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拆分協議
⑴ 什麼叫分成協議
就是利潤分成的協議吧
合作協議
立約人:甲(身份證號:***);乙(身份證號:***);
丙(身份證號:***);丁(身份證號:***);
**公司全部由甲出資,乙、丙、丁在該公司進行技術合夥,
每年公司分紅時,每個人分紅比例為20%,剩下20%利潤用於
公司發展。
簽字: 日期
注意問題:1、3個技術合夥人是否只有分紅權,沒有股權,也就是說股權全部屬於1人所有?還是其它3人同樣有股權?2、技術出資有限額規定,一般不超過股本比例的20%,但不影響甲轉讓股份給另三人;3、分紅是否建立在有利潤的基礎上?是否有每年必須要完成多少利潤目標時,其它三分才有分紅權?4、技術入股時(合夥時),附加限制條款,要求合夥的技術只能在這個小公司使用,禁止在其它公司使用,否則有權要求補償,即技術秘密
⑵ 離婚協議書要如何約定公司股權的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或雙方在某公司擁有股份,離婚財產分割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約定版一方權持股,給予另一方對價補償。補償數額需要雙方協商確定。如果這樣約定,只需雙方協議並書面明確價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雙方決定將一方擁有的公司股權部分或全部給付另一方的,還必須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相關法條】
《婚姻法解釋(二)》規定,審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第一種、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第二種、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⑶ 股權分割協議怎麼寫
對於任何一家公司來說,怎麼分配股權,一直以來都是公司的重要機密。一般專來說,在剛開始屬創立公司的時候,合夥人一般都是按照出資的多少來獲得相應的股權的,一般股權的分配都比較明確,結構比較單一。但是,隨著公司的發展、利潤的不斷擴大,必然會在分配上產生各種各樣的利益沖突。因此,合理的股權結構是公司穩定的基石。股權分配的核心是要讓各個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裡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因為公司需要有一個能夠拍板的領導者,這樣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司的發展方向,也能激發團隊做大企業的信心和動力。相較於固定的薪資,股權更具有長遠的投資價值。一般來說,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合夥人手中的股權很有可能會翻好幾倍,遠不是固定薪資可以比擬的,創業者可以以此來說服和吸引優秀人才。股權分割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1、交代個人信息;2、投資背景;3、合作方式及投資比例;4、收益分配;5、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6、股權變更登記;7、合作經營管理。
⑷ 公司股權與決策權可以分開嗎
請問此限制條款有效抄嗎?當然有效。
還是在公司決策時控股股東一家說了算?公司成立的協議里有明確申明:「公司的股權與決策權分開,重大決策必須三人共同投票,兩人或以上同意方可執行」,應將此規定列入公司章程;按公司章程辦事。這樣佔51%的股東就受到公司章程的約束。
⑸ 股權轉讓及債權債務分割協議內容有哪些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公司系甲方 出資成立。公司注冊資金為 萬元人民幣,於 年 月 日經 批准成立。現甲方與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公司股權轉讓和債權債務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與登記
1、甲方 同意將其所持有 公司全部股份中的 的股份(股金額 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 萬元)以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公司。
2、甲方與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依法向工商管理機關辦理本次股權轉讓和公司名稱的變更登記,變更登記日為股權轉讓日。
第二條 甲方的保證與擔保:
1、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公司的真實出資,是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已獲得公司股東的充分授權:授權本文件簽字股東全權代表公司其他股東簽署本協議,並做出與簽字股東相同的保證與擔保。甲方保證對所上述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已按照國家稅務政策法規據實申領、開具發票、按時進行納稅申報、繳清應納稅款,未曾發生過虛開、買賣發票等違反稅收政策法規之事實。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3、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沒有已經發生但尚未宣判的訴訟,沒有已經宣判但尚未執行/正在執行的未了訴訟,也沒有將要發生的潛在訴訟,沒有未結清的稅務(包括國稅、地稅)處罰或稅務欠款。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4、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所有已開出的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均已全部兌付,股權轉讓日後公司不會收到轉讓日前開出的要求兌付的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5、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已於所有員工結清勞務報酬/工資及社保關系。股權轉讓日之後,公司不會遭致以前員工的勞動糾紛、報酬糾紛和社保處罰。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三條 乙方擔保
1、乙方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公司變更完畢之前,不得用公司的任何證件展開經營活動,簽署任何合同均屬無效合同,否則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2、乙方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公司變更完畢之前,從甲方所獲公司全部證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代碼卡、貸款卡、開戶許可證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章程、租賃合同、驗資報告以及歷年的審計報告、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納稅申報表、空白支票、空白發票等),不用於除公司變更以外的任何活動。否則,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四條 公司變更前債權債務的分割:
1、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實際存在或潛在的債權債務由甲方 享有和承擔。如轉讓後因股權轉讓日前實際存在的債務或潛在的債務引發的訴訟或而導致的公司損失,由甲方 全部承擔。
2、自股權轉讓日起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全部股東享有和承擔。
第五條 盈虧分擔
變更登記前公司所產生的利潤或虧損,甲方已全部分配或承擔完畢。公司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公司的合法股東,並按出資比例分享股權轉讓後的產生的利潤與承擔虧損。
第六條 股權轉讓的變更費用負擔及變更手續
股權轉讓變更費及變更手續用由變更後的公司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轉讓股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在股權轉讓其間發生下列情況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決。
第九條 協議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單位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雙方全體股東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