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訂
⑴ 合同制定,要求覆蓋合同內容的八個方面
法律規定合同內容的一般條款包含如下內容:
除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外,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通過合同條款來確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當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其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如果當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如果法人有兩個以上的辦事機構,即應區分何者為主要辦事機構,主要辦事機構之外的辦事機構為次要辦事機構,而以該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法人的住所。
二、標的。
標的是合同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標的是一切合同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合同中應清楚地寫明標的的名稱,以使其特定化。特別是作為標的的同一種物品會因產地的差異和質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別時,更是需要詳細說明標的的具體情況。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與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購買白棉布,就必須說明是購買原色布,還是漂白布。
三、數量。
合同雙方當事人應選擇共同接受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並允許規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四、質量。
標的的質量主要包括5個方面:第一,標的物的物理和化學成份;第二,標的物的規格,通常是用度、量、衡來確定的質量特性;第三,標的物性能,如強度、硬度、彈性、抗腐蝕性、耐水性、耐熱性、傳導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標的物的款式,例如標的物的色澤、圖案、式樣等;第五,標的物的感覺要素,例如標的物的味道、新鮮度等。
五、價款或者報酬。
價款是購買標的物所應支付的代價,報酬是獲得服務應當支付的代價,這兩項作為合同的主要條款應予以明確規定。在大宗買賣或對外貿易中,合同價款還應對運費、保險費、裝卸費、保管費和報關費作出規定。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當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時履行、定時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規定。當事人應對履行地點是在出賣人所在地,還是買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還是分批交付,是空運、水運還是陸運應作出明確規定。
七、違約責任。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致損的賠償方法以及賠償范圍等。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約定在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是仲裁解決、還是訴訟解決買賣糾紛。當事人還可以約定解決糾紛的仲裁機構或訴訟法院。
⑵ 在合同中,制定和制訂的區別,要注意點什麼(這兩個詞語)
「制訂」和「制定」,這兩個詞是近義詞,但決不是同義詞;盡管它們讀版音一樣,但含義和用法權是不完全相同的。
請看下面兩個句子:
① 「中國要不要制訂西部開發法」一時成為大家討論的熱點話題。(見2001年3月15日《中國市場經濟報》2版)
② 根據《建議》的精神,國務院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見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的報告)
為什麼這兩個句子選用了不同的加點詞語?翻開《現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就會發現,「制訂」的解釋是「創制擬定」;「制定」的解釋是「經過一定程序定出法律、規程、計劃等」。撇開它們相同的語素『制「不談,就看不同的語素「訂」和「定」:「訂」則有「擬」的意思,未必形成最終結果,多強調行為的過程,一般不能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進行時」或「將來時」。而「定」指決定、使確定,有完成了的意思,多強調行為的結果,可見和「了」連用,類似於英文時態中的「完成時」。比如我們編撰或整理前人的著作,在一定時間內已經整理完畢,最後確定,准備發表的本子就叫它「定本」。
⑶ 如何制定合同條款
按相關法律規定,制定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具體的制定合同條款的內容,由當事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⑷ 如何制定和使用合同範本
在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中,為了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需要使用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或者企業自行制定的合同範本。在合同範本的制定和使用的過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項:
企業自行制定的合同範本要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所以,合同範本的內容和形式都要符合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範本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不能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如果合同範本中對權利義務的約定顯失公平,就會引發大量的合同糾紛,在訴訟中也得不到司法機關的支持。
合同範本的條款不能過於僵化,例如爭議的解決方式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提請仲裁。這樣就為雙方解決爭議預留了更多的空間,以免將來發生爭議時因為合同約定過於僵化,導致爭議的解決陷入僵局。
合同範本應該附有必要的使用說明,便於理解和使用。使用說明要對合同範本的適用范圍、專業術語的含義、選擇性條款的適用等問題作出准確的解釋說明。
在使用合同範本的過程中,首先要明確合同範本的適用范圍,對企業中的哪些部門需要使用或者參照使用合同範本,要作出清楚的規定,以免在合同範本使用過程中出現混亂。在使用的過程中,要及時了解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和情況,以便對範本進行完善。
⑸ 如何制定一份規范的合同
僅供參考,如有具體問題再進行探討:
如何制定合同條款
合同條款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對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范,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合同書是規范各方當事人如何進行交易,如何控制交易,分配和防範風險,保障權利和解決爭議的綱領性文件。
任何可能的細致都是必要的。
當然,任何一份合同都不可能是盡善盡美的。應該做到的是——多想些問題,想到的都要進行規范。
如何來制定合同條款
我們在訂立合同時,可以按照以下步驟來進行:
(1)首先要確定交易或合作的主要內容。
(2)以時間發展為線索,確定雙方交易或合作的過程。
(3)分析本單位和對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核心利益。
(4)分析可能出現的問題與規范方法。
(5)製作合同條款提綱。
(6)製作正式合同文本。
以買賣合同為例:
1.可以確定的雙方合作的內容是;賣方及時提供保質保量的貨物,提供使用指導、售後服務、維修、配件、保修。買方支付價款,接受對方履行。
2.從而列定:定質、定量、定時、預付、交付、驗收、指導、售後、維修、配件、保修、付款等等,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3.本單位在本合同中的核心利益:保質、保量、保時、取得付款優惠條件。
4.分析可能出現的問題如:質量瑕疵、供量不足、交付遲延;考慮設置合同解除權及違約金條款、及賠償責任條款、保證條款。
5.製作合同條款提綱,後制定正式的合同文本。
合同條款提綱,圍繞前面已設計的合作內容、交易過程、核心利益與風險規范展開。
⑹ 合同制訂,英文怎麼說要標准點的詞彙
contract formulation
⑺ 什麼是合同法,為什麼要制定合同法
1 立法目的: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它涉及到生產、生活領域的方方面面,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和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據不完全統計,每年訂立的合同大約有40億份。法院每年受理的合同糾紛案件,大約300萬件。因此,制定一部統一的、較為完備的合同法,規范各類合同,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對於及時解決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先後制定了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和技術合同法三部合同法。這三部合同法對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國內經濟、技術和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擴大、經濟貿易的不斷發展,這三部合同法的一些規定不能完全適應了,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第一,國內經濟合同、涉外經濟合同和技術合同分別適用不同的合同法,有些共性的問題不統一,某些規定較為原則,有的規定不盡一致;第二,近年來,在市場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詐,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較為突出,在防範合同欺詐、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方面,需要作出補充規定;第三,調整范圍不能完全適應,同時近年來也出現了融資租賃等新的合同種類,委託、行紀等合同也日益增多,需要相應作出規定。
⑻ 合同制訂問題
可以在合同中做以下約定:
一、提出免責事由: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預知事件內導致供水中斷容或者無法供水,供水公司不為此承擔責任。
二、確定責任大小:確屬於供水公司工作過失導致供水中斷,但在合理期間內恢復供水的,供水公司只在鋼鐵廠直接損失的范圍內予以賠償,無法繼續提供供水或者無法在合理期間內恢復供水的,一次性賠償鋼鐵廠損失XXX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