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之間贍養老人協議
① 四兄弟之間按每家一年輪流贍養老人的協議書怎樣寫
這又是何苦!抄養老人難道是一種負擔嗎?那是一種幸福!也是一種福氣啊!
每年搬來搬去不累嗎?我覺得像這種事情就應該留在家裡的兒子負責,其他幾個兄弟可以給錢補貼,偶爾也可以接老人去串串門,享受天倫之樂!
搞成現在輪流的多半是背後的女人,哎……有多少親兄弟因為這樣的潑婦而反目成仇的,太多了,傷心!
② 和父母及兄弟姐妹之間簽訂的如何贍養父母的協議有效嗎
不願回答,贍養父母還要簽合同,不孝之子
③ 兄弟輪流贍養老人協議該如何寫有什麼要求嗎
一、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兄弟之間贍養老人協議需經老年人同意,且贍回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答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二、相關規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④ 兄弟之間如何分攤老人的贍養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子女對老人都具有贍養的義務,且該以為是均等的,贍養費用版由子權女平等分擔。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與子女】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⑤ 兄弟已故去需要獨自贍養老人的協議怎麼寫
目前現行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規定中,對於兄弟姐妹已故去如何分攤贍養老人支出的問題沒有特殊規定。因此,只能按照扣除的基本原則處理,即非獨生子女分攤合計扣除2000元,每人最多扣除不超過1000元。
⑥ 兄弟之間為贍養老人起訴需要哪些步驟
起訴什麼?作為子女都有義務贍養老人。
只能是長輩坐在原告席,子女是被回告。贍養老人,老大答和老二都是必須的,法定義務。都必須養。至於每個人每個月拿多少錢多少米面油,兄弟之間商量。商量不來,那就老人起訴子女。由法院判決確定。
⑦ 兄弟兩人分家贍養老人協議怎麼寫
看看當地人怎麼寫的,距離遠的地方的風俗習慣可能大相徑庭,到時候你們可能不習慣
⑧ 我兄弟兩人,贍養老人。寫個協議書大家都簽字了。同意,還有親戚朋友的簽字,有法律保護嗎
你們這個協議是復有效的,體現了當事制人的意志,當然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如果你們不放心,怕出現變故,最好還是辦理一下公證手續,當然相關法規並沒有規定協議必須要經過公證。 但是辦理公證手續後,如果以後發生訴訟,經過公證的協議是可以直接采證作為證據使用的。
雖然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但先小人後君子簽訂贍養協議,是一個不錯的辦法。
⑨ 兄弟間贍養老人協議書範本是什麼,謝謝大家的
一、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兄弟之間贍養老人協議需經老年人同意,且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二、相關規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⑩ 兄弟幾人家屬條件不同,贍養老人應該怎麼分配
子女都有贍養義務,法律未規定按照能力分擔責任。子女之間可以協商。作為贍養父母的子女,大家一起協商,最好能做到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也是做父母最欣慰的結果。
所有的子女均有義務贍養老人,只不過贍養方式可以靈活掌握,可以付贍養費用,也可以勞務方式來贍養。對贍養方式或贍養標准存在爭議,可訴訟解決。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10)兄弟之間贍養老人協議擴展閱讀:
贍養,指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的幫助。包括兩種情況:
(1)子女對父母的贍養。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晚輩對長輩的贍養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上述規定是保護老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措施。