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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勞動合同協議書

發布時間: 2020-12-19 09:31:04

『壹』 小餐館勞動合同書怎麼寫要簡單一點的

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或戶口所在地住址:

委託代理人:所屬街道辦事處:

地址:本人現住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為終止合同的標志。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二日始,至--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崗位和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

第四條: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生產經營發生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准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標准。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專項職業健康監護體檢。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實行----工資制度。(計件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技能等級工資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其中工資標准為元,試用期工資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標准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第十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依法安本人小時工資標准150%支付加點工資。法定節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資。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我省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二條: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對違反者,甲方有權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七教育、培訓、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參與和接受。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標准。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為乙方提供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條件和機會,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根據制度和規定以及本人表現,有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實行這方面的制度。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九條:除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的情形出現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經批准轉產、整頓和調整生產任務以及分立、合並、改制,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適當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但能夠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專業技能達不到規定標准和經常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所規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變工作崗位(工種)的;

5、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需改變乙方崗位(工種)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除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即行終止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依法破產或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解散、撤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2、乙方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批准退休、退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4、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乙方調出用人單位,自人事、工資關系開出之日起本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依法應予辭退的;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他人致殘、死亡的;不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後果嚴重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合同規定,泄漏甲方商業秘密,並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當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十七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錄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錄費用。凡出資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甲方的規定,泄漏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須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對於造成經濟損失特別重大的,影響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權利。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准,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一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日期--年--月--

『貳』 怎樣和餐館員工簽協議

餐飲企業如何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009-7-27 22:42:10 文/孔潤常 隨著餐飲業的快速發展和餐飲產業的不斷壯大,各個餐飲企業都在利用多種途徑,並以優厚待遇大量引進人才,但由於餐飲業是典型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所以餐飲企業目前普遍存在人員流動頻繁,服務員缺乏,服務員難招的現象。再者,餐飲企業大多是民營企業,近幾年雖然發展迅速,但水平卻參差不齊。究其根源,家族觀念、急功近利、對飯店行業的膚淺認識,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業主缺乏做百年老店的追求,缺乏對飯店職業經理人所擔當角色的尊重與信任,致使飯店專業管理人員難以實現短、中、長期經營管理目標,管理人員走馬燈般地變化,服務品質難以建立,發生的勞動合同爭議和法律糾紛也逐漸增加。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規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不規范、不清楚,就會給企業留下勞動爭議的風險。下面筆者從簽訂勞動合同的角度談一下餐飲企業如何在合同中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風險。 因為不同的企業不同的崗位有不同的需求,所以餐飲企業用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制訂勞動合同。一般來說,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包括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對於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法規定了兩種特別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一種是試用期,一種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對於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千萬不要以為只要是在試用期限之內,就可以任意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對試用期勞動合同的解除規定的條件是: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因此,如果餐飲企業准備與一個正處在試用期內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准備相應的證據以證明該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另外,對於試用期的長度,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對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許多餐飲企業不願意簽訂此種勞動合同。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並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條件下,即使未簽訂,雙方仍應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關系進行處理。用人單位不但不能達到逃避法定義務的目的,反而使雙方的法律關系不明確,更易引發勞動爭議。或者可以說,用人單位試圖避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必須防止法定條件的成立,而一旦出現法定條件,就不能迴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義務。 約定明確可行的違約責任。約定違約責任,既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更能夠成為日後作出相應處理的有力依據,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在違約責任問題上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為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對於違約責任,主要是指違約賠償責任,可以由企業與員工雙方商定各種違約情形下具體的賠償數額,但違約金的數量不可約定過高。根據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中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企業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尚未完成,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這里的損失包括:(1)企業招錄員工所支付的費用;(2)企業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對於違約金如何計算,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要求違約金的設定應當遵循社會公平、正義理念,即要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也要保障人才的合理流動,根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等因素合理確定,不得畸高。否則,法律不予支持。 通過合同約定保護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近年來,國內侵犯商業秘密的案件時有發生,用保密協議來約束企業雇員是企業通常採用的手段。在與職工簽訂保密協議時應注意對於不同的工作崗位簽訂不同的保密協議。對於像一般行政內勤人員、保安人員這樣不直接接觸本企業核心秘密的員工,其保密義務相對於其他人員來說並不特定且內容較簡單,對於這類人員不需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可以在其勞動合同中加入相應的保密義務條款。對於在其工作范圍內有可能接觸到企業的商業秘密的人員,則應該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而且依據其接觸商業秘密的程度和范圍,協議內容應盡可能的細化。由於高級研發技術人員和高級經營管理人員,通常掌握著企業最核心的商業秘密,對於這些人還應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協議中應約定公司給予該雇員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顯示公平原則,否則競業限制條款可能無效。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中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競業限制的基本條件是:(1)員工必須是掌握企業商業秘密的員工;(2)競業限制的范圍是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關系的業務;(3)競業限制時間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不得超過三年;(4)給予受競業限制的員工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同時符合上述幾個條件,競業限制協議才發生效力。企業只要求員工單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企業不支付補償費用的協議因顯失公平而無效,對員工並無約束力。 設立勞動合同終止和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終止有兩種情況,一是合同期滿終止,一是約定終止的條件出現而終止。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後不再續簽,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的發生,企業應在期滿日之前30日,以書面方式要求員工簽收通知該員工終止合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終止的條件,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旦出現某些事由,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約束。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勞動者發生某些行為,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職工當月無故曠工2天,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補償金」。但應注意,不能把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也約定為合同終止或在勞動合同中並規定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會因為違犯法律規定而無效。如:類似「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和換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終止,企業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就因為違法而不發生效力。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的好處在於:一旦有約定情形出現,企業就可以不再履行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筆者認為,以上幾個方面是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著重關注的地方,是容易出現勞動爭議的地方。 任何一個企業的發展都離不開人才,餐飲業的競爭實際上是餐飲人才的競爭,這已成為餐飲業的共識。一個餐飲企業要想做強做大,在激烈競爭的餐飲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必須擁有大量的各類人才,否則,企業的發展是不可能的。餐飲業要持續穩定地發展,需要我們業內人士的共同努力,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遵守《勞動法》的規定,規范用工管理,善待自己企業的員工,尊重他們的勞動成果,把自己的企業做大做強,把餐飲企業向規范化和現代化的方向推進,使我國的餐飲業取得更大的發展,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

『叄』 餐廳勞動合同問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肆』 求廚師與飯店的勞務合同範本

你好:
好像你這個類似合作協議啦。就據你所述,原創以協議,敬請參酌。

飯店與 廚師的協議

甲方:你飯店
負責人:
飯店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過甲乙雙方的充分協商, 飯店聘用 廚師,雙方自願達成了以下的協議。為了實現聘用目的,雙方認真遵守。

第一條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飯店的廚師。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包乙方的吃住。
2 按照乙方的需要及時購進做菜飯的一切原輔材料。
3 定時付給甲方的報酬。數額: 元(大寫: 元)。時間:每月的 號。方式:現金。
4 甲方要辭退乙方,應該提前30天通知乙方。
5 其他(你認為需寫的)。
第三條 乙方的權義務。
1 有客人來,乙方就得下廚,及時、保質地按照客人的需要做好菜。
2 需要的做菜的原輔材料,乙方應該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列明名稱,數量,質量等。
3 每一菜餚的價額,有乙方負責報價。之前,應該和甲方協商。
4 如果乙方有事需要離開本店處理,應該提前通知甲方。是飯店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5 如果甲方辭職,應該提前30天通知甲方。
6 其他需要寫的。
第三條 如果一方違約,應該程度違約金。雙方約定違約金為: 元
第四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本協議,經過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伍』 在飯店工作需要簽勞動合同嗎

建立勞動關系就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作了明確規定,否則需要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為了避免無謂紛爭,可以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中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和員工訂立正式合法的勞動合同,勞動雙方已經建立勞動關系的,但是沒有通過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在用工之日,也就是勞動者正式工作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很多餐飲店老闆拒絕與員工訂立一份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是希望減省下來繳納法定保險的資金,以及為了在發生事故後有理由推脫,這些想法太過狹隘,勞動合同的簽訂不僅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後期訴累。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餐飲店如果在勞動者正式工作之日超過一個月,但是還沒到一年的時候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就有權向勞動仲裁機構要求支付每月兩倍的工資,如果超過了一年還沒有簽訂合同,就需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樣的話,餐飲店就不能隨意開除員工,選擇權就全部交在了員工手中,餐飲店處於被動。
在餐飲店工作同樣需要簽訂勞動合同,針對餐飲店的長期員工,應當和餐飲店老闆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寫明勞動內容、勞動工資、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等各方面事項,簽訂後雙方依照合同辦事,做事都有一個規范和標桿,對雙方都是一份權利的保護。勞動者提出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的,該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勞動仲裁

『陸』 急需小飯店員工勞動合同範本,感謝

餐飲業勞動合同範本

編號____________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___村郵政編碼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6)飯店勞動合同協議書擴展閱讀:

1,合同期限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2,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二條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3,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准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4,勞動報酬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社會保險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6,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六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7,解除和終止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8,勞動爭議處理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9,其他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0,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使用說明同建築業簡易勞動合同)

『柒』 飯店服務員勞動合同怎麼寫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註:《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准),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
註: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註:加班加點工資標准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註: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註: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准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准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准,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准。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註: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准,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註: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註: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註: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註: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准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准。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並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註: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大綱可以就照這個抄,然後仔細看下有那些地方是要修改的適當修改一下。只要修改的地方符合法律規范,本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捌』 請問飯店的員工合同怎麼寫

飯店與員工勞動合同的內容,即勞動合同條款,是勞動關系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具體化。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般由法定必備條款、法定可備條款、當事人自擬條款和禁止性條款構成。1. 法定必備條款法定必備條款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具備的條款,只有具備這些條款,勞動合同才能成立。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規將工作時間、社會保險條款也列入法定必備條款。(1) 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即合同有效的起止時間。勞動合同應當規定合同的生效時間。沒有規定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將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視為該勞動合同生效時間。勞動合同終止的期限依法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形式,當事人可以依法協商選擇採用。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時間,應當以勞動合同期限最後一日的24時為准。(2)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指用人單位提供給勞動者的勞動崗位、工作任務與要求,一般通過具體的工作崗位或工種體現出來。工作內容是勞動法律關系所指向的對象,是飯店使用員工之目的,也是員工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勞動報酬的原因,因此必不可少。(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指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安全保障和完成勞動任務所需的必要條件。其中,勞動保護是指用人單位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而採取的有效措施,包括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方面的設施、防護措施以及工作環境等。在勞動保護方面,凡是國家有強制性標准規定的,用人單位必須按國家標准執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標准以不是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身體健康受到侵害為前提條件。勞動條件是指勞動者完成勞動任務所需的必要條件。用人單位在保證提供必要勞動條件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勞動者完成所給付的勞動任務。(4)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是勞動力價值的表現形式,是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後享有的勞動權利。按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報酬是用人單位的一項基本義務。勞動報酬主要由工資、獎金、津貼構成並以貨幣形式支付。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應明確約定工資的標准、計算方法、支付方式和時間,以及獎金、津貼的取得條件及標准等。當事人在約定勞動報酬時,應注意不能與法律、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5)勞動紀律勞動紀律是指勞動者在勞動中必須遵守的用人單位的工作秩序和勞動規則,主要包括國家有關勞動紀律的法律、行政法規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一般包括安全技術規程、生產衛生規程以及勞動管理規則三大部分。勞動合同應明確規定勞動者同意接受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但勞動紀律的具體條款一般作為老大合同的附件,不直接列入協商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的情形。(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簡稱違約責任,是指一方當事人因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勞動法》對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僅作了原則性的規定,為提高其可操作性,原勞動部先後發布了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經濟補償辦法和賠償辦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對違約造成損失的基本補償標准。當事人可在此基礎上就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數額和免責情形等方面進行閱讀。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違約責任,既有助於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合同義務,減少或避免違約行為的發生,也有助於違約行為發生後受損一方損失的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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