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用公章
Ⅰ 公章和合同章的區別
一、區別:
1、效力不同:合同章的效力在公章之下;
2、使用范圍不同:公章是辦什麼事都可以用,合同章只在合同上有用,不能辦其他事;
3、執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合同專用章可由法人執掌,也可由專門的合同人員負責保管。
二、簽訂合同的時候,有合同章就蓋合同章,若公司沒有合同專用章應使用公章。
三、公司公章的樣式尺寸、使用管理、使用流程都有一定的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0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為3.8cm。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圓邊寬為0.12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為4.0cm。
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後段自左而右橫排, 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2、合同專用章,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由公司名稱:xxxx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幾個字組成。尺寸:58MM,可選材料:木頭,膠印,,牛角,機雕印,光敏印。
四、刻完章後會在公安局備案,備案的章才能判斷是真章。當然沒備案的也不算是假的,主要是假如哪天別人也刻了一個章,就沒什麼標准可以說明哪個是真的。
五、每個公司的章不一定都有唯一標識,章不同,標識就不同。比如,公章就是XX公司公章,合同章就是XX公司合同章,有些刻章的裡面會加上五角星或長方形作為防偽標志。
網路-公司公章
網路-合同專用章
Ⅱ 單位合同專用章,財務章和公章的效力有什麼區別
一、區別:
1、代表對象不同:
(1)單位合同專用章:代表單位簽訂合專同。
(2)財務章屬:代表公司的財物部門。
(3)公章:它的作用是代表公司的法人權力,開工作證明、與外界部門辦理公司業務等,具有代表公司權益的法律效力。
2、作用不同:
(1)單位合同專用章:是單位簽訂合作項目及與供應商或銷售商簽訂供貨合同、銷售合同及其它合同時必須要蓋的專用章,蓋上後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2)財務章:用於與公司財務結算方面的票據,表示經過了財務部門的認可,具有了財稅等方面的法律效力。
(3)公章:具有代表公司權益的法律效力。
3、使用范圍不同:
(1)單位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專門用於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其只能加蓋在合同上,加蓋在合同之外的文件上無效。
(2)財務章:一般與法定代表人章一起作為銀行預留印鑒,主要用於辦理公司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在涉及公司財務事項時,一般加蓋財務專用章。
(3)公章是公司所有印章中權力最大的一枚章,是公司最高權力的象徵,其代表著公司的意志。只要加蓋了公司的公章,則代表公司對蓋章內容的認可,公司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Ⅲ 公章和合同專用章有什麼區別
公章的效力范圍比合同專用章范圍在大得多。有的公司是只有公章而無合同專用章的。
所以,在簽訂合同時蓋合同專用章當然可以,蓋公章也是可以的。
Ⅳ 簽合同對方註明了用公章而蓋了合同專用章有什麼法律區別
企業·公章的效力范圍比企業合同專用章使用范圍較廣,企業公章可以對社會各級往來事務承擔信譽行為,而企業合同專用章只能用於該企業對外簽訂合同專用。在大多的公司只有公章而無合同專用章的,所以在簽訂合同時蓋公章也是可以的。
公司合同專用章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並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於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