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買賣糾紛律師
① 房產糾紛,請問請律師要多少錢
各地區經濟條件不一樣,還有律師本人的知名度、辦案工作經驗專,看案件的難易屬程度以及具體情況而定,建議和律師協商,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計件收費 按照辦理一宗法律事務、咨詢一次法律事務或代寫、製作一件法律文書所收取的費用。
收取標准協商收費:比較復雜的法律事務咨詢,協商收費,風險代理最高不能超過%30。
謝謝!
② 房屋買賣糾紛,有律師朋友嗎
自己一方銀行賬戶被凍結,導致不能及時付款的,這並不屬於民法上的不可抗力,所以還是買方構成違約,應當依照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③ 求推薦上海房產買賣糾紛律師
只要有責任心和專業知識的律師就可。
④ 有沒有打過房產糾紛官司的律師推薦
房產糾紛也很多種,要看你是哪個方向的業務了,有買賣的,拆遷的等,我可內以介紹一容個律師給你,這個是我朋友她之前做房產倒賣,買房收房糾紛那些的聘請過他,他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還不錯,業務能力很強,是叫京展律師事務所,忘記他們負責房產官司的同事叫什麼了,反正他們是各有擅長的,看你的需要選擇律師吧,你自己咨詢下應該就有思路的。
⑤ 房產糾紛律師費怎麼收取
作為經濟案子的房產糾紛,律師費的收取成本比較高,一般是6000元,如果官司打贏,另外抽取房產總價的5~10%。
⑥ 房屋買賣糾紛,請律師的費用
哪裡的?各地律師的收費標准都是不一樣的。
另外,房屋買賣糾紛,是什麼糾紛?因為收費是根據標的來,而標的不一定是房屋價值,也就是說不一定是按45萬或者200萬收費的,而是根據你訴訟的標的來計算的。你可以先把你的糾紛大致的說一下,我可以幫你判斷一下是什麼情況。
⑦ 遇到房屋買賣糾紛,想找律師咨詢一下
房地產律師靳雙權作為從業十餘年的資深房地產律師辦理了大量房地產糾紛案件,積累了大量辦理房地產案件的經驗,現在房地產律師靳雙權將這些案件改編為房地產糾紛案例,如果和你正在經歷的糾紛相似,希望可以幫助到你,本案件是一起騰退房屋的案件,現在我把這個案子改編為案例的形式,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為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安全,本文當事人全部使用化名) 一、原被告訴求 原告訴稱:2015年10月21日,原告與被告簽署了《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同日,原告與被告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簽署了《補充協議》。約定:被告所售房屋坐落於某區627號號,房屋成交價格為一千萬元,原告當天向被告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2015年11月17日支付購房款四百萬元,2015年12月21日過戶,並且支付購房款五百萬元;被告應當在過戶當天將房屋交付給原告。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簽署後,原告依約當天向被告支付了定金一百萬元及中介服務費。付款後中介機構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安排原被告雙方辦理網簽手續,原告立即按要求准備齊相關資料,被告卻一再拖延,使無法辦理網簽手續。由於被告原因,原告提出辦理網簽的同時當面交易,網簽時原告可立即支付購房款四百萬元,但被告仍拒不網簽。被告已構成違約,現為維護個人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要求判決被告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協助原告辦理房屋網簽手續及過戶手續,交付房屋。 被告辯稱:同意繼續履行合同,同意為原告辦理房屋產權手續、交付房屋,但是原告要求被告不按照真實的房屋買賣合同的價格一千萬元進行網簽,而是要按照四百五十萬元進行網簽,被告不同意,被告要求按照真實的房屋交易價格進行網簽。原告為了避稅,在讓被告簽訂陰陽合同,被告認為要承擔法律風險。不同意違反法律規定去簽訂網簽合同。 二、審理查明 2015年10月21日,原告與被告經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中介簽署了《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被告所售房屋坐落於某區627號,房屋成交價格為一千萬元,原告於簽訂合同當天向被告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原告於2015年11月17日向被告支付購房款四百萬元,原告於2015年12月21日過戶當天支付購房款五百萬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九十日內甲乙雙方向房屋登記部門辦理該房屋的權屬轉移手續;被告應當在過戶當天將房屋交付給原告。買賣合同約定房屋成交價格為一千萬元,房屋凈價四百五十萬元,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五百五十萬元,買賣雙方一致同意按照房屋凈價交易。 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簽署後,原告依約於簽訂合同當天即2015年10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定金一百萬元。付款後中介機構北京林家房地產公司安排雙方辦網簽,原告准備齊相關資料,被告因中介公司提供的網簽合同上載明的房屋價款為四百五十萬元,不同意按照該價款簽訂網簽合同,原告亦未向被告支付購房款。訴訟中,原告於2015年12月16日向被告匯款四百萬元購房款。 三、判決如下: 1、原告李琳琳與被告胡麗靜繼續履行《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2、原告李琳琳給付被告胡麗靜剩餘購房款五百五十萬元。 3、被告胡麗靜於按照一千萬元的房價款配合原告李琳琳辦理過戶手續。 4、駁回原告李琳琳其他訴訟請求。 四、資深房產律師靳雙權點評 資深房產律師靳雙權認為,原告與被告之間依法簽署的房價為一千萬元的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雙方之間簽署的房屋凈價款為四百五十萬元的補充協議,是雙方為了避稅而簽訂的,該協議約定的房屋價款並非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現被告表示同意履行房屋買賣合同,拒絕按照四百五十萬元的房價進行網簽,只同意按照一千萬元的價格辦理網簽、過戶手續,於法有據。
⑧ 房產糾紛官司哪個律師比較好
你好,好不好,其實都是需要進行了解才比較清楚的。像律伴平台,網上的律師,都是持有相關證件的。你可以通過那裡,先了解,看有沒有合適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