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206
Ⅰ 合同法第206條是什麼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回限沒有約定或答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Ⅱ 合同法206條是什麼
《合同法》第復二百零六條:制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
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
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Ⅲ 合同法206條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回約定或者約
定不明答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
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Ⅳ 車輛交強險全部包括什麼
交強險包括: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范圍。
1、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
2、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3、醫療費包括:醫葯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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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的賠償范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由此可見,交強險只對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只對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只在相應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侵佔國家的 、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 ,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參考資料
網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Ⅳ 合同法206條會坐牢么
您好 ,一般不會。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版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權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如果逾期不還,會涉及民事責任,但一般不會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