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欠賬
㈠ 經濟合同糾紛,對方耍老賴拖欠欠款一直不還,目前證據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起訴讓對方還全款
一、惡意拖欠貨款怎麼辦
1、代理律師接受委託代為追討貨款,期間,當事人未經代理律師同意不得撤回委託。
2、採取電話追討、函件追討、出具代理律師函、訴訟、仲裁等方式幫助當事人追討貨款。
3、具體追討方式的採用,由當事人根據標的額的大小、證據完善程度、貨款拖欠時間等案件具體情況自行決定。
4、無論採用何種方式追討貨款,當事人應積極配合律師追討。
6、當事人應在律師的指導下,收集、整理涉案證據。
二、已被拖欠貨款的處理方法
1、文件:檢查被拖欠貨款的銷售文件是否齊備;
2、收集相關資料:要求客戶提供拖欠貨款的原因,並收集相關資料以證明其正確性;
3、追討文件:建立貨款催收制度。根據情況發展的不同,建立三種不同程度的追討文件—預告、警告、律師函,按情況及時發出;
4、最後期限:要求客戶了解最後的期限以及其後果,讓客戶了解最後期限的含義;
5、行動升級:將貨款交予較高級的管理人員處理,將壓力提升;
6、起訴:成立公司內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義發出催收欠款律師函,警告容忍已經到最後期限;
7、調節:使用分期付款、罰息、停止數期等手段分期收回貨款;
8、要求協助:使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三、貨款糾紛訴訟時效、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
1、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2、已註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註明清償貨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註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4、對已經超過貨款糾紛訴訟時效期限的欠條,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重新開始起算。
四、拖欠貨款違約金、拖欠貨款利息
1、當事人不僅有權要求返還貨款,還有權要求被告償還拖欠貨款利息。
2、通過查閱幾年來各個時期的金融存款利率,科學、准確地為當事人計算出了利息的具體數額。
3、主張償還利息並不難,困難在於面對著時常上下浮動的存款利率,如何有理有據地准確計算出所要求償還拖欠貨款利息的具體數額。
4、經過精確計算和校驗,最終為當事人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據且准確科學的拖欠貨款利息償還數額。
㈡ 合同欠款幾年過追討期限
依照法律規定,沒有約定償還期限的欠款合同,欠款方可隨時向債權人清償,債權人也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償還。
如果債權人沒有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債務人可不償還,且債權人就該債權超過20年不主張權利的,債務人可依法拒絕償還。
如果債權人要求債務人限期清償,則債務人應在該期限屆滿之日前還清欠款。
㈢ 欠款糾紛的案由
不是。如果轉讓人與債務人之間和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這兩個法律關系是同一個合同法律關系,就用同一個合同法律關系的案由,比如,第一個法律關系是買賣合同欠款糾紛,第二個法律關系也是買賣合同欠款糾紛,那麼就用買賣合同欠款糾紛。如果這兩個法律關系不是同一個合同關系。比如,第一個法律關系是買賣合同欠款糾紛,第二個法律關系是加工承攬合同欠款糾紛,認為債權轉讓糾紛案件是一種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債權轉讓,所以就把這樣案件案由定為欠款糾紛。
㈣ 這種合同糾紛欠賬怎麼認定
1、在此種情況下,一般而言人民法院會按照證據規則來進行判決。甲方主張發貨100萬,需專要對發貨數額舉證,如果屬不能舉證,則其請求不會獲得法院支持;乙方主張收到60萬的貨,而轉賬80萬,那麼需要對轉賬80萬元進行舉證,收貨60萬元屬於自認無需舉證。
2、本案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合同條款和交易習慣。比如,合同條款中是怎樣約定的?先付款還是先發貨?如果是先付款,那麼按照常理,可以推測出乙方付了60萬的部分,甲方已經交貨,而另外20萬尚未發貨;如果是先發貨再付款,那麼,至少可以推定,甲方已經發了80萬元的貨物,如果有其他證據佐證,則甚至可以推測出甲方發了100萬元的貨而只收到了80萬的款。因此,法官可以根據相關因素做出有傾向性的判決。
3、買賣合同的履行一般是一種系統性的商業行為,如果需要對案件做精準分析,則應該提供詳細的合同條款、訂貨記錄、補充協議、發貨憑證、收貨憑證等證據進行綜合分析,只有這樣才能更准確的解決糾紛。
㈤ 合同欠款糾紛,判決書下達後,欠款公司還了全部欠款。怎麼撤銷對欠款公司的訴訟
法院的訴訟案件,只要法院宣判,並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判決書內,當事人就不能撤銷訴訟容了。
判決書生效後,義務人應當主動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如果判決書已經履行完畢,權利人就不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起案件就算結束了。
如果義務人不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義務人主動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後,權利人不需要向法院出具書面證明。義務人可以將權利人出具的收據復印件,向法院提交存卷。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㈥ 關於合同欠款糾紛管轄法院確定需要注意什麼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根據民訴法規定,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是確定的。
同時,根據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一般在出借人出借完資金後只有收款義務,而合同履行地為收款人一方所在地,因此出借人一方所在地作為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被告所在地法院在財產保全、執行等方面擁有優勢,原告所在地法院方便原告起訴。
㈦ 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件,對欠款方貸款有何影響
一般的合同糾紛對貸款不會有什麼影響。如果有不良的徵信記錄,會有影響。
㈧ 合同糾紛一審判決對方支付欠款120萬元本金,20%的違約金對方上訴,說違約金過高
你好,通過你的描述,對方應屬合同違約,一審法院沒有按照合同約版定的每日5000元計算違約金,權而是判決對方承擔合同標的額20%的違約金,應當是認為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而予以適當調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不應超過守約方實際造成損失的30%,因此,可以參照該規定進行判斷,此外,對於二審法院來說,除非一審法院出現嚴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適用法律錯誤的情況,否則對於違約金數額一般不會進行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