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合同主體
A. 「受益人必定是信託合同中的重要當事人」這種說法對嗎
信託法律關系中必定存在三方--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受益人是信託關系中必不可少的。但是委託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即自益信託。
B. 信託成立的四要素是什麼
信託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概括起來,信託合同的成立要件一回般包括下列答四項:
1、信託當事人。即指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
2、信託意圖和信託目的。信託意圖要通過明示方式表現出來,信託目的要具體明確,二者均依賴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行為。只要有當事人設立信託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託目的,信託成立的這一條件即已滿足。實踐中,對於通過信託合同設立信託的,主要考察信託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3、信託財產。信託財產要具有確定性,即必須明確信託財產的名稱、種類、基本狀況以及范圍。
4、書面形式。
C. 動產信託中哪個主體承擔風險
信託業務總部、證券管理總部、自營業務總部等部門,同時資金管理部作為公司的業務支持部門,其資金運用和調度,對風險具有直接的重大影響。
(1)政策風險。指因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發生變化而給信託業務帶來的風險。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對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影響顯著,產業政策則對實業投資領域有明顯作用。在我國,市場化程度還並不充分,政策因素很多時候對某一行業或市場的發展具有決定性的影響。這種政策因素可能直接作用於信託投資公司,也可以通過信託業務涉及的其他當事人間接作用於信託投資公司。
(2)法律風險。對信託業務來說,其法律風險主要是指信託法律及其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或修訂而對信託業務的合法性、信託財產的安全性等產生的不確定性。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同以衡平法為基礎的信託法之間存在一定的沖突,且信託登記制度、信託稅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大量信託配套法規尚不健全,在這種情況下,信託業務的法律風險就更為明顯。
(3)市場風險。即由於價格變動而造成信託投資公司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可細分為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價格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等。
(4)信用風險。對信託投資公司而言,主要指信託財產運作當事人的信用風險。信託財產在管理運用過程中會產生信託財產的運作當事人,形成新的委託代理關系,從而也會產生新的信用風險,該風險主要來自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業務運作前,信託財產的實際使用方(融資方)向信託投資公司提供虛假的融資方案與資信證明材料、提供虛假擔保等,騙取信託財產,最終造成信託財產損失;
二是在運作過程中,信託財產的實際使用方或控制方為了自身的利益的最大化,未嚴格按合同約定使用信託資金,或將信託資金投向其它風險較高的項目,造成信託財產損失
D. 信託主體的介紹
信託主體又稱信託關系人,是指信託行為中的當事人,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等。
E. 信託計劃是法人主體嗎
像極了。但不是!
這是一個目前法律上的模糊地帶,也是立法專家們重點爭執的區域專之一。
國內屬目前能夠明確確定是否法人主體的只有《公司法》,而信託計劃顯然不適用;但信託計劃自主獨立管理、運用信託財產的特性,有很具有「獨立法人主體」的特徵。比如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國際通行的SPV載體,因為那個「SPV」在國內公司法體系中無法界定,就必須借用「SPT」(特殊目的信託)的方式予以實現,從這個角度上看,信託計劃實際是有法人主體的特性的。
但具體怎樣,還要等一個漫長的立法過程。無法可依,或者有法但模糊的過程會很長很長。
F. 信託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哪些
信託的當事人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
在信託關系中,委託人是讓渡財產或者財產權的人,其要求是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
受託人是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的人,除了事先約定好的報酬之外,不享有信託財產所帶來的其他任何收益。其要求必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與委託人不同,即使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不能擔任受託人,因為受託人需要以自己名義處理信託事務,並承擔相應色責任和義務。
受益人是享受信託收益權的人,一般情況下,不需要為取得的信託收益支付任何對價,所以理論上,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都可以是信託的受益人。但在實際中,出於防止洗錢和行賄受賄的可能,在他益信託中,受益人以與委託人具有血緣關系為佳。
在信託關系中,委託人既可以不是同一信託的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託的受益人之一,還可以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受託人可以不是同一信託的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託的受益人之一,但不能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委託人不是同一信託受益人的,稱為他益信託,是同一信託的受益人之一的,稱為混合益信託,是唯一受益人的,稱為自益信託。
一般來說,民事信託的委託人是一個人,受託人可以一個也可以多個,受益人沒有限制。而在我國融資型信託中,一般為自益信託,且委託人有多個,受託人只有一個。
在信託關系中,除了以上的信託當事人之外,還有比如信託保護人或者信託監察人等相關方。
G. 信託的主體都有哪些
信託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託人是信託關系的創設者,他應回具有完全答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② 受託人承擔著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約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文件的法律規定管理好信託財產的義務。
在我國受託人是特指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③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兒。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眾。
H. 如何確定信託貸款的訴訟主體及其當事人
搞得這么復雜,其實很簡單嘛,就是C是借款人,B是出借人。如果C不還款,則B自然可內以直接起訴C了,容且可以搞財保,因為有不動產抵押到B的名下了。
而A與B是什麼關系,為何能夠指定B呢?作為債權人B來說,可以考慮起訴也可以不起訴了,就看他們之間的信託合同是怎麼定的了。
I.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發行主體是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簡稱就是 信託計劃,發行主體當然是信託公司。
四川信託·大連生專態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屬礎設施建設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資金用途 :大連生態科技創新城核心區基礎設施建設。
受 托 人 :四川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收 益 率 :10.5% 無限制信託
還款來源 :政府委託建設款項的支付、股東調劑資金等
質押億達旗下兩家子公司100% 股權,以及地皮。
J. 信託中AA十主體擔保是什麼意思
AA+指的是企業信用評級,擔保是指有此等信用等級的企業進行擔保
企業信用評級即由專業的機構或部門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對企業進行全面了解、考察調研和分析的基礎上,做出有關其信用行為的可靠性、安全性程度的評價,並以專用符號或簡單的文字形式來表達的一種管理活動。
企業信用評級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企業信用等級劃分為三等十級,信用程度由高到低依次表示為:AAA級、AA級、A級、BBB級、BB級、B級、CCC級、CC級、C級、D級,每個等級可用「+」、「-」符號進行微調,表示略高或略低於本等級,但不包括AAA+。
AAA級:信用極好
企業的信用程度高,有優良的信用記錄,資金實力雄厚,資產質量優良,經濟效益明顯,不確定因素對其經營與發展的影響極小,履約能力強。
AA級:信用優良
企業的信用程度較高,債務風險較小。該類企業具有優良的信用記錄,經營狀況較好,盈利水平較高,發展前景較為廣闊,不確定因素對其經營與發展的影響很小。
A級:信用較好
企業的信用程度良好,在正常情況下償還債務沒有問題。該類企業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經營處於良性循環狀態,但是可能存在一些影響其未來經營與發展的不確定因素,進而削弱其盈利能力和償還能力。
BBB級:信用一般
企業的信用程度一般,償還債務的能力一般。該類企業的信用記錄正常,但其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及未來發展易受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償債能力有波動。
BB級:信用欠佳
企業信用程度較差,償還能力不足。該類企業有較多不良信用記錄,未來前景不明朗,含有投機性因素。
B級:信用較差
企業的信用程度差,償債能力較弱。
CCC級:信用很差
企業信用很差,幾乎沒有償債能力。
CC級:信用極差
企業信用極差,沒有償債能力。
C級:沒有信用
企業無信用。
企業信用評級的原則:
堅持獨立公正和審慎的原則,嚴格按照評級標准和程序進行,保證評定結果的合法性和權威性。主要包括:
1、真實性原則:企業信用評級堅持數據真實,實事求是。
2、客觀性原則:企業信用評級堅持公正客觀,採集數據合法,不弄虛作假。
3、全面性原則:企業信用評級堅持全面完整,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連續性。
4、及時性原則:企業信用評級做到及時,注重數據的時效性。
5、審慎性原則:企業信用評級監督機制完善,信管委審議後最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