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退婚彩禮糾紛
發布時間: 2020-12-16 10:50:26
❶ 訂婚之後,男方要求退婚。彩禮會全額退還嗎
《最高來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自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②、③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這些規定,我們可以總結出應當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
(1)只要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管退婚的是男方還是女方,給付彩禮方都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2)如果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即要求離婚,彩禮也應當返還。
(3)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而且共同生活,在雙方離婚時,如果因為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也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但是如果給付人並沒有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或雖在離婚時生活困難,但並非因婚前給付彩禮所導致,則不應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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