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自然終止
1. 人身保險中,什麼是保險合同的自然終止
自然終止的情形有兩種。
1.人身保險中,保險期間沒有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期內限屆滿,合容同自然終止。
2.人壽保險中,被保險人因非合同約定的風險事故而死亡,該事故的責任不由保險公司承擔,合同自然終止。
2. 什麼是保險合同的自然終止
保險合同的自然終止一般是出現了以下幾種情況期限屆滿保險期限屆滿之日起,保險合同即告消滅,這種自然終止是保險合同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在人身保險中的生存險及生死兩全險中,如果保險合同屆滿而被保險人未死亡,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應給付約定的保險金。 保險合同的履行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依合同規定履行全部保險金給付義務後,這份保險合同即告自然終止。 保險標的滅失及被保險人死亡 在財產保險中,保險標的因承保危險以外的原因而全部滅失,則投保人從此喪失保險利益,保險合同自行終止。同樣道理,在人身保險合同中,如果被保險人非因保險人責任范圍內的原因而死亡,保險合同也應從此自行終止。
3. 定期壽險和重疾險的區別是什麼
壽險和重疾險的區別
1、具有不同的基本含義。
重大疾病保險不包括所有疾病。只有當雙方在約定的合同中指定了重大疾病時,才能獲得合同補償,它的保險標準是人的健康。壽險保險標準是人的生命,即被保險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死亡或完全傷殘,保險公司賠償約定的賠償金。
2、賠付方式不同。
被保險人獲得賠償的,被保險人需要符合合同約定內容中規定的主要疾病,並可以按照合同申請賠償。壽險是被保險人死亡或完全殘疾獲得賠償的。
3、保費計算基礎不同。
重大疾病保險是計算重大疾病保費的基礎,而壽險是死亡率為基礎。相對於事故和死亡的概率,主要疾病的發病率極不穩定,因此重大疾病保險的風險相對較大。
4、保障范圍不同。
在相同的條件下,保障的壽險范圍相對較窄,並且它只對死亡或完全殘疾負責,無論原因是事故還是疾病。只要重大疾病保險患有合同規定的重大疾病,就可以得到補償。
通過對各種項目的比較,我們可以看出每種類型的保險都有不同的偏見。就個人保險類型而言,它包含不同的產品。例如,人壽險有一般壽險、定期壽險等,最重要的是看到最終結果以及導致這個結果的原因是什麼。
至於到底買哪一種產品合適,這個要根據自身的需求、專業的分析和預算來購買,同時也應該找專業的保險人士根據分析報告提供合理的建議或制定相應的計劃。
引自文章:壽險和重疾險的區別
滿意請採納
4. 保險合同自然終止的含義
保險合同的自然終止一般是出現了以下幾種情況期限屆滿保險期限屆滿之日起,保險合同即回告消滅答,這種自然終止是保險合同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在人身保險中的生存險及生死兩全險中,如果保險合同屆滿而被保險人未死亡,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應給付約定的保險金。 保險合同的履行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依合同規定履行全部保險金給付義務後,這份保險合同即告自然終止。 保險標的滅失及被保險人死亡 在財產保險中,保險標的因承保危險以外的原因而全部滅失,則投保人從此喪失保險利益,保險合同自行終止。同樣道理,在人身保險合同中,如果被保險人非因保險人責任范圍內的原因而死亡,保險合同也應從此自行終止。
5. 這道題該如何選擇呢在各種保險合同終止的原因中,保險合同自然終止的含義是( )
應該是多選項,ABC
6. 法定退休年齡已到.因社保未繳滿十五年不能享受養老待遇.公司勞動合同又自然終止,也就是失業了,能否
失業金是不行的,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建議你個人名義補繳或向後繳納至滿15年辦理退休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7. 怎樣視為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如下:
一、勞動合同期滿
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主要形式,適用於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一旦約定的期限屆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合同通常都自然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由於退出勞動力市場的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已經通過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保障,勞動者不再具備勞動合同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因此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只要勞動者依法享受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三、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死亡,意味著勞動者作為自然人從主體上的消滅。
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該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蹤,是公民下落不明滿法定期限,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法院宣告其失蹤並對其財產實行代管的法律制度。當勞動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作為民事主體和勞動關系當事人,無法再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自然也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當然終止。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
破產,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並由人民法院宣告破產解散。吊銷營業執照是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企業法人違反規定實施的一種行政處罰,對企業法人而言,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其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法人資格也就隨之消亡。用人單位被責令關閉,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業在存續過程中,未能一貫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被有關政府部門依法查處。用人單位被撤銷是指企業未經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實體規定,被政府部門發現後受到查處。按照《民法通則》 、《公司法》以及《企業破產法》 的規定,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消,意味著企業的法人資格已被剝奪,表明此時企業已無法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其權利和義務,只能終止勞動合同。
五、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根據《公司法》 規定,因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等原因,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資格便不復存在,必須終止一切經營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活動,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包括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也隨主體資格的消亡而消滅。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
法律規定不可能包含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所有現象,《勞動合同法》將這一規定作為兜底條款。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自然死亡情況可否視為勞動合同期滿終止
1.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
(三)勞動者版死亡權,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2. 無法領取,應屬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 不過可以通過養老保險領取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