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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上租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19 07:42:55

『壹』 租房合同一般怎麼寫

租房合同協議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對房屋管理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出租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遵循平等、自願、有償和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號,建築面積的住宅房叄間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在承租房內從事淫穢、吸毒、賭博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活動,如果發生和發現以上違法事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2、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房租自房屋租賃之日起計算,年租金總額為:元。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的全部或一部分分轉租,或用其他變相租房方式與他人使用房屋,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向乙方加收一個月的租賃違約金,租賃期間房屋使用若有變故,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說明或協商解決。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甲方負責修復,因乙方使用不當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因不可抗力因素損壞,本合同自然終止,互不承擔任何責任,消耗物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5、房屋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所有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特殊情況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貳』 出租合同問題

根據市場合同行情調整租房價格的內容可以約定,但必須有明確參照的標准內容才算確定,其他內容跟普通租房合同基本相同

『叄』 租賃合同的主要法律規定

租賃合同主要以下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六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3)租上租合同擴展閱讀

簽到租憑合同注意事項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賃物的相關證件;

(2)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權屬有爭議的。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如租賃物的規格、質量、數量等。

二、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

三、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採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於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或押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范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同時對於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

五、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1、作為承租方,經過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賃關系不因轉租而影響。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因轉租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租賃合同之妥善保管責任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租賃物,如果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及配套設施損毀、滅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應愛護並合理使用租賃物,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七、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在合同中,對維修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但也可以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維修義務。

八、其他事項在合同中,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對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風險和順利履行,並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肆』 租賃合同應該怎麼寫

首先要有甲方乙方:

1、甲方就是房子的所有者,就是租房,而乙方就是借方,所回以一定要搞清答楚這個關系,另外在甲方乙方的後面還需要附上身份證號碼,因為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不可能只寫個名字,而身份證是一人一證,所以必須要寫清楚甲方乙方以及身份證號碼,記得核對身份證號碼。

2、寫清楚需要租的地方的具體位置,寫清楚本租賃的地方的一些規定等。

3、寫清楚租賃期限,並且將租金都寫清楚,付清楚的時間,到期之後該怎麼辦等等,都需要寫清楚。

4、寫清楚房子中不能進行各種操作的一些約定等。

5、商量好在租賃期間水電暖的一些使用情況及繳費情況。

6、寫清楚在租賃期前幾個月要通知甲方是不是續租,還是准備不租,這樣方便甲方能夠及時找到新的租方。

7、寫清楚雙方的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另外日期一定要寫清楚,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關規定 , 租賃合同(Lease Contract)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

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

    『伍』 租賃合同上要寫租一年才能辦理營業執照嗎

    申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需要提交經營場所證明,但未對經營場所的使用期限作出明確規定。而且,《合同法》里,也未規定租期符合一定期限才《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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