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附屬合同
Ⅰ 直接和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的附屬工程,要向總承包單位交管理費嗎
不需要。如果是以總包名義才需要。
Ⅱ 工程建設中的附屬工程需要另外簽訂合同嗎按規定與誰簽
要看這個單項工程的工程造價!如果超過50萬,就需要重新立項,發包!
Ⅲ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有哪些類型啊從哪些類型方面啊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類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按項目的規模、復雜程度、項專目承包方式及范圍的屬不同可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簽約各方的關系分類
可行性研究
1)項目總承包合同;2)項目分包合同;
3)轉包合同;4)借貸合同;5)營運合同;
6)勞務分包合同;
7)勞務合同;
8)聯合承包合同;9)買賣合同。
(2)按計價方式分類
1)總價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
3)計量估價合同;
4)單價合同。
(3)按合同范圍大小分類
1)一體化承包合同;
2)技術服務合同;
3)咨詢服務合同;
4)分期式合同。
(4)按項目實施專業分類
1)咨詢(監理)服務合同;
2)勘察、設計合同;
3)貸款合同;
4)工程總承包合同;
5)聯合承包合同;
6)分包合同;
7)供應合同;
8)運輸合同;
9)加工合同;
10)租賃合同;
11)勞務合同;
12)保險合同。
Ⅳ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勞務合同有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屬於提供勞動而形成的合同;承包合同不存在勞動務關系,而是一種經營的委託關系合同書。
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承包合同一是買賣雙方在經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通過談判,以合同形式確定;二是確定發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文件。承包合同受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調整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