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交定金簽合同嗎
① 買車沒簽合同,交了定金1000,我不想要了可以退嗎
不可以。原因如下:
我國《擔保法》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訂金不具備定金性質,從法律上來講,即使訂金給付方違約,收受方也應予以退還。
(1)買車交定金簽合同嗎擴展閱讀
定金數額
1、定金的數額原則上是由當事人約定的,但擔保法對其最高限額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過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圖顯然是限制給付數額過大的定金,將定金的懲罰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內。
2、司法解釋第119條規定,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 視為變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並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該規定說明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當事人接受後,定金合同才成立。
定金罰則
1、定金罰則具體內容
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2、定金的適用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
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主合同必須有效。
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3)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3、《擔保解釋》對適用定金罰則的幾種特殊情況作出的規定:
(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因合同關系以外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② 買車簽了合同交了定金可以不要嗎不要了算不算違約要不要陪違約金,合同上有關於違約這方面的
一般國內生產抄的車輛,定金就襲算做事違約金了,只有進口車輛有涉及報關稅、進口稅等情況,因為已經指定由你的身份證明等相關信息申報、或者綁定的,那麼這筆錢就必須有你來償付了,那麼對方就有權利按照合同追償合同上註明的違約金。
所以,你可以要求對方拿出原始的申報表單,進出口業務的回執來證明對方卻是是以你的名義來代辦的各種手續,否則可以不付。
③ 買車簽合同要不要交定金
買車交定金時最好簽協議,簽協議可以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紛爭。
④ 買車不交定金能讓我簽合同嗎
買車的時候交了定金,沒有簽訂購車合同,如果有收據,4S店是不會賴賬,但是提回車時有分答析。
因為購車合同是購車人與經銷商簽訂的正式購銷合同,是保證經銷商與消費者雙方權益的一個依據。
簽訂買車合同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另外合同還規定了違約責任要明確,售後服務註明等等。
如果沒有合同,要盡快補簽,以免今後有糾紛。
⑤ 買車簽了合同 交了定金 可以退還嗎
如果不購買,屬於單方毀約,主張退回定金不受法律保護。
⑥ 買車交定金是簽的合同是正式合同嗎
如果明確是定金(比如收條里註明收款事由——「買某某車定金」),給付定金的一方無權要求退還。
1、《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三)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條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六、關於定金部分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