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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勞務協議

發布時間: 2020-12-14 02:09:12

Ⅰ 什麼情況下公司能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

在雙方平等自願、協調一致、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公司能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

在勞務合同中,勞務提供人與勞務接受人約定,由受僱人向勞務接受人直接提供勞務,勞務接受人向勞務提供人支付勞務費,勞務接受人在接受勞務的過程中應當提供適當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如果受僱人向勞務接受人提供的勞務不符合勞務合同的約定,勞務提供人應當向勞務接受人承擔違約責任。

從以上定義及適用上,可以分析出,比方說,公司所需的保潔、保安、搬運、安裝、運輸、客服等工作都是可以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的,雙方的權利義務在勞務合同中明確。

(1)個人勞務協議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主要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

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

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3)主體的待遇不同。

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報酬的性質不同。

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情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

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系的。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

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為了保護勞動者, 《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

勞務合同的僱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

Ⅱ 公司與個人勞務合同

公司與員工是勞動合同
不是勞務合同
如果招聘的是,退休人員,這個屬於勞務合同
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有規定

Ⅲ 個人與個人簽定的勞務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只要是雙方自願來,且不源違反法律的規定, 自成立時生效。

根據《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個人勞務協議擴展閱讀:

勞務合同的效力體現在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任何一方不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對方當事人可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和提起訴訟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3)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並履行法律規定的特別程序。

(4)對勞務合同關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壞已經存在的勞務合同,不得引誘或強制勞務合同的當事人違約,否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Ⅳ 個人僱傭合同範本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4)個人勞務協議擴展閱讀

僱傭合同,即 「僱傭契約」,指的是當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對方(僱主)提供勞動力以從事某種工作、由對方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的協議 (或契約)。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Ⅳ 用人單位可以和個人簽勞務協議嗎

用人單位可以和個人簽勞務協議的。

Ⅵ 用人單位可以和個人簽勞務協議嗎

可以。

一,單位(用人單位是勞動立法中的專用名稱)可以與個人簽訂"勞務"協議(合同),法律無禁止規定.

二,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

1、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適用的法律不同

勞動合同適用的法律為:《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勞務合同適用的法律為《民法通則》、《合同法》 《侵權責任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簽訂的形式不同

勞動合同則必需是書面合同。勞務合同既可以是書面合同,也可以是口頭合同。

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決糾紛的程序不同

勞動合同糾紛普遍先經過勞動仲裁,未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先行處理,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勞務合同,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勞動保障不同

勞動合同,企業要繳納政府規定的五險一金等,並承擔勞動風險。 勞務合同,無需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並不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負責,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行負責。

5、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同

勞動合同是工資,國家有最低工資的限定,不能低於最低工資。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2000元為起征點,不同額度的繳納稅率也不同。

勞務合同是勞務費,國家沒有最低限額的規定。同時,勞務費按勞務所得繳稅,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稅,800元以上按20%交稅,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數。

6、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除時賠償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解釋勞動合時,要求提前申請或通知,企業解除時,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賠償。勞務合同可隨時協商解除,不用提前通知,也無需賠償.

7,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管理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勞務合同的被僱用者無需接受僱主的管理.

8,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工作持續性不同

勞動關系中勞動者有長期、持續、穩定工作;勞務合同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項或幾項工作為目的,不具有長期、持續、穩定的特徵。

(6)個人勞務協議擴展閱讀: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

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

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總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種類有兩種,一種是生產過程與交換過程的統一,消費過程可以獨立於外,如服裝加工,傢具製作等等。

還有一種是勞動者的勞動與購買者的消費同步,勞動者提供使用價值的過程,如飲食、理發等等,勞動行為以勞動成果的形式呈現。

實踐中,人們通常將提供活勞動服務的過程稱之為勞務。與勞務有關的合同很多,除了僱傭之外,尚有承攬、出版、運送、委託、行紀、居間、寄存、倉儲等。

勞務合同的概念很寬泛,沒有明確統一的法律定義。

參考資料:勞務合同——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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