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違約打官司
⑴ 建築工程合同約定違約金過高,按多少起訴
約定違約金過高的一般不超過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最高人民回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答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八條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後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後,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⑵ 施工方工期違約且惡意能取消合同 打官司需要請律師嗎
如果施工方故意拖延工期,違反了合同的工期約定,發包方應按合同的違約約定版處置,權而不是發包方自行解除合同。施工方拖延工期,有他的理由,尤其是建築材料甲供的。如果發包方真的想終止合同,應該根據合同的約定協商、調解或提起訴訟解決。發包方不應該自行解除合同。
⑶ 工程合同糾紛案,在結案前能否增加被告方違約責任和利息的訴訪請求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原告可以增加或者變更版訴訟請求。所權以如果原告方現在要增加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和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那麼應當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申請。原告申請增加變更訴訟請求的,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許。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⑷ 打官司的步驟如何(合同違約)
寫訴狀-立案-庭前調解-庭審(開庭、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後陳述、休庭)-領取判決-申請執行。
⑸ 合同違約起訴流程
合同違約產生糾紛後選擇到哪裡起訴,可以分成兩大類情況,一種是專合同中沒有約定管屬轄法院,這種情況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保險合同糾紛則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再以合同糾紛涉及的金額大小、影響大小、是否涉外選擇法院的層級進行管轄。另一種情況是在合同中約定了爭議解決的條款,有可能選擇仲裁或者是訴訟,這個時候要特別注意,在爭議解決的條款中只能選擇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和唯一的爭議解決機構,在選擇管轄法院時必須選擇符合前述法律規定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