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鄰居建房糾紛
Ⅰ 農村鄰里宅基地邊界因蓋房劃分產生糾紛
屬於相鄰權糾紛是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糾紛。具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
相鄰關系中較常行使的權利包括:
土地或建築物范圍內歷史形成的必經通道,相鄰各方享有通行的權利,土地或建築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鄰一方因建築施工、鋪路架線必須臨時佔用他方土地的,他方應予以方便,但施工方應合理使用,完工後恢復原狀,造成損失要給予補償。
對自然流水,相鄰各方都有權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鄰一方必須通過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應當允許,但使用者應採取措施減少損失,並給予對方損失補償。
在建房挖溝時,應當與鄰人房屋等不動產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影響鄰人房基,不得將屋檐水或流水瀉入鄰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響他人通風、採光或生活;相鄰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響他人房屋的通風、採光、建築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權責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Ⅱ 農村宅基我家建房子鄰居堵住路這種糾紛怎麼處理
城裡的房子雖然多,但是抵不住價格高,而且環境又不是很好。所以現在很多都計劃著在農村弄套小獨院供以後居住。只是農村雖說空間比城裡大,只是這方方面面的規矩也不少,單是家裡的大門的朝向方位就很是講究,下面來一起看看,免得以後犯了忌諱。
3、忌對尖銳物
農村的房子在建的時候多有屋檐,有些家庭還喜歡在屋頂放置獸頭吉祥物。而在建房的時候,也要千萬注意讓大門避開這些東西。這些東西雖有鎮宅的功效,但煞氣過重,正對著大門,會沖撞了自家的福氣。
4、忌對鬼神
大門不可以正對著陰氣過盛的墳地大家都知道,但是也不可以對著祠堂、廟宇。前者陰氣太重容易觸霉頭,後者則是另一個極端,正所謂物極必反,陽氣過剩,家庭承受不來,反而會折損了錢財和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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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農村土地建房於鄰居糾紛怎麼辦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版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權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Ⅳ 農村蓋房子和鄰居發生糾紛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版公平合理權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根據以上規定,你們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只要你家不侵犯對方宅基地使用權,按照當地風俗留出相應距離的滴水即可。如果對方阻撓,可錄像取證,並報警,調解或通過訴訟解決。
Ⅳ 農村建房因鄰居糾紛辦不了審批程序,怎麼辦
建不建房子,都要每天見面,鄰里之間和睦相處最重要!老話是內遠親不如近鄰,為啥要容和鄰居過不去?!當然不是在指責你,過日子嘛難免碗捧著盆,心態要放寬,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有付出才會有回報!只要你家放下以前的恩怨矛盾,伸出和平之手,與人好好相處,各種矛盾引刃而解!你這個情況就是告到省里,有啥用?!最後不還是要那家簽了字你才能施工?!所以~~根源是那家鄰居!建議找一家有頭臉能說上話的,去做和事老,跟你們兩家說和說和,大家都退一步,你家適當的吃點虧給他加點好處,這事就過去了。你的目的是要修建住房,不是要和誰過不去打官司。以後還要見面相處的。自己想想,祝好運
Ⅵ 鄰居之間的蓋房糾紛
目前為止,法律上對鄰人的房屋要離對方窗戶多遠,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鄰居房屋不得對自己房屋的通風、採光產生影響,要是影響的話,可以與對方的協商,要是協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訴。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Ⅶ 農村建房與鄰居的糾紛
你這個問題涉及《民法通則》有關「相鄰權」的問題,如果確實像你所說的影響內到鄰居「通風、采容光、排水」等情況,那麼這是一種侵權行為,一般的程序是人家起訴後,法院會先到實地調查取證,當事人雙方也要出示相關證據,法院會根據雙方證據先行進行民事調節,當事人雙方如果同意即進行調節,如不同意法院會根據相關證據及法律法規做出判決。結果可能有兩種:一是你家恢復到鄰居告你之前的原狀,即你把影響到人家的房子扒了,另一種是根據你對鄰居影響的程度給予適當的民事賠償,具體數額法院會定。另外,你在翻建房子的時候是否辦理相關手續,如沒有辦理,則你的翻建行為也是不合法的,官司輸的面就大了。
Ⅷ 農村鄰居 宅基地及建房糾紛
1、公用的弄堂,原則上是不可以佔用的,2、你們修繕房屋,只要不影響對方權利,對方無權阻止,3、你們加寬道路是要辦理規劃手續的,不是你想拓寬就可以的,同時不能影響對方的利益。
Ⅸ 農村建房與鄰居的糾紛問題!!!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版、方便生活、團結互權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根據以上規定,你們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只要你家不侵犯對方宅基地使用權,按照當地風俗留出相應距離的滴水即可。如果對方阻撓,可錄像取證,並報警,調解或通過訴訟解決。
Ⅹ 關於農村建房與鄰居糾紛的問題
土地法來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自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縣政府是依法審批宅基地,不允許群眾隨便干涉干預,政府肯定不弄所謂的鄰居簽字。縣政府審批宅基地審查是否符合規劃是重要事項,你描述的問題就是這,他家阻止實施規劃純屬故意搗亂,尋釁滋事,你自己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吧,不要放棄堅決對抗甚至主動出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