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車租賃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14 04:29:10
① 公司租的通勤車,有協議且標明加油費用由公司承擔,請問所得稅匯算是調整嗎油款的增值稅可抵扣嗎
這些加油費用與職工福利費沒有關系,
再有加油費及一些修理費都不可能稅前扣除要做內調整的,
可能照 《津容地稅企所(2010)5號》八、租賃交通工具稅前扣除問題(二)企業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向具有營運資質以外的個人租入交通運輸工具(含班車),發生的租賃費,憑租賃合同(協議)及合法憑證,准予扣除,租賃費以外的其他各項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但有的地方也認「企業借用個人的車輛,企業與個人之間必須簽定租賃協議,如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該車發生的汽油費、修車費由企業負擔的,則相關的汽油費、修車費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
」你可以問下當地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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