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酒店用工合同

酒店用工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15 05:47:08

㈠ 勞動法問題 酒店服務員之類的員工的勞動合同是簽訂 標准工時工作制 還 是 不定時工作制

可以簽訂不定時工作制,需經人社局審批
第四條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版職工,可權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一)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准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第五條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制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㈡ 請問酒店前台與酒店是勞動關系嗎簽訂勞務合同是合規的嗎

是否存在勞動關系要看您和哪一方簽的勞動合同,有的酒店部分工作人員是外包給中介公司招聘管理的,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㈢ 酒店沒有簽勞動合同

1、完全可以告他。
2、酒店存在如下違法行為:a、未訂立勞動合同
b、沒交社保
c、收取押金
3、未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你雙倍工資;沒交社保,應當替你補交;收取的押金應當退還於你。
相關法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第三款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㈣ 賓館和員工的勞動合同協議書怎麼寫

《勞動合同書》填寫說明

該合同書在人事處網站提供下載,人事處不提供紙質材料,由個人下載列印(A4紙正反列印,一式三份),列印後在左側雙釘裝訂。
受聘人員填寫合同前須經部門行政負責人同意;合同書須由受聘當事人親自填寫和簽訂;受聘人員將合同條款填寫完畢後交所在部門行政負責人,並當場在合同最後的落款簽字,受聘人員所在部門對受聘人員的合同填寫及簽字的真實性負責。合同書由所在部門匯總並填寫《合同簽訂情況表》後報送人事處。
請使用簽字筆或鋼筆(黑色或藍黑色)填寫,要求字跡清晰、工整,不能塗改。
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
封面:「甲方(單位)全稱」至「開戶銀行及帳號」由人事處填寫; 「乙方(職工)姓名」 至「聯系方式及電話」由受聘人員手工填寫。
必備條款第1條:
本次所有簽訂合同人員的合同期限一律採用第「(1)」種方式,具體為:
訂立有固定期限1年,起始時間以進校啟薪之日算起,終止時間按起始時間和聘用期限計算後填寫。
(2)(3)空白處不填任何內容。
7. 必備條款第2條: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處,按受聘部門對應填寫所在部門名稱;「從事 工作」處,
按所聘崗位對應填寫。
(2)「其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 規定執行」處,統一填寫為「該崗位的崗位職責」。
8. 必備條款第3條:
(1)乙方實行 八小時 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班次安排為 白 班運轉或安排為 。
9. 必備條款第4條:
(1)甲方工資發放日為 15 日,工資發放周期為 月 。工資支付形式為 貨幣 ,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為 計時 工資制。
(2)每月工資標准(元)或計件單價或定額的確定方法為 按甲方規定 。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3)乙方依法享受的帶薪假期,其中年休假、婚喪假、探親假、病假期間工資,按 甲方規定 標准支付。
(4)工資增長方式為: 按甲方規定 。
10. 必備條款第6條 違約責任:本條款所有預留的空白處,不填任何內容。
11. 第三款 協商條款:本條款所有預留的空白處,不填任何內容。
12. 第四款 其他約定:
(1)「本合同 鑒證(同意/不同意)」處,填寫「同意」。
(2)(3)預留的空白處,不填任何內容。
13. 第五款 其他事項:本合同自 甲乙雙方簽字之日 起生效。
14. 關於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1)「甲方(蓋章)」處,蓋學校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處,蓋校長名章。校印和校長章由人事處對合同書審核後統一加蓋。
(2)「乙方(簽字)」處,由受聘人員簽字。
(3)「年 月 日」 填起薪日期,如2008年8月1日

㈤ 酒店前台勞動合同是怎麼寫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專
(二)勞動者的屬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㈥ 酒店在員工入職多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按規定,勞動合同最遲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否則會承擔法律責專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屬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