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如何確定
『壹』 如何確定合同的效力
你們4-6班的同學,如果是以同學的名義,並且這個同學屬於成年人,與某外國公司之間簽訂了一份郫縣豆瓣的出口合同,應當具有法律效力。
『貳』 合同怎麼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這個是一個制式合同,也是格式合同,現在合同還沒有生效,借款人在合同書簽字、按手印以後就生效。生效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叄』 合同怎麼樣才有法律效力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合同成立以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合同主體要符合規定。比如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應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條件下訂立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房屋不屬於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比如屬於違法建築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合同的內容要合法。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沒有進行登記備案,那麼合同將無效或者不能對抗第三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肆』 如何判斷合同效力
合同的訂立又稱抄「締約」,是指當事襲人之間為了建立具體的合同關系,通過交互進行的意思表示以達到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過程。合同的訂立過程一般需要經過要約與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的法律效力是指要約生效後的法律後果。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它依要約的形式不同而不同:口頭要約一般自受要約人了解時發生法律效力;非口頭要約一般要送達受要約人時發生法律效力。要約生效後,受要約人取得依照他的承諾而使得合同成立的法律資格。承諾的時間是指承諾的意思表示到達要約人支配的范圍內時,承諾發生法律效力。承諾不需要通知,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要約人發出要約,受要約人接受要約,雙方達成合意,合同有效成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伍』 分公司簽訂合同的效力法律是如何認定的呢
1 合同效力: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企業法人設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專責任的分屬支機構,由該企業法人申請登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領取《營業執照》,在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只要該分公司是在其營業范圍內並且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則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
2 法律後果:公司法第31條「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但在司法實踐中,第三人選擇由分公司承擔或公司承擔或分公司與公司共同承擔。法理依據:因為分公司(非法人組織)具有一定的團體財產,構成一定的責任能力,但其財產並不完全獨立,其責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級法人承擔補充責任。
『陸』 什麼叫合同全同有哪些形式如何訂立合同如何辨別合同的效力
1、合抄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
2、按照《合同法》規定,我國有15種合同,分別是:
(1)買賣合同;
(2)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3)贈與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賃合同;
(6)融資租賃合同;
(7)承攬合同;
(8)建設工程合同;
(9)運輸合同;
(10)技術合同;
(11)保管合同;
(12)倉儲合同;
(13)委託合同;
(14)行紀合同;
(15)居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