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傷糾紛
㈠ 工傷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這個看你與誰發生糾紛,如果你對人社局不認定工傷的,屬於
行政案件
,你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你如果對單位應該承擔工傷賠償的,這個屬於
民事案件
。
㈡ 建築工程工傷糾紛 咨詢
這種事情,我很常見。你記住以下幾點:
第一:工人的勞務合同不管是與那家單位簽訂,主要回承擔答事故的醫療糾紛是施工單位,也就是項目部。
第二:請項目安全部門管理人員出面協調解決賠償協議(讓項目安全部門管理人員做第三方見證人)
第三:一般這種事故對你這種「小老闆」影響最大,因為當地勞動部門對你和你所講述的「泥工包頭」不認可,勞動部門主要解決的糾紛是合同簽訂雙方或直接責任單位。
第四:你所說的事故醫療賠償從你的工程結算款中扣除,是不合法的(可上訴)不過你大可放心只要項目安全部門管理人員給你做了見證,你借他個膽子他也不敢扣,如果出現工程結算款被扣,可直接向項目部要求索賠。
㈢ 在建築工地發生工傷事故怎樣賠償
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按鑒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發生爭議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救濟的前提條件。
勞動能力鑒定是勞動者因工負傷後,勞動鑒定機構根據國家鑒定標准,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對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進行綜合評定,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並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鑒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不同。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㈣ 民事訴訟 工傷糾紛
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二、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三、專勞動保障部門進屬行審核認定。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五、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提起復議或行政訴訟。六、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七、就工傷賠償事項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及時申請勞動仲裁。八、當事人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九、對一審判決不服的,15日內提出上訴。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後發生法律效力。
㈤ 遇到了建築工地工傷賠償糾紛應該怎麼處理
對於勞動者,處理工傷應按如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要求用人單位墊付醫療費,進行治療。注意盡量不要自己墊付醫療費,否則以後處理工傷,無論是協商解決還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動;
第二步,收集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這一點相當關鍵。勞動關系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必備材料,沒有勞動關系證明,將無法啟動下一步的工傷認定程序;沒有勞動關系證明,不要輕易啟動工傷認定程序,否則也可能使自己處於非常被動的局面;
第三步,進行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所受傷害是否屬於工傷進行的行政確認,是處理工傷最為重要的一步。如果單位認可是工傷,勞動者可以建議用人單位去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只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權力作出工傷認定,不要盲目相信企業認可工傷的承諾(註:極少數地區規定,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認可為工傷的,可以按工傷處理。)第二、自發生工傷事故或確診職業病,最晚不要超過一年的時間去申請工傷認定。
第四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也就是對工傷受傷程度進行傷殘評定,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
第五步,申請勞動仲裁,索賠工傷待遇。根據鑒定的傷殘等級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可以確定工傷賠償的項目和工傷賠償標准,可以與用人單位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㈥ 工傷賠償糾紛
首先你需要自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由公司或是用工單位申請為你認定工傷,如果用工單位不為你申請,你也可以自受傷之日起1年以內由你本人或是你的近親屬提請工傷認定,並在你傷情治癒後申請工傷傷殘鑒定並根據工傷等級索賠。工傷賠償具體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計算來定
㈦ 發生工傷糾紛,單位拒絕賠償怎麼辦
先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有殘疾的再申請傷殘鑒定。
再向人社局申請工傷待遇
如果單位沒有交納工傷費的,可以起訴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㈧ 工傷賠償糾紛案由是怎樣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規定》將工傷事故分別在第一部分「人格權糾紛」中規定為「工傷事故損害賠償」,同時又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規定為「工傷保險待遇糾紛」。這兩類案件都源於工傷事故這一法律事實,在審判實踐中,常常存在對這兩類案件的性質、法律適用、賠償項目及標准、適用關系等認識不清,相互混淆等情形,不知道如何適用。一種觀點認為,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包含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前者對象是工傷損害賠償的問題,主要依據勞動法的賠償規定;而後者是保險賠償的問題,主要是根據勞動保險合同規定的待遇而引起的糾紛,主要區別是依據的不同。一種觀點認為,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屬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受《民法通則》、《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民法(部門法)的調整,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屬於社會保險范疇,是勞動爭議案件,受《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法(部門法)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