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買賣合同
㈠ 山林轉讓合同的問題 未經發包人同意 也沒有備案 問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有效來
法律依據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承包方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方僅以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未報其備案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㈡ 買賣山林沒寫合同,只造個表格按面積領錢違法嗎
農村土地來私下買賣協議無效,源房屋買賣協議有效。
法律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非經依法徵收徵用不得轉讓,因此土地私下買賣協議無效;農村的房屋可以買賣,但是只能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人,且出賣人將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體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是真實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於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使用,農民之間相互轉讓不違反法律規定。
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由農民個人享有,農民買賣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轉移,此時,宅基地的轉讓是有效的,只是農民轉讓、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之後不能再另外申請宅基地。
㈢ 想把手中的山林承包合同轉讓怎麼辦
原則上,應當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一、《村委會組織法》第十九條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一)鄉統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准;
(三)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
(五)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二、《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五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份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第四十七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四十八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㈣ 農戶轉讓山林給他人,轉讓方死亡,轉讓協議有效嗎
不管死了還是活著,只要是有法律作用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㈤ 農村山林私下買賣是否有效雙方簽了協議
農村土地私下買賣協議無效,房屋買賣協議有效。
法律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版所有,非經權依法徵收徵用不得轉讓,因此土地私下買賣協議無效;農村的房屋可以買賣,但是只能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人,且出賣人將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體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是真實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於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使用,農民之間相互轉讓不違反法律規定。
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由農民個人享有,農民買賣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轉移,此時,宅基地的轉讓是有效的,只是農民轉讓、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之後不能再另外申請宅基地。
㈥ 山林股份轉讓協議
你好:
一.如何認定[山林股份轉讓協議]是有效的?
有效。自願,合法(法定可以轉讓,轉讓的形式合法等。)。
二.如何認定[山林股份轉讓協]莫某某轉讓給盧某某的山林是一半?.還是一個間伐期的投資?
可以那麼認為。事實上,產權的一半,不一定是山林的一半。產權,涉及承包合同的標的的所有權利。
不是一個投資周期,相當於一個採伐期。
中國50 年代頒布的《森林撫育採伐規程》所規定的撫育採伐種類。是基於實施撫育間
伐林分的年齡階段,即不同的生長發育時期和撫育採伐的任務而制定的。認為不同的發育時
期,就具有不同的生長發育特點.於是撫育採伐的任務也就有某種程度的不同。20 多年的
生產和科研實踐,說明這種分類方法有不足之處.因為在不同發育時期的各個林分中進行的
撫育採伐,所擔任的任務可能相同.而處在同一發育時期的不同林分中所進行的撫育採伐,
它們的主要任務卻可能不同。例如:①我們在混交幼林中所進行的撫育採伐,基本任務在於
調整林分組成,而在20 年生以上的中齡混交林中,尤其當以前未進行過撫育採伐時,撫育
採伐的首要任務何嘗不應該是調整林分組成 可是按《規程》的規定,前者屬於除伐(或透光
伐),後者則屬於疏伐,雖然它們的任務是相同的;②同為15 年生的兩個林分,一個為混交
林,一個為純林,年齡雖然一致,但對它們施行撫育採伐的任務顯然是不同的。可是按《規
程》去做,這兩個林分所進行的撫育採伐統稱為除伐。
實際上,中國50 年代制定的《規程》,只在天然混交林中,並且在系統進行撫育採伐的
條件下,才更能切合實際。在人工林與天然純林中,對幼齡林進行的撫育採伐,叫做除伐是
不適宜的。而在天然混交林中,將森林在發育後期進行的,以調整組成為主要目的的撫育采
伐,叫作疏伐或生長伐,也不完全適當。鑒於這些問題,該《規程》有必要修改。1978 年
底,國家林業總局頒發的《國有林撫育間伐、低產林改造技術試行規程》中,將撫育採伐只
分為透光撫育和生長撫育兩類。為了改善林分衛生狀況,於必要時進行衛生伐。經過10 年
的實踐、總結,1987 年9 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發布的《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中
提出:幼齡林、中齡林的撫育採伐,包括透光撫育、生長撫育和綜合撫育。它們既用於純林,
又可用於混交林。
三.這份[山林股份轉讓協議]合法嗎?
合法。
㈦ 私自轉讓山林承包合同此合同還有效嗎,甲方承包的山林合同,現在私自又承包給乙方,
個人認為,合同有效。
1、按照法律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承包經回營權可以依法採取答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2、林地承包經營權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雖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但不能作為合同無效的依據。
㈧ 承包山林的被人買賣應採取什麼措施收回因為戶口劉喜保把承包的山林轉賣會個體戶。協議書簡單語句不通順
兩者在拆遷政策方面差距很大.農業戶口的人員在集體土地上的合法宅基地范圍內的所有建(構)築物、地上附屬、附著物以及合法承包的耕地等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都要依法給予補償或安置,但必須是合法取得。而非農業人口(農轉非人員,耕地依然保留的,以及國有農林場的工作人員除外,他們和農民享有同等政策)只能獲得有產權證(必須是市民的)房屋的補償或安置,其他都沒有補償(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市民不允許購買農民的房屋,因此如果沒有房屋產權證,只是與農民有買賣合同的話,則買賣合同無效,市民難以得到補償安置,所居住房屋的補償對象仍然是賣房子的農民,市民只能向農民索要購房款,這點一定要注意)。但是,依法與村裡以聯營扥方式建廠或承包山林的,依據雙方的合同進行補償分配,補償對象仍然是村,只能從村裡獲得的補償款中獲得比例補償費。承包山林一般允許建一座看護房,這個看護房是給補償的(但一般不安置),補償價格接近或略高與建設價格,但無論你建多少,一般都只補償一個,建築面積還有一定的限制(從事旅遊的,按照工商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可以有多處居住房屋,這個和看護房不一樣,是單獨補償也可以安置的,但必須有產權證),具體要看當地的政策法規。
㈨ 山林轉讓合同該怎麼寫呀
山林轉讓協議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願將所屬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轉讓山林的狀況
1、地址: 。
2、四至: 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合同期限: XX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林權證登記為准),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用材林、經濟林、能源林,若甲方轉讓的林地是生態防護林、公益林\視為轉讓無效,視為甲方違約。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轉讓總價款 萬元。付款方式為:第 年,乙方向甲 方付款 萬元;第 年,乙方向甲方付款 萬元;第 年,乙方付給甲方 萬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證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賬務,所屬權無爭議,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權證轉讓過戶。
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後,甲方與發包方在上述地塊上得山林承包關系自行終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受 年 月 日以前已確定的退耕還林優惠補助金,以後爭取國家有關補助與甲方無關。
3、如果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時,該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4、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並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到林業管理部門辦理《林權證》及相關規定手續,並在本協議書簽定後 個工作日內辦妥。
6.負責解決地界糾紛, 制止侵權行為, 維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
7.為乙方生產生活提供方便。
8.合同期內若乙方需要修築道路或建築物,甲方無權干涉,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9.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防盜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獨立享受國家各級部門關於林地開發的相關優惠政策,該林地內所有的林木(含經濟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2、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採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甲方不得干涉。
6、合同到期後,乙方若繼續使用,同等情況下,甲方優先轉讓給乙方。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萬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向對方支付其他賠償金。
七、其他事項
1、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徵用,林地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徵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餘年份轉讓費給乙方。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