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要式合同
① 什麼是「不要式合同」
所謂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合同依法並不需要採取特定的形式.那麼何謂要式合同,學術界卻有不同的解釋.關於適用的文書,是指上述行政機關的職員在職務上製作、取得的文書、圖畫以及電磁記錄等。
② 勞動合同中什麼叫要式合同,什麼叫不要式合同、有何區別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稱為法定之要式合同,後者稱為約定之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
區別: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須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則指合同的成立無須具備某種特定形。
2、所謂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合同依法並不需要採取特定的形式.那麼何謂要式合同,學術界卻有不同的解釋.關於適用的文書,是指上述行政機關的職員在職務上製作、取得的文書、圖畫以及電磁記錄等。
3、所謂要式合同,是指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或手續訂立的合同,與此相對應的要式合同一個概念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須以某種形式訂立,當事人可以任意採取何種形式都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關鍵在於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變更不必徵得同意,但必須通知變更的結果。
5、其區分標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稱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稱之為不要式合同。"為了深刻認識這一標准必須進一步理解要式與不要式合同的基礎──要式行為和不要式行為。
③ 哪些合同是要式合同
合同法中規定的15種有名合同分別是:買賣合同,共用水、電、氣、熱力合同,贈回予合同,借答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經濟合同和居間合同。
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保管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都是非要式合同。
④ 諾成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分別是什麼意思
諾成合同,是以締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充分成立條件的合同,即一旦締約當事人的意思回表示達成一致即告成立答的合同.諾成合同不需要交付,合同即成立.
要式合同,是法律規定必須採取一定形式的合同.法律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就需要採用書面形式.
不要式合同,是法律不要求採取特定形式的合同.
⑤ 什麼叫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與要式合同區別在哪裡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專和其他形式。法屬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這一法律規定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都要求採用書面形式,因而被稱為「要式合同",而其他沒有要求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則被稱為「非要式合同」,但一般不稱為「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