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變更流程
㈠ 變更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做
(一)領取離婚證後,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或者增減子專女撫養費、屬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准予變更,並在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章。(三)變更協議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變更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當事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㈡ 已經辦理了離婚協議,現在雙方經協商,都同意修改協議內容,還是去民政局辦理嗎要帶些什麼資料
對於已經辦理了的離婚協議,是不能再更改的,去民政局也沒有用。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重新訂立一份協議。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並進行筆錄,筆錄當事人閱後簽名。
(二)查驗本規范第五十五條規定的證件和材料。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並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三)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四)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上現場簽名;婚姻登記員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塗改無效。XXXX婚姻登記處XX年XX月XX日」的長方形印章。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當事人因離婚協議書遺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記機關復印其離婚協議書的,按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離婚登記完成後,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離婚協議變更流程擴展閱讀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六條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本規范要求設置婚姻登記處。
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設置、變更或撤銷婚姻登記處,應當形成文件並對外公布;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設置、變更或撤銷婚姻登記處,應當形成文件,對外公布並逐級上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相應調整婚姻登記信息系統使用相關許可權。
第七條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設置的婚姻登記處分別稱為:
××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婚姻登記處,××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縣(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
㈢ 離婚協議書如果想更改協議內容的話,應該走哪些程序
離婚協議書如果想起到它真正的法律作用,而不是把它當做一張廢紙的話,那麼當離婚協議寫出來的時候,就應該正視這個問題。畢竟離婚是大事兒。雙方也都是成年人,應該有自己的思考能力。離婚協議書當然是可以改的,只不過你如果是在民政局離婚完成之後再想改的話就很困難。
所以不論結婚還是離婚都不是兒戲,應該去認真的對待。夫妻雙方在簽署離婚協議書的時候,應該是經過認真考慮的。所以當確認離婚之前,如果離婚協議書中有什麼不妥,一定要及時的與對方進行溝通。這樣才能安安穩穩的離婚,沒有任何後顧之憂。
㈣ 離婚協議書的變更流程是怎樣的
變更離婚協議書要分情況的,如果只是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話,離婚協議可以變內更的,為避免以後有問題,可容以去公證一下。
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那就得看情況了。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可見,對涉及財產的協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變更:
1、雙方是協議離婚;
2、在1年內提出;
3、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總結:具體怎樣操作變更,去 問問 離婚律師
㈤ 變更離婚協議需要那些手續,如何辦理更改怎麼寫
你好,現在是「四川婚姻律師網」在回答你的問題。
你是想變更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約定,但是你們已經離婚一年多,按照法律規定,你已經不能再請求法院變更離婚協議。
以下是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可從以下兩方面加以正確理解:
(一)其中,關於「一年」的起算點應當是申請離婚的男女實際領取離婚證的次日。「一年」為不變期間,不得中止、中斷或延長。因為男女雙方離婚以後,都可能很快再次結婚,組建新的家庭,如將時間規定太長,則會使因離婚而發生變動的財產關系長期處於不穩定狀態,不利於男女雙方及其他民事主體權益。
(二)離婚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是人民法院支持當事人訴訟請求的唯一條件,「等」字應包括《合同法》第54條規定顯失公平的情形。顯失公平,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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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離婚協議書能更改嗎
《婚姻登抄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更改離婚協議):欺詐、脅迫。以顯失公平為由申請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能獲支持,因為顯失公平不是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定事由。所以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是可以修改的。當然,夫妻離婚後,協商一致共同變更離婚協議也是可以的,常見的如變更小孩撫養權,只要雙方再簽訂一份書面的補充協議即可,變更後的協議無需提交民政局備案。
㈦ 變更離婚協議需要那些手續,如何辦理更改怎麼寫
雙方如果能協商一致,自行變更即可,願意的話,可以就變更撫養費簽訂書面協議,不須其它部門參與。
如果協商不成,主張變更一方到法院起訴。
㈧ 離婚協議書的變更流程是怎樣的
民政協議離婚的,根據民政部印發的《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規內定,離婚登記容完成之後,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那就得看情況了。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可見,對涉及財產的協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變更:
1、雙方是協議離婚;
2、在1年內提出;
3、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