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字安裝合同
① 廣告牌畫面安裝承包協議
廣告牌畫面安裝承包協議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 、 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 方承攬圍牆廣告牌(以下簡稱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廣告牌製作
1、廣告牌規格 :
2、材質:
3、要求: 二:廣告牌安裝 安裝地點: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牌製作單價:
2、廣告牌製作總造價: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3.支付方式: 工程款。 a.合同簽訂時甲方預付 b.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項。
。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 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復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單位文化內涵。
3、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4、安裝畫面圖紙設計由甲方提供。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 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 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六:關於驗收
1.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周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周內不組織驗
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七、違約責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 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 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 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准。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 工及相應損失.
4. 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 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八、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1、 在本廣告的製作、設置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均與甲方 無關。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 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質保
2、保修期滿後,雙方另簽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年。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十、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長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蓋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② 高懸賞。廣告字安裝,有簽訂合同。根據甲方的要求不停的改方案最後完工,結尾款的時候要減一半的尾款。
這定源作人,
簡直是無賴,
可以起訴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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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中途變更工作要求的責任
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六十一條 驗收質量保證
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並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
第二百六十三條 支付報酬期限
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