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
『壹』 甲公司為履行與乙公司的買賣合同,簽發一張商業承兌匯票,甲公司的開戶銀行P按期對該匯票進行承兌
D.(P銀行是匯票的主債務人,它承兌了匯票,就要承擔履約付款的責任,持專票人首先應該向承兌屬人進行付款申請)
A、B、C。(甲是出票人、乙是背書人、丁是保證人,全部都是票據債務人,持票人在承兌人拒絕付款後,可以向任意票據債務人進行追索)。
a,b,c (商業匯票的主債務人就是承兌人,銀行本票的本票的出票人也是付款人,支票的付款人是銀行,這三種票據關系人都對持票人有付款義務。商業匯票的背書人只是一種擔保責任,只有持票人申請付款被拒絕後,才可以向背書人進行追索)。
『貳』 中國甲公司與外國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貨物買賣合同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如果乙方不履行,甲方可拒不付款內,乙方要承擔責任
2.違約金容的數額大大超過了造成的損失,法律允許減少違約金的數額
3.當違約金和造成損失很接近時不能減少違約金數額,必須按合同約定處理。
『叄』 甲公司與乙公司於2003年7月簽訂一份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購買乙公司設備20台,每台價格5000元
1 買賣合法有效
2 甲方預付款或者定金 僅能證明 雙方合同是雙方主觀意識一致(乙版方合同或憑證權中能有效證明是甲方購買乙方的產品是支付的產品本身貨款,對案件有顯著幫助)
3甲方未能如期履行付款約定,要看1 甲方是否存在故意拖欠貨款的原因 2甲方資金鏈接是否出現問題
4雙方主體合同中如有約束雙方違約一項中有無經濟處罰1 先採取書面通知甲方(催收貨款)2合同違約備案陳述(選擇遞交法院或甲方具體負責項目責任人)
5 案件本身 甲.丙方均承載了各自權益和L連帶責任及義務 丙方法人是否資質完善且正常執業 在完成234中證據鏈接收集後 直接通知甲方 丙方 履行合同 如拒絕履行 乙方可訴求由丙方承擔支付乙方產品貨款的連帶償還責任並提請法院判決。
『肆』 甲公司與乙公司在8月4日簽訂一份50台彩電的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由乙公司負責代辦托運,甲公司於貨到後
1、甲公司明示來預期違約源,成立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救濟途徑包括繼續履行、補救措施、損害賠償等,乙公司可主張解除合同,要求損害賠償。
2、不可以。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則要求債權債務關系由雙方意思表示合意形成,法律規定作為補充,雙方未達成合意且法律無規定的,不發生權利義務變動。乙丙之間的買賣合同未約定且法律無規定的事由不形成抗辯權,丙不得以此類事由主張對抗乙的請求權。
3、不能。定金與違約金二者只能擇一。同時乙賣給丙的電視機並未完成交付,乙並未完成其先履行的義務,此時貨物滅失風險由乙承擔。而丙作為後履行義務人其拒絕付款並未違約,此時丙有權要求乙繼續發貨,若乙拒絕發貨,丙有權主張乙承擔違約責任。
4、丙丁之間合同有效。買賣合同簽訂時,賣出人非為所有權人的,買賣合同有效。說深一點就是民法的區分原則,負擔行為不要求當事人有實體權利,若當事人在為負擔行為後無法依負擔行為為處分行為的,就負擔行為成立違約責任。買賣合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就有效,至於無權處分導致不能交付的,依該合同成立違約責任。
『伍』 甲公司於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乙公司供給甲公司限量生產的X型號計算機100台
1.無效,不能超過合同價的20%
2.不是,超過部分無效
3.不可以,只能選其一,可以按定金的雙倍要求賠償,就是說你可以要求賠償40萬元
4.可以,甲公司有權要求乙公司對其未履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陸』 案例分析題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書面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應食用油,甲公司送貨
1、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可以是口頭約定,也可以是書面形式,還可以是其他形式。只要合同的簽訂雙方主體可以,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內容又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該約定就有效,但僅約束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這叫合同的相對性。2、構成違約。違約責任不同於侵權責任,侵權責任的一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特殊情況可以是無過錯責任原則或公平責任原則等,即主觀是否存在過錯。而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的,即不管雙方當事人主觀是否存在過錯,只要一方有違約的情形,就構成違約責任。如案例中,雖是丙的原因造成甲違約,甲無過錯,但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即使甲主觀無過錯,也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3、可以。因為甲違約了。而且甲才是甲乙合同的相對方,乙也只能向甲主張違約責任,不能向丙主張違約責任。法學很有趣,真正學會了不僅受益無窮,還能感受到其樂無窮。下面這篇是關於買賣合同中的舉證責任的問題,可以學習學習,提高自身的水平。http://www.wydbw.com/info/10/51548.html
『柒』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買賣木材合同,合同約定買方甲公司應在合同生效後15日內向
1.甲公司拒絕支付餘款合法。乙公司未按合同約定交貨,未履行按約定交貨義務。
2.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辯權。條件:雙方互相負擔債務,一方在前,另一方在後。
『捌』 案例分析題甲公司和乙公司簽訂了一份原材料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由甲公司向乙公
①由於乙未能在合理期限內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視為無質量瑕疵。②內乙能解除合同。因容為甲提供的貨物不是合格產品,構成根本違約,所以乙能依此解除合同,③協議有效,雙方均同意變更合同內容。其後果是,由於沒通知擔保人丙,所以丙對這部分債權沒有擔保義務。④甲丁達成的協議有效,但對外部也就是乙來說沒有法律效力。
個人觀點,望採納謝謝
『玖』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應優質化肥100噸,甲
1.根據甲乙合同的約定,甲應該於期限內交付化肥100噸,而現在只交付80噸,另外二十噸延遲給付並且是瑕疵給付,根據合同法107條應該承擔違約責任。2.不能。根據債務的相對性,買賣合同效力及於甲乙,對第三人不產生效力。乙只能向甲請求承擔違約責任。甲承擔責任後可以再向丙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拾』 經濟法概論一個關於合同問題: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總貨款2500萬元。
甲公司構成違約,甲公司並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造成乙公司損失,合同目的回不能實現。答
繼續履行、補救措施、損害賠償
定金金額未超過合同總價20%,定金合同有效。如果根據定金罰則要求甲公司賠償,甲公司應當向乙公司退還定金350萬元和預付款200萬元並根據定金罰則要求對方支付350萬元,因乙公司損失僅為300萬元,故乙公司不能在此基礎上在此要求甲公司賠償。。如果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違約金,則在甲公司向乙公司返還定金和預付款的情況下,還需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500×30%=750(萬元),超過損失300萬元,也不能再要求甲公司另支付賠償。
所以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返還定金350萬元和預付款200萬元,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750萬元。
但是,如果甲公司以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甲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的30%為標准適當減少)。也就是說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要求將違約金減少至300×(1+30%)=390(萬元)。當然,題目也並未說明該事項,所以乙公司請求甲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應當為7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