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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未滿可以辭職嗎

發布時間: 2020-12-17 06:54:25

A. 合同期未滿可以辭職嗎

合同未到期職工來也是可以提出自辭職申請的,就辭職問題有三種解決方式: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三,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B. 合同期未滿辭職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不合法。根據《勞動合同法》職工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版情況如下:

第二十二權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如果你的情況不屬於上述兩種,那麼就不應支付違約金,你單位的規章制度本身就違反法律規定,屬於無效的規定。

C. 合同期未滿可以辭職嗎

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神聖不可侵犯,具有法律效力;提前結束就是違約,應承擔一切合同約束責任。如果雙方達成共同協議,可協調解除合同約束力

D. 有關勞動合同未滿期可以辭職嗎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一般有以下方式: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三十天後正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3、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員工可行使單方即時生效解除權。除了試用期內員工辭職外,均可向單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4)合同期未滿可以辭職嗎擴展閱讀:

關於違約金的問題一般只有兩種情況下企業才能和勞動者進行約定:

1、合同中約定的專項技術培訓並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約定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試用期離職是不能扣違約金的。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標准:

1、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不管是勞動法還是新出台的勞動合同法中都有明確規定,勞動者在合同期內可以辭職,但是要做到提前一個月,就是說,你要在3月份離開公司,那麼你應得在2月份提出辭職報告.或者也可以與單位領導協商,因為雙方協商一致,什麼事都好辦,只要領導同意你提出報告就走人,那麼你就可以在一個月內離開了.辭職不算違約。

參考資料:

勞動合同-網路

E. 簽勞動合同不到期限,可以辭職嗎

F. 合同期未滿想辭職,應該注意什麼

合同期未滿想辭職需要注意: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G. 合同期未滿提前主動辭職,要交違約金嗎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你接受的培訓應不是專項技術培訓;而即使是,也只支付接受培訓後沒有履行的服務期內的違約金,並且以實際花銷的費用為准。
至於賠償損失,這要他們來舉證有什麼損失,一般也沒什麼損失。

H. 在公司合同期未滿 ,要辭職必須要提前提出申請嗎

辭職必須提前30日申請,試用期提前3天,如果是沒有申請辭職便離開,給用人專單位造成損失屬,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I. 合同期未滿提前主動辭職,要交違約金嗎

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但僅限於兩種情形: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所有對勞動者的違約金約定都是無效的!

因此,針對你提到的:

1. 招工費用不應賠償;培訓費用可以不賠,除非是專項培訓(就是說不是一般的上崗培訓、內部培訓),且單位還必須就此與你約定服務期;

2. 這種違約金,如果與專項培訓的服務期無關的話,完全可以不賠;

3. 這是廢話!員工享有法定炒老闆的權利!這是法律賦予員工的,你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就不存在會給公司帶來損失。

在你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後,你應當保持30天到公司上班,配合公司交接工作。
30天後就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結算所有工資了。單位應與你結算工資,並給你辦好終止合同的證明,並在15天內為你辦好檔案和社保轉移手續。

公司如果既不給工資,也不該退工證明,你可以再等15天,如果仍未收到員工手冊、退工證明的話,直接到勞動仲裁告公司,一告一個准!!

祝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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