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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邊界糾紛

發布時間: 2020-12-18 05:21:06

1. 農村土地邊界發生糾紛現在公安局叫我給地方打電話這是什麼意思

因為公安部門處理的是刑事案件和重大民事案以及經濟糾紛案件,而由土地邊界及婚姻家庭案件引發的案件不在其權力范圍之內,所以讓你給當地司法助理或鄉鎮司法員打電話自己調查處理。

2. 農村建房子發生土地界線糾紛應該怎麼辦

涉及土地問題引起的糾紛應該如何處理呢?

一、首先你要證明這塊土地你有使用權,而證內明的辦法只容有一個,那就是土地權屬證明。因為土地是不動產,其權屬證明在我國是登記制,當事人必須持有土地權屬證明才能證明你對這塊土地有權利。頒發土地權屬證明是政府的權力,沒有取得這個證明前,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

二、如果雙方都有土地權屬證明,只是土地邊界有交叉、界限不明等引起的糾紛,應當先由政府確定邊界,這也是法律賦予政府的行政權力。

三 、如果一方取得土地權屬證明後,另一方在其土地上放置雜物、建房等影響其正常使用的情況,這就是明顯的侵權行為了,協商不成時,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 土地確權邊界糾紛怎麼處理

你好,可以通過協商途徑解決,協商不成,向市、縣、/鎮/鄉人民政府提出確回權申請。如答果對政府的確權決定不服,可以上一級政府提出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看你的補充,我認為,土地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對林木有所有權。

4. 村民之間的土地邊界糾紛如何處理

我遇到一個土地邊界的老賴他硬把我的地說成他的以前曾多次請村委會的人調解並把界線劃好但他就耍賴我在地里種樹我在家他不去理等我出去做工又把樹拔掉我為這事來回都花了好多錢要跟他說他就走真的好頭疼

5. 鄰居土地邊界爭議司法已畫分邊界對方反悔怎麼處理

村民之間的土地界限糾紛,實際上是土地承包經營的糾紛。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回第五十一條規定,因答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6. 我家土地邊界和別人有糾紛如何解決才能確認我的土地,隊裡面解決不了

如果調解不成,到縣土地局地籍科提起《土地權屬爭議調查申請書》,這樣由縣土地局對土地權屬進行調查,會給書面結果,對結果不服,可以向縣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是提起訴訟。這是正規的法律途徑。 河北劉律師解答

7. 關於鄰居間土地邊界的糾紛問題

1、您可以來到派出所咨詢案件處理情源況,並積極督促其辦案。如果對方存在消極不履行職責的行為,您可以到單位直屬領導,或者到上級公安機關投訴。2、如果您的母親尚未構成輕傷以及以上的情況,原則上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您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您的鄰居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等費用,具體數額需要根據您的花費以及當地的經濟情況進行判斷。如

8. 土地邊界糾紛協調不公平

應該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經營權登版記簿等農村土地承包權檔案資料,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證書、登記簿記載的農戶原承包法定信息,確定承包地界關系。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9. 我問一下土地邊界糾紛怎麼解決

首先必須有確定土地歸屬的強力證據,例如土地產權書,現在應該都有了,依照產權證書寫明的土地面積去丈量有糾紛的土地就可以了。

10. 農民土地兩家地邊界糾分歸什麼部門管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土版地兩家的地邊界糾紛,可以請權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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