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號糾紛
㈠ 公眾號lvban333 勞動糾紛。被公司開了。不給薪。怎辦
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里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㈡ 問題一:已經有了微信號,再申請個微信公眾平台兩者之間會不會有矛盾沖突問題二:接著上面的問題說,微
一,來不沖突,中文自昵稱可以相同,微信號是唯一的不能重復。
二,公眾號的上傳排版和群發只能電腦完成,手機瀏覽器登陸可以查看數據和回復粉絲消息,如果你綁定了安全助手號比如你自己的個人號,可以直接發送單獨的文字或圖片給通訊錄裡面的「公眾號安全助手」,自動就群發了,只是發不了圖文消息。
三,公眾號不能用手機軟體登陸,可以用手機瀏覽器登陸,比用電腦登陸功能要少很多。
㈢ 因買賣合同的糾紛,(和賣家簽的協議,是做公眾號,但是沒有營業執照
根據你的陳述,對方已經違約,可以依據合同要求對方退款並支付違約金,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㈣ 網上搜索的資料可以發到微信公眾號上么會不會引起版權什麼的糾紛
一般可以的, 你不要找一些敏感話題的文章就行,最後文章下面加一段文字。圖文來源網路,就行了
㈤ 把公司借給朋友認證微信公眾號,與朋友有協議如果有糾紛是否和公司有責任
是的,出事了由公司負責,證件資質全是公司的,和運營人關系不大。所以外借時候一定謹慎。
㈥ APP 跟微信公眾號名字沖突怎麼判定誰期權
我覺得APP跟微信公眾號的名字沖突,我覺得這個來說,如果沒有注冊就很難決定這樣的一件事情了。
㈦ 通過公眾號的消費糾紛可以找消協介入處理嗎
可以的,只要存在消費行為,不管是通過公眾號,還是通過淘寶、京東之類的電商平台,都是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的介入來進行處理的。當然如果消協沒有用的,還可以通過工商局投訴舉報、法院訴訟等方式進行維權。
以微信公眾號平台為例,可以通過微信的“騰訊110”進行舉報,選擇網路詐騙中的交易詐騙,遏制虛假交易等不法行為。或者直接在消費界面,點擊舉報該界面,補充相關的圖片資料及文字說明,證明其存在不法違規行為。
一般情況下,公眾號平台會針對舉報的內容進行核實,如果核實無誤的話,就會做出對應的處理,比如封號、禁止交易、退款等。
當然,由於這些手段可能缺乏強制力,收效甚微,那麼,還可以求助於法院、工商部門進行幫助。
㈧ 怎麼解決看公眾號文章和微信聊天的沖突
安裝2個微信,,另一個只是看文章。
㈨ 微信公眾平台賬號和微信號沖突么
認證後的微信公眾帳號,才能搜索到中文名稱,非認證用戶,只能搜索到字母了。
微信號,只能是字母形式的。
微信名,可以是中文的。
同樣是不能同名的,是唯一的,也就是會沖突
㈩ 微信公眾平台訂閱號自定義菜單和開發中心有沖突如何處理
是平台本身嗎,如果是的話,那當然會有沖突,如果你使用開發者中心,那自定義菜單只能使用你對接的第三方平台上的自定義菜單,不可以使用公眾平台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