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簽了就業協議就不是應屆生了嗎
A. 簽就業協議書和應屆畢業生和事業單位的問題
當然是應屆生了,毫無疑問的,
應屆生包括當年畢業和上年畢業但沒工回作並且戶口檔案還留在學校答的,
像你這種個情況肯定可以報考的,不過什麼時候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就不一定了,有些地方是報名的時候提供,有些是面試前提供,也有的是體檢前提供
B. 簽了就業協議也發了派遣證但沒去報到,算是就業了嗎還是應屆畢業生嗎
1.簽了就業協議發的復報到證,就算就業了制.
2.沒簽就業協議發的報到證,不算就業,比如,回原籍.
3.以上兩項.至畢業次年的5月30日前,算是應屆畢業生.就業了也是應屆畢業生.
4.在校辦理了暫緩就業或派遣到原籍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不算就業.兩個內都算是應屆畢業生.
5.你簽了就業協議也發了派遣證但沒去報到,算是就業,只是你違約沒有去報到.
6.你去單位辦了解約,退回學校,算是沒有就業.
C. 簽了就業協議後還算是應屆畢業生嗎
就業協議俗稱三方協議,是由學生、學校、用人單位在應屆畢業生就業時簽訂的保障性協議,該協議主要有以下功能:
1、保障學生在還沒有獲得完全畢業資格的前提上,提前到用人單位實習,獲得工作經驗的積累,也便於促成畢業後的勞動合同的簽訂。
2、就業協議能夠一定限度地保障學生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的勞動待遇,確保用工關系的順利過渡。
3、就業協議簽訂之後,高校學生可以到招畢辦敲取鑒證章,從而到所在地教委(學生服務中心)換取報到證,報到證進學生人事檔案,是幹部身份的一種證明,對於日後考取國家公職人員至關重要。
4、整個就業協議簽訂之後,一年內學生的身份屬性都是應屆畢業生,等下一年新畢業的學生需要簽訂就業協議時,方成為往屆生。
相關內容可以詳見網路之《就業協》詞條:http://ke..com/link?url=-PoLAmrsJB6kBS1LSGwDxb-NJd5v9im3VgFn_
D. 應屆生先簽就業協議還是直接簽勞動合同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備注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E. 應屆畢業生必須要簽就業協議嗎
一:學校是不可以以任何的理由強迫學生畢業前必須將就業協議蓋章的。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可以向你們學校當地的教育部門投訴和舉報。這是他們違規操作
二:如果你害怕而打算隨便蓋章息事寧人的話,那麼我跟你介紹一下就業協議的意義。對於學校來說僅僅是統計畢業生就業率,這對於他來年的學校開辦資質還有專業開設資質都有直接的影響,比如下一年招生的時候如果該校前一年的就業率只有百分之十,你想想還會有什麼學生報考該校?但是往常咱們報考的時候看到各個學校的就業率貌似都是很可觀的,至少百分之八十多以上。這就是為什麼現實生活中這么多人說大學生畢業就失業,而各方面統計出來的就業率卻還是那麼誇張的原因,就是因為很多部分學校都以要扣留學生報到證或者畢業證等等的理由強迫學生假簽就業協議來為他統計升學率。
三:對於你來說,你也看到了,這直接關繫到你的檔案轉移問題。你如果隨便找個單位簽訂,直接的影響就是你畢業後,你在校的所有檔案都會被學校寄到你所簽的單位在該市的人才市場里的戶頭。而如果你的單位並不正規,在該市人才市場並沒有戶口,這就會對你的檔案有影響,學校就會打到你在表格上所填的檔案轉移那一欄。比如你填寫的是你自己家那邊,他就會打到你戶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場。
四:一個學生的就業協議只有一份且唯一不可再辦,如果你簽訂了即以生效。請慎重,別以為這是無關緊要的東西。很多學生畢業後找的單位都不正規,對於單位來說,他不在乎你的檔案歸屬,他只在乎跟你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你可以為其工作就可以了,所以很多學生只有等到自己需要檔案了的時候才會發現自己都不曉得檔案在哪裡,到那時你想問都不知道問誰,想找都不曉得該往哪裡找。當你找的是正規單位比如考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的時候,對方必定會問你要就業協議,你如果簽了他也會要求你提供檔案轉移到該單位,如果你自己瞎簽訂了就業協議不曉得自己的檔案後面到底是轉到了哪裡,你想想到時候會有多麻煩。所以為了以後不麻煩,現在一定要認真對待。
五:一個人的檔案對於自己有什麼用呢,我打個比方,正規單位需要知道你在校的表現和你學習的經歷檔案來證明你的出身。當以後你的就業經歷越來越多,這些東西都會陸續補充到你的檔案里,比如保險繳納的記錄。當你老的時候這都是算工齡的根據之一 。
F. 我想以應屆生身份考公務員,是不是不能簽就業協議
簽了就業協議復也可以報考公務制員考試,和單位解約就行了。
就業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G. 學校逼著簽就業協議,可是我想考公務員,簽完後還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考公務員嗎
簽完就業協議後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考公務員。
應屆畢業生指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簡單地說,學生在大學的最後一年,就是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公務員,這點大家都已經清楚,在畢業前,允許先參加考試,等拿到畢業證後再審查學歷。
畢業後,檔案會寄到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機構。
按國家政策規定,組織、人事部門所屬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具有資格保存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後的人事檔案,各種私營民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都無權管理員工的人事檔案,一般由委託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託管。畢業生也可以以個人名義委託人才交流機構託管人事關系。
(7)應屆生簽了就業協議就不是應屆生了嗎擴展閱讀: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對應屆畢業生的界定:
國家統一招生的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XX年度高校應屆畢業生:指XX年年份內取得畢業證書的高校學生,一般是該年拿畢業證的學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的都可稱應屆畢業生;而XX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注重年份,指國家承認的高校國民教育學歷XX年畢業的所有畢業生。
H. 已經簽了就業協議的應屆生在畢業後解除就業協議算是應屆生考公務員么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關於公職考試中「應屆畢業生」的概念解析:
應屆畢業生,簡單說來就是當年畢業的學生,例如201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就是2013年夏天畢業的學生為應屆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畢業生一般在畢業前最後一年可以報考,考前不用提交學歷學位證書,等畢業後拿到畢業證後再審查學歷。但是在國考報名中還有其他幾種情況的考生,也可按應屆生資格來對待的,也就是說,他們也可以報考限應屆生報考的職位,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哪些人符合這一條件。
一、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招考政策規定: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具體根據各省情況來定)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上述中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未落實的,無論是保留在學校所在地,還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統招的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不按應屆畢業生對待,即使是畢業的當年,也不屬於應屆生。
二、「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當年,可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這類人按照國家政策,戶口和檔案是可以在學校保留兩年的。
註:參加上述四個項目的人員報考,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以上材料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並交招錄機關審核。
三、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符合規定的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有部分考生在上學前,曾有過工作經歷,也就是先上班,後上學的,這類應屆畢業考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要說明的,應屆生專指考試當年順利畢業的畢業生,上述第一和第二類人員雖也可報考要求為應屆生的公務員職位,但並非也叫應屆生,只能理解為具備報考國家公務員應屆生資格,可按應屆生對待。而第三類人員是屬於應屆生身份的。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I. 我是2019屆的畢業生大四為畢業簽了就業協議是不是就不算應屆畢業生了國考有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嗎
只要沒工作或對原來的工作不滿意,都可以報考的。很多已入職國家事業單位的事業人員都在報考公務員。
J. 大家好,我想問一下應屆畢業生找不到工作,不簽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會有什麼後果嗎
1 如沒有簽約單位,地方政府人事部門便不能給予辦理就業派遣手續,就不能班裡轉正定級手續;
2 過了派遣期不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就失去了幹部身份,人事關系,就喪失了班裡調動及確認職稱的資格,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受限,進入不了正規企業,辦理不了人事行政方面的事情;
3 檔案轉不走,戶口便很難轉走,檔案就會變成無用廢紙。
拓展資料:
廈門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學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學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的依據。為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以及學校的聲譽和全體學生的整體利益,進一步規范我校協議書的管理,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協議書的印製
協議書由廈門大學學生工作處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印製。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製作、翻印或復印空白協議書。
二、協議書的發放
1.協議書一式四份,按學生學號進行編號,發放時應嚴格按編號與學生對應。
2.協議書在學生推薦表製作完成後才可發放。
3.協議書只發放給非定向、自籌經費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保送研究生等不予發放。
三、協議書的簽訂
1.通過雙向選擇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即可簽訂協議書。
2.簽訂協議書的具體流程:
(1)學生將本人基本信息據實填寫完整;
(2)接收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3)學院(研究院)簽署意見並蓋章;
(4)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並蓋章。
3.如用人單位需要學校先在協議書上簽章,按以下程序辦理:
(1)學生將本人基本信息據實填寫完整;
(2)接收單位出具接收函;
(3)學院(研究院)簽署意見並蓋章;
(4)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並蓋章。
4.協議書簽訂後由學生、用人單位各留一份,學校留兩份(其中一份交學校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5.協議書需同時簽訂一式四份。
四、協議書的補發、換發
協議書下發後學生應妥善保管,盡量避免損壞或遺失。簽約時應考慮周到,避免解約。學生在使用協議書的過程中,若發生解約、遺失、損壞等情形,需要補發、換發協議書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1.解約。
(1)辦理解約流程。
用人單位與學生達成協議後,學生提出解約的,應按如下流程辦理:
①原簽協議單位出具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並退回推薦表、一式四份協議書;
②學生向學院(研究院)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解約函,學院(研究院)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並簽字、蓋章;
③攜帶解約函、學院已簽署意見的書面申請、原協議書一式四份到就業指導中心辦理解約手續;
④就業指導中心將發放新的一式四份協議書,新發放的協議書中將登記「此件為解約補辦件」。學生簽約後因升學(如考取研究生、公派出國留學)、進入博士後流動工作站、入伍、被錄用為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基層就業服務項目而解除協議的,新的協議書不再登記「此件為解約補辦件」。
(2)對於入選選調生、選聘生計劃或與中央直屬企業、公務員單位、學校戰略合作單位等重點用人單位解約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需學院分管就業工作的黨委副書記簽署意見,報送學生工作處審批。自報送之日起一個月後予以辦理相關手續。
(3)已簽協議的學生因延期畢業或其他原因而用人單位不同意接收的,應及時與用人單位辦理解約手續,否則將無法領取新的協議書。
(4)因學生個人原因雙方解約的,學生將不得申請將檔案、戶口保留學校(因參加「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而解約的學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