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能證明產權嗎
Ⅰ 購房合同可以作為我的資產證明嗎
購房合同只能作為你訴求房屋產權的依據,並不能保證你的房屋本身及其獲得的合法性內。你這種房子不管是經容濟實用房還是拆遷安置房,在不遇到房屋買賣、租賃、再次拆遷及火災等意外的時候,是沒有大的問題的,但如果將來政策有相關之規定,還是應該辦理房產證,因房屋產權是以房產證為準的,任何規避法律之合同均可視為無效合同。
Ⅱ 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可以遷戶口嗎
可以。
如果抄在城市(含城鎮)購買了襲商品房並已交付使用,公安機關已編制門樓牌號碼,本人已實際居住,可以辦理戶口遷移。如果不能遷戶口進去的話,可能有三種情況:
1.購房合同不是跟開發商簽的;
2.開發商還沒有把你們跟他們簽訂的購房合同送到房管局;
3.到目前購房合同還沒有備案。
(2)購房合同能證明產權嗎擴展閱讀
遷戶口的具體明細
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1.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2.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3.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4.到縣戶政府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5.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6.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7.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Ⅲ 只有購房合同能證明是共同財產嗎
不可以的,通過購抄房合同時間和結婚證日期,來確定是否是婚後房產或者婚前房產,婚後房產屬於夫妻共同房產。
婚後房產:
1、婚後收入所得不管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Ⅳ 法律上如何界定房屋產權歸誰所有!是購房合同還是交款的收據
法律上房屋產權歸誰所有要看房產證,如果房產證還沒辦下來,以購房合同為准。
房產證的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
(四)轉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書;
(五)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4)購房合同能證明產權嗎擴展閱讀:
一、房屋所有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二、關於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1、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3、合同條款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Ⅳ 購房合同能證明產權嗎
一手房屋買賣合同不能證明產權屬於自己,必須到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後才能證明版產權屬權於自己。
參看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九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Ⅵ 購房合同能代表房產證嗎
首先要明確購房合抄同和房產證二襲者本身是兩個性質不同的東西,購房合同是買賣雙方對房屋交易達成的一種契約,也就是說簽合同只能證明原房主把房子賣給過買方。並不代表房子就已經是買方的了
而房產證是產權部門對房屋所有人進行登記確認後頒發的產權證書,只有有了房產證才能證明房子是真正屬於產權所有人的。
故購房合同在正常情況下肯定不可代替房產證使用,當然,如果是經房管局監制的網簽合同由於其具有在行政部門的唯一性,那麼在某些地區的落戶、小孩上學等情況下也可以使用
Ⅶ 簽證時候房產證明這一項,沒辦房產證,用購房合同和發票可以代替嗎怎麼復印呢還是要原件
沒有房產來證可以用購房合同原件自。
購房合同是買賣雙方對房屋交易達成的一種契約,也就是說簽合同只能證明原房主把房子賣給過買方。並不代表房子就已經是買方的。
而房產證是產權部門對房屋所有人進行登記確認後頒發的產權證書,只有有了房產證才能證明房子是真正屬於產權所有人的。
(7)購房合同能證明產權嗎擴展閱讀: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Ⅷ 憑銀行按揭合同,沒有了購房合同.能證明房子是自己的嗎
1在房產證取得之前,合同和發票是你購買房產有效的證據,況且簽定時候合同是一式兩份,按理來專說開發屬商沒有讓你上交的理由,但如果非要交,建議你去公證處做個原件與復印件相符的公證 80元,萬一開發商刷花樣你也有個准備
2銀行按揭應該也有相應的抵押合同,如果已經簽定的話,可以認定為你購買了房產的事實.畢竟如果銀行沒有認定你購買房產的前提下是不敢放款的,所以如果有抵押合同的話也可以放心
Ⅸ 有購房合同和收據能證明房子是我的嗎
這個不能證明,要去房管局辦理產權登記,把產權過戶到你名下,取得房產證才能證明產權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