不可外包等條款提供貨物。
4、合同執行進度沒有建立報告制度,沒有報告采購主管。
5、訂單或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條款的變更缺乏依據。
6、合同或訂單的執行不及時及貨款的核對。
7、合同或訂單執行(交貨或完工)期限與約定時間不相符。
8、采購合同或訂單檔案管理不規范,采購員沒有實行輪崗制度。
對應的審計程序與步驟:
①、了解訂購單的錄入、更改、簽批、提交、列印程序,分析每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從系統上抽查每月前50份訂單,合計600份訂單,確定其是否對訂單有重復采購,並向電腦部門提出控制改進的建議。
②、查閱檢查期間每月30份訂單、合同發貨時間以及發貨數量,從系統上核對倉庫收貨入庫時間及入庫數量,與核定時間比較以判斷發貨的及時性、准確性。
③、根據以上②點上所抽查合同,檢查對應的驗收單,核對所購貨物是否為合同中的生產商及品種、品牌,分析了解其不符的原因及過程。
④、檢查采購部門是否建立合同執行制度及反饋制度,采購員是否按規定的時間把合同的執行進度報告給采購主管,主管是否簽署相關的管理意見。
⑤、從系統上抽查所有采購材料補充訂單或補充合同,查看其是否有變更或對應補充合同的依據,依據是齊全,理由是充分,是否有領導的審批手續等。查看確認訂單(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數量、價格變更的情況,然後跟蹤查證變更的有關批文或補充合同等有效證據。
⑥、從ERP系統采購模塊查閱檢查期間三個月材料訂單,核對每一訂單的執行情況以及倉庫明細賬入庫記錄,確保前一訂單執行完畢後,才執行新訂單,不允許有前訂單已付款未提完貨即終止執行,又重新訂立並執行新訂單的情況。
⑦、從質檢驗收部門抽取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單100份,根據驗收項目對應的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比較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單,確定合同簽訂的(驗收)完工時間是否與合同規定的完工交貨時間一致。
⑧、抽查檢查期間土建、裝修合同各20份、物資采購合同50份留存檔案,確定是否按公司規定存檔,存檔資料是否齊全完整。檢查采購部門兩年來員工崗位職責與工作分工,了解其工作范圍是否有變化、員工之間是否實行輪崗制度等。
三、倉庫驗收入庫與貨款付款
審計內容(風險點)
1、倉庫驗收物資時沒有按公司規定驗收入庫。
2、物資材料沒有驗收入庫就直接運到使用部門。
3、物資材料入庫前沒有經過質檢部門抽檢。
4、訂單或合同執行完後不及時對賬、結清貨款。
5、預付貨款不按合同條款辦理,缺乏有效監控。
6、物資采購業務與會計記錄信息不統一。
對應的審計程序與步驟:
①、收集查閱有關驗收制度與流程,了解倉庫的操作規程;再從倉庫實地觀察其實際驗收工作流程,比較實際操作情況與制度規定的差異;重點是觀察驗收時的數量與質量的驗收手續的正確性。
②、檢查該年每月1-5日所有材料的訂單,統計訂購的數量,核對倉庫入庫數量,在訂單規定的期限執行完畢後,訂購數量大於入庫數量的,再從「生產報表」查看輔助材料累計使用量,如果使用量大於購入量的,則到使用輔助材料車間進一步調查了解,查看使用原始記錄,確認輔助材料的購入沒有按流程操作,即驗收入庫。
③、查看質量監督部門的物資檢驗記錄,按類別訂單編號順序抽查各100份,查看抽樣檢驗結果鑒定,判斷是否有漏檢或不檢的現象。
④抽查「應付賬款」明細科目余額10萬元以上的50個客戶、100萬元以上20個客戶,核對應訂單(合同)履行時間和完成時間以及貨款的支付情況,確保每份訂單(合同)貨款兩清。
⑤在「應付賬款」「預付帳款」明細賬上查閱有關預付材料貨款的付款憑證編號,查看付款憑證的付款依據,對應訂單(合同)執行情況來判斷付款的正確性,避免以請示批文預付貨款後,補辦訂單又重復預付貨款。
⑥確定會計記錄的依據與流程。到倉庫抽查材料明細賬,抽查該期(年度)1-11月底各類材料累計購入的數量與價格,與會計賬記錄的數據核對,查明是否是倉庫沒有及時把入庫單、驗收報告單、發票交給會計入賬還是其他原因所致。
Ⅶ 內部審計 合同審計意見怎麼寫
如果你覺得合同有不合適的內容,提出來好了。建議從風險角度考慮問題,而不要涉及過多技術、金額、付款條件等。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Ⅷ 內部審計能否要求追回合同已付款項
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如果對方違約,可以要求追回已付款項,並賠償損版失。
二、如果對方沒有違約,不同權要求追回合同已付款項,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履行。否則,構成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
三、其他。
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Ⅸ 如何根據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進行內部審計,有流程步驟嗎
給您提供一份《公司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製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