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奮斗者協議
Ⅰ 華為奮斗者協議有法律效益嗎
私企的規章制度基本上沒有不違法勞動法的
Ⅱ 如何看待公司要求員工自願簽奮斗者協議這件事
很正常。每個公司都希望自己的員工積極努力向上,簽訂奮斗協議有利於激化潛能。
Ⅲ 奮斗者協議的獎金掛鉤
華為駐海外的員工周文科向本刊記者介紹,他工作的地方,高層已經全部簽完,正推向中層幹部。
周文科注意到,申請「華為奮斗者」有一個必備條件,需要添加「我申請成為與公司共同奮斗的目標責任制員工,自願放棄帶薪年休假、非指令性加班費」這句話。
而奮斗者與普通勞動者的待遇有著較大差距。
周文科說,做了「普通勞動者」,一年也只多出半個月的假期,「奮斗者」在年末會獲得相當於半年工資的年終獎金,甚至更高,而普通勞動者的獎金只相當於一個月薪水,比如簽後獎金5萬,不簽就只有1萬。15天將會損失幾萬元,誰會願意?
周文科說,這項協議的設立,歸根結底,還是與華為企業文化有著內在聯系。一個月前,在第三屆APEC中小企業對話世界500強財富論壇上,華為高級副總裁、黨委書記周代琪發表演講,闡述華為的奮斗者文化內涵,「華為在企業管理流程上,以奮斗者為本,不讓奮斗者吃虧,企業懶漢的懶惰只會使企業落後。」
本刊記者在華為《新員工文化培訓教材》一書中看到任正非如此闡述華為文化:「一個高新技術企業,不能沒有文化,只有文化才能支持她的持續發展,華為的文化就是奮鬥文化……」
一語中的,正是此因,華為得以持續發展,「奮斗」成就了千萬華為人。在成功背後,華為人奮斗的考核肌理,外界卻鮮有人知。
華為駐某省的一名中層技術人員易峰向本刊介紹,華為有一整套詳細考評制度。考評等級大致分5級,5%~10%的人在A級,40%~45%在B級,40%~45%在C級,剩下就是D級和E級。D級員工將扣除年底獎金,而E級員工將預示著淘汰。如能獲得A級,在經濟上就相當可觀,B、C級也能過上體面的生活,「在華為,每月薪水對員工來說,只是零花錢,收入大頭都在年末配股、年終獎。」
按照分級制度,不同級別之間年終獎發放額相差一倍甚至數倍,如果按照年末分紅的比例來算,一般B級員工獎金算正常水平,A級是B級的1.5~2倍,C級則只剩B級的一半。
周伊對華為收入頗為看好,「想要有好的收入,就得努力奮斗。」否則,就只能收獲淚水和悔恨。因為,每年華為將有一部分員工會扣去獎金。
細分的等級和評定的標准,主要取決於員工一年的工作情況,而「加班」處於重要位置。易峰介紹,在華為,加班制度早年就已經成為習慣,華為出現的一些意外事故,才讓公司有所警惕。
2006年,華為員工胡新宇因勞累猝死。事後,傳說華為主要領導說道,「員工中患憂鬱症、焦慮症的不斷增多,令人十分擔心。」
較為極端的例子是,2008年3月,短短10天之內,先後有兩名華為員工因不堪壓力跳樓。此後,華為也開始加大對加班加點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