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 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有權提前解除嗎
可以解除
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專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屬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確實是不可抗力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現實中很多是否為不可抗力雙方會有爭議。
3. 什麼叫「合同根本性違約」,什麼是「不影響合同目的實現」,
您好。
首先,解釋一下什麼叫「合同根本性違約」。合同根本性違約,簡單點說,就是因為合同一方違約,造成了合同的根本目的無法實現,導致合同無再存續的意義,此時合同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退還相應的貨物或資金;
其次,根據您所描述的情形。其實,開放商違約已經造成了您方的實際損失。建議您可以和開放商協商解決,一般情況開放商會提出一些補償以延長交房期限。但是,若開放商遲遲(經催告,三個月內)無法交付,您其實完全有權利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開放商承擔違約責任,退還購房款。因開放商違約,您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無果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其中,催告行為,建議通過書面催告,這樣方便留存證據用於訴訟。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4. 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
您好!參照合同法的抄相關規定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5.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上述情形完全可以來解源除合同。
《合同法》有明文規定: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6. 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
您好!參照合來同法的相關源規定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7. 什麼叫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
比如說我們去買方,和賣方簽訂了一個買賣合同,若此時該房屋在過戶前已被查封或者已經售賣給其他人並過戶了,則此時合同的目的(即買房)就不能實現。可以解釋為簽訂合同想要達到的目的沒法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