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侵權債
『壹』 侵權責任和不當得利之債的競合問題
丟失並不是丟棄,買賣他人所有的物品 是侵犯他人對物的佔有或者是所有權。
『貳』 侵權之債與不當得利之債的區別是什麼
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在侵犯他人絕對權、支配權時因具有主觀過錯或者因法律規定所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侵權人對被侵權人即負有侵權之債。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根據,使自己獲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收益人對受損一方即負有不當得利之債。
二者的區別在於:
1.發生的原因不同。侵權之債只能因侵權行為發生,不當得利之債既可能因侵權行為發生,也可能因其他原因而發生。前者例如,甲擅自使用乙家的牆壁打廣告,得利若干,甲侵犯了乙對牆的所有權,同時甲所得利益為不當得利。後者例如,甲和乙簽訂買賣合同,甲給付貨款後,買賣合同因乙是未成年人而無效,那麼乙得到的貨款為不當得利。
從上我們可見,不當得利之債有時會與侵權之債競合,此時,學界有不同說法。從屬說認為,不當得利為兜底條款,有侵權之債可以適用時,不適用不當得利。獨立說認為,不當得利與侵權之債相對獨立,競合時當事人可以擇一主張。我支持獨立說。
2.救濟手段不同。侵權之債的救濟手段,包括物上請求權如恢復原狀、排除妨害等,以及損害賠償請求權。而不當得利一般只有利益返還請求權,只有在受益人惡意,且其所得全部利益小於本人所受全部損失時,本人才能就其間的差額部分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3.構成不同。侵權之債的形成,一般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而不當得利之債的形成則對行為人在主觀方面沒有要求。
『叄』 侵權之債和不當得利之債的區別
主要就是來發生原因不自同。債的發生包括:合同、締約上的過失、單獨行為、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以及不當得利等。
侵權行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通常認為,侵權行為發生,侵權人有義務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受害人有權請求侵權人予以賠償,雙方形成債的關系。侵權行為是違法行為,其後果的本質是責任而不是債。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致使他人受有損失而取得的利益。由於該項利益沒有法律上的根據,應返還給受害人,從而形成以不當得利為內容的債的關系。
『肆』 簡述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與不當得利返還之債的區別
第一,兩者的抄構成要件不同。返還不當得利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一方取得利益,他方遭受損失,一方取得利益與他方遭受損失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一方取得利益無合法根據。而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具有損害事實,存在違法行為,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侵權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
第二,責任形式不同。返還不當得利責任的形式主要是返還財產,而侵權責任的形式是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
第三,舉證責任不同。在追究侵權責任中,一方當事人必須證明他方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但無須證明他方獲利;而在返還不當得利責任中,一方當事人無須證明他方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但須證明他方當事人已獲得利益。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伍』 侵權之債和不當得利的區別 如題,希望老師具體的舉例分析下兩者的區別感覺有點像額~
侵權之債指的是公民或法人沒有法律依據而侵害他人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的行為。比如施工雜訊。
不當得利,指沒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據,有損於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為。比如說我買根雪糕,給了1塊,找了我100塊,那麼這100塊其實就是不當得利。
『陸』 偷工減料屬於什麼形式的債,合同之債侵權無因管理不當得利
如果偷工減料交付的產品不符合合同的約定,那麼構成違約,是合同之專債。
如果偷工減屬料生產的產品給消費者帶來了傷害,那麼構成侵權,是侵權之債。
偷工減料與無因管理、不當得利都沒與關系。
合同、侵權、無因管理、不當得利都是民法上債發生的原因,你先要判斷偷工減料那個事件是合同關系還是侵權關系,結論就明了了~
『柒』 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與不當得利返還之債的區別。
主要就是發生原因不同。債的發生包括:合同、締約上的過失、單獨行為、回侵權行為、無因管理答以及不當得利等。
侵權行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通常認為,侵權行為發生,侵權人有義務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受害人有權請求侵權人予以賠償,雙方形成債的關系。侵權行為是違法行為,其後果的本質是責任而不是債。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致使他人受有損失而取得的利益。由於該項利益沒有法律上的根據,應返還給受害人,從而形成以不當得利為內容的債的關系。
『捌』 不當得利之債的法律後果
1.在不當得利之債中,不當得利人為債務人,負與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遭受損失的人為回債權人,他享有答不當得利返還以及損害賠償的請求權;
2.不當得利之債的客體是返還所受利益的給付,在給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態的不同;
3.不當得利的內容,是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和受損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
4.債權人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權。債權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所得的不當利益。當利益不存在時,有權要求返還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